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吸塵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吸塵器,解決使用現有吸塵器清理細小垃圾或狹窄角落存在的能耗損失大及細小垃圾清理不干凈或清理不便的問題;該吸塵器包括罩體、風機和濾網,至少濾網設置在罩體內;罩體上設有罩口A和罩口B,罩口A的直徑小于罩口B的直徑;風機設置在罩口B側,且風機的吸風側朝向罩口A,風機設置在罩口B側的結構包含:風機設置在濾網與罩口B之間;或所述罩體的罩口B側設有延長架,所述風機設置在該延長架上;采用本申請中的吸塵器,可將細小垃圾清理或在狹窄角落進行清理,避免使用現有吸塵器清理細小垃圾或狹窄角落存在的能耗損失大及細小垃圾清理不干凈或清理不便的問題。
【專利說明】
一種便攜式吸塵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吸塵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吸塵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吸塵器作為快速除塵的工具之一,其越來越被廣泛應用,但現有吸塵器體積較大,能耗較高,如果僅為了一些細小垃圾啟用現有吸塵器,不僅存在增加能耗的問題,而且也存在細小垃圾無法被清除干凈的問題;同時,由于現有吸塵器體積比較大,在一些狹小的位置,吸塵器無法觸及,因此,導致除塵不易的問題,基于上述問題,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體積較小、攜帶方便的小吸塵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攜式吸塵器,解決使用現有吸塵器清理細小垃圾或狹窄角落存在的能耗損失大及細小垃圾清理不干凈或清理不便的問題。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申請提供了一種便攜式吸塵器,包括罩體(1)、風機(2)和濾網⑶,
[0005]至少所述濾網(3)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
[0006]所述罩體(I)上設有罩DA(Il)和罩口 B (12),所述罩DA(Il)的直徑小于所述罩口B( 12)的直徑;
[0007]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口B(12)側,且所述風機(2)的吸風側朝向所述罩口 A
(11),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口 B (12)側的結構包含:
[0008]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部,具體地,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濾網(3)與所述罩口 B(12)之間;
[0009]或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外部,具體地,所述罩體(I)的罩口B(12)側設有延長架(13),所述風機(2)設置在該延長架(13)上。
[0010]作為本申請的優選方案,設有罩蓋(14),所述罩蓋(14)設置在所述罩口A(Il)上,且所述罩蓋(14)上設有吸塵軟管(141)。
[0011]作為本申請的優選方案,當所述罩體(I)的罩口B(12)側設有延長架(13)時,所述延長架(13)上設有滑軌(131),至少所述風機(2)底部設有與所述滑軌(131)對應的滑槽
(21)。
[0012]作為本申請的優選方案,所述罩體(I)內設有積塵箱(15),所述積塵箱(15)設置在所述罩口 A(Il)與所述濾網(3)之間。
[0013]作為本申請的優選方案,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所述風機(2)為風扇。
[00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為了清理細小垃圾及狹窄角落的垃圾,優選設計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小型便攜式吸塵器,該吸塵器包括罩體、風機和濾網,在使用時,僅需要將該吸塵器拿到需要清理的位置,打開風機,將細小垃圾或在狹窄角落進行垃圾清理,避免使用現有吸塵器清理細小垃圾或狹窄角落存在的能耗損失大及細小垃圾清理不干凈或清理不便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便攜式吸塵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6]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的另一種便攜式吸塵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7]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提供的又一種便攜式吸塵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18]附圖標記
[0019]罩體I,罩口 All,罩口 B12,延長架13,滑軌131,罩蓋14,吸塵軟管141,螺紋142,積塵箱15,把手16,風機2,滑