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工程機械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泵車樓梯和安裝該泵車樓梯的泵車。
背景技術:
泵車在泵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時,泵車上的支腿伸出車外,將泵車車身支撐至懸空狀態,以防止泵車受到混凝土輸送管的外力作用而翻車。由于泵車車身距離地面較高,則設置在泵車的副車架靠近車尾處的樓梯主體也距離地面較遠,這使得操作人員到泵車上進行作業時(例如檢查水箱中的含水量、替換零部件等),登上泵車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泵車樓梯,該泵車樓梯能夠適應泵車的多種狀態,在便于工作人員登梯上車的同時避免影響泵車的通過性。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泵車,該泵車上安裝有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泵車樓梯。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泵車樓梯,包括樓梯主體,所述泵車樓梯還包括樓梯段,所述樓梯主體的底端開設有第一限位孔和第一鉸接孔,所述樓梯主體上開設有位于所述第一限位孔和第一鉸接孔上方的第四限位孔,所述樓梯段的第一端形成有第二限位孔和第二鉸接孔,第二端形成有第三限位孔,所述樓梯段通過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可轉動地鎖定在所述樓梯主體的底端,其中所述第一銷軸插入所述第一鉸接孔和所述第二鉸接孔以將所述樓梯段可轉動地連接在所述樓梯主體的底端,所述第 二銷軸可選擇地插入所述第一限位孔和所述第二限位孔或者所述第三限位孔和所述第四限位孔以將所述樓梯段分別以展出位置和收起位置鎖定在所述樓梯主體上。
可選地,所述樓梯主體的底端平行設置有一對側板,該一對側板沿所述樓梯主體傾斜向下延伸并形成懸臂結構,每個所述側板上分別開設有所述第一限位孔和所述第一鉸接孔,且所述一對側板上的所述第一限位孔同軸布設,所述一對側板上的所述第一鉸接孔同軸布設。
可選地,所述樓梯段的所述第一端設置有開設所述第二限位孔和第二鉸接孔的鉸接板,該鉸接板插入所述一對側板之間。
可選地,所述樓梯段的所述第二端垂直連接有連接板,所述第三限位孔開設在該連接板的自由端。
可選地,所述側板大體呈等腰梯形,該等腰梯形的短底邊固定在所述樓梯主體的底端,所述第一限位孔和第一鉸接孔分別靠近所述等腰梯形的長底邊和腰的夾角布設。
可選地,所述樓梯主體還包括安裝板、第一踏板和第一斜梁,所述安裝板的一側用于安裝到泵車上,所述第一斜梁沿所述安裝板的另一側傾斜向下延伸,所述第一踏板包括多級并相互間隔地固定在所述第一斜梁上,所述樓梯段包括第二斜梁和設置在該第二斜梁上的第二踏板,所述第一踏板平行于所述第二踏板。
可選地,在所述收起位置,所述樓梯段通過所述第一銷軸旋轉至貼合到所述第一斜梁的下表面,所述樓梯段上的所述第三限位孔與設置在所述第一斜梁上的所述第四限位孔對應,所述第四限位孔間隔開設在所述第一斜梁底端的上方。
可選地,所述第一斜梁上還設置有扶手。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泵車,該泵車上安裝有根據本實 用新型提供的泵車樓梯。
可選地,所述泵車具有泵送位置和行駛位置,在所述泵送位置,所述泵車的車輪由支腿支撐遠離地面,所述樓梯段位于所述展出位置;在所述行駛位置,所述泵車的車輪壓靠在所述地面上,所述樓梯段位于所述收起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樓梯主體上加裝樓梯段,通過在樓梯主體的底端設置第一限位孔和第一鉸接孔,在樓梯主體上開設位于第一限位孔和第一鉸接孔上方的第四限位孔,在樓梯段的第一端開設第二限位孔和第二鉸接孔,在樓梯段與其第一端相反的第二端開設第三限位孔,利用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使得樓梯段分別以展出位置和收起位置鎖定在樓梯主體上。這樣,當本泵車行駛在路面上時,樓梯段可以處于收起位置,不干涉本泵車的行駛,即保證泵車的通過性;當泵車泵送混凝土時,泵車由支腿支撐遠離地面,則樓梯段可以處于展出位置,縮短本泵車樓梯的下端與地面的距離,方便工作人員登上本泵車。
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的泵車樓梯的爆炸圖。
圖2是本泵車樓梯裝配到泵車上的裝配圖,其中,泵車樓梯處于收起位置。
圖3是是本泵車樓梯裝配到泵車上的裝配圖,其中,泵車樓梯處于展出位置。
附圖標記說明
1泵車 2樓梯主體 21第一斜梁
22第一限位孔 23第四限位孔 24側板
25第一踏板 26扶手 27第一鉸接孔
28安裝板 3樓梯段 31第二踏板
32第二限位孔 33第三限位孔 34鉸接板
35連接板 36第二斜梁 37第二鉸接孔
