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榨汁機杯體及具有其的出渣通道易清洗的榨汁機,屬于榨汁機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榨汁機,出渣通道通常為四周封閉的圓形或方形,榨汁結束清洗出渣通道時,會造成清洗不方便,特別是扁平的方形出渣通道,會給消費者清洗帶來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榨汁機杯體,克服現有技術中出渣通道均為四周封閉的結構,導致清洗不便的缺陷。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榨汁機杯體,包括杯本體及設置在杯本體上的出渣通道和出汁通道,所述出渣通道上部且從出口端至靠近杯本體一側設置有開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由于在出渣通道上側設置有從其出口端延伸至所述杯體方向的開口,可以在榨汁結束后,出渣通道容易清洗,提高用戶體驗度。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出渣通道同一橫截面上一側至另一側的長度為0mm~100mm。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出渣通道同一橫截面上一側至另一側的長度為25mm~35mm。
采用上述進一步的有益效果是:提高順暢的出渣。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出渣通道同一縱截面上最低端至最高端之間的距離0~80mm。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出渣通道同一縱截面上最低端至最高端之間的距離10mm~30mm。
采用上述進一步的有益效果是:保證順利出渣的同時,可以防止渣子從上面開口溢出。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開口從所述出口端延伸至所述杯本體。
采用上述進一步的有益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清洗的便捷性。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出渣通道的縱截面為方形或圓形。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所述縱截面為方形的出渣通道的開口寬度和與其相對的下側壁的寬度相同,或所述縱截面為圓形的出渣通道的開口的最大寬度為出渣通道的直徑。
本實用新型如上所述一種榨汁機杯體,進一步,從所述兩側壁的出口端的下側至上側為向杯本體傾斜的弧線形。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共一種出渣通道易清洗的榨汁機,包括主機、如上所述的榨汁機杯體及杯蓋,所述榨汁機杯體安裝在所述主機上;所述榨汁機杯體上安裝有杯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榨汁機杯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A處的放大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杯本體,2、出汁通道,3、出渣通道。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所示,一種榨汁機杯體,包括杯本體1及設置在杯本體1上的出渣通道3和出汁通道2,所述出渣通道3上部且從出口端31至靠近杯本體一側設置有開口32。具體示例中,所述開口32從所述出口端31延伸至所述杯本體1。
在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出渣通道同一橫截面上一側至另一側的長度L為0mm~100mm。根據本實施例,更優選地,所述出渣通道同一橫截面上一側至另一側的長度L為25mm~35mm,所述出渣通道3同一橫截面上一側至另一側的長度L即水平方向上出渣通道的寬度,該寬度范圍內可以提高的出渣順暢度。
在另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出渣通道同一縱截面上最低端至最高端之間的距離H0~80mm。根據本實施例,更優選地,所述出渣通道同一縱截面上最低端至最高端之間的距離10mm~30mm,所述出渣通道同一縱截面上最低端至最高端之間的距離H即出渣通道豎直方向的高度,該高度范圍內可以保證順利出渣的同時,防止渣子從上面開口溢出。
在一些具體示例中,所述出渣通道3的縱截面為方形或圓形。具體地,所述縱截面為方形的出渣通道的開口32寬度和與其相對的下側壁的寬度相同,或所述縱截面為圓形的出渣通道的開口的最大寬度為出渣通道的直徑。
在一些示例中,從所述兩側壁的出口端313的下側至上側為向杯本體1傾斜的弧線形。
本實用新型一種出渣通道易清洗的榨汁機,包括主機、如上所述的榨汁機杯體及杯蓋,所述榨汁機杯體安裝在所述主機上;所述榨汁機杯體上安裝有杯蓋。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水平”、“豎直”、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