1.一種不可拆卸講臺,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底座、輪子、剎車裝置、支撐體、桌面、凹槽一、凹槽二、固定螺絲;所述的底座的底部設有數個輪子;所述的輪子上均設有剎車裝置;所述的底座的上表面設有凹槽二;所述的支撐體插設在凹槽二中;所述的固定螺絲穿過底座的底面與支撐體的底部連接;所述的桌面的底部設有凹槽一;所述的支撐體的頂部與凹槽一相互配合,且支撐體的頂部通過膠水與凹槽一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不可拆卸講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體為“ㄇ”型,所述的凹槽一、凹槽二與支撐體的截面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不可拆卸講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桌面上設有擋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不可拆卸講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體的中間設有數個間隔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不可拆卸講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體的內壁設有數個放置凸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