4第一銷軸 5第二銷軸 6地面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泵車樓梯和安裝該泵車樓梯的泵車。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泵車樓梯,包括樓梯主體2,為了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泵車樓梯還包括樓梯段3,樓梯主體2的底端開設有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樓梯主體2上開設有位于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上方的第四限位孔23,樓梯段3的第一端形成有第二限位孔32和第二鉸接孔37,與上述樓梯段3的第一端相反的第二端形成有第三限位孔33。
樓梯段3通過第一銷軸4和第二銷軸5可轉動地鎖定在樓梯主體2的底端,其中第一銷軸4插入第一鉸接孔27和第二鉸接孔37以將樓梯段3可轉動地連接在樓梯主體2的底端,第二銷軸5可選擇地插入第一限位孔22和第二限位孔32或者第三限位孔33和第四限位孔23以將樓梯段3分別以展 出位置和收起位置鎖定在樓梯主體2上。
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泵車樓梯中,通過將第一銷軸4插入第一鉸接孔27和第二鉸接孔37,使得樓梯段3可轉動地鉸接在樓梯主體2的底端,通過將第二銷軸5插入第一限位孔22和第二限位孔32,使得樓梯段3從樓梯主體2傾斜向下延伸,即位于展出位置;或者通過將第二銷軸5插入第三限位孔33和第四限位孔23,使得樓梯段3從樓梯主體2傾斜向上收回,即位于收起位置。
利用樓梯段3的工作位置可選的特性,使得樓梯段3可以根據泵車1處于泵送位置或者行駛位置而展出于樓梯主體2或者收回于樓梯主體2。如圖2至圖3所示,在泵送位置,泵車1的車輪由支腿支撐遠離地面6,則樓梯段3從樓梯主體2傾斜向下展出,以減小本泵車樓梯的下端面和地面6之間的距離,便于工作人員蹬上泵車1;在行駛位置,泵車1的車輪壓靠在地面6上,樓梯段3從樓梯主體2傾斜向上收回,以防干涉本泵車的行駛,保證泵車1的通過性。
具體地,樓梯主體2的底端平行設置有一對側板24,該一對側板24沿樓梯主體2傾斜向下延伸并形成懸臂結構,每個側板24上分別開設有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可選地,每個側板24上的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可以間隔布設,且該一對側板24上的第一限位孔22同軸布設,該一對側板24上的第一鉸接孔27同軸布設。對應地,樓梯段3的上述第一端設置有開設第二限位孔32和第二鉸接孔37的鉸接板34,該鉸接板34插入上述一對側板24之間。
這樣,兩個側板24之間形成有供樓梯段3的第一端轉動的空間,避免干涉,此外,兩個側板24還可以限定樓梯段3的第一端偏離樓梯主體2移動。
為了使得第三限位孔33與第四限位孔23更好地對應,可選地,在樓梯 段3的第二端垂直連接有連接板35,第三限位孔33開設在該連接板35的自由端。則當樓梯段3處于收起位置,從樓梯主體2的底端旋轉收回的樓梯段3上的連接板35可以向樓梯主體2進一步延伸,以使得第三限位孔33與第四限位孔23重疊,便于第二銷軸5的限位。
在本實用新型的可選實施方式中,側板24為大體呈等腰梯形的板狀結構,該等腰梯形的短底邊固定在樓梯主體2的底端,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分別靠近等腰梯形的長底邊和腰的夾角布設。從而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可以位于樓梯主體2的兩側,即第一限位孔22和第一鉸接孔27可以位于樓梯主體2的底面的兩側,以為樓梯段3的旋轉提供空間,防止樓梯段3與樓梯主體2的底面干涉。
其中,樓梯主體2還包括安裝板28、第一踏板25和第一斜梁21,安裝板28的一側用于安裝到泵車1上,第一斜梁21沿安裝板28的另一側傾斜向下延伸,第一踏板25包括多級并相互間隔地固定在第一斜梁21上,樓梯段3包括第二斜梁36和設置在該第二斜梁36上的第二踏板31,第一踏板25平行于第二踏板31。其中安裝板28可以通過螺栓等緊固件可拆卸地安裝在泵車1上,還可以通過焊接方式固定到泵車1上,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限制。
上述第二踏板31包括至少一級,具體踏板級數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進一步地,第一斜梁21上還設置有扶手26,以供蹬踏本泵車樓梯的工作人員抓扶,防止摔倒。
在本實用新型的可選實施方式中,在樓梯段3的收起位置,樓梯段3通過第一銷軸4旋轉至貼合到第一斜梁21的下表面,第四限位孔23間隔開設在第一斜梁21底端的上方,以使得樓梯段3上的第三限位孔33與第四限位孔23對應,這樣,便于對收起的樓梯段3進行限定,且結構簡單。
綜上,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泵車樓梯針對泵車1泵送緩凝土等材料時不便 于工作人員蹬上泵車1的現象,通過在樓梯主體2上加裝具有展出位置和收起位置的樓梯段3,使得本泵車樓梯能夠適應泵車1的多種狀態,例如泵送狀態和行駛狀態等,以便于工作人員登梯上車。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可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實用新型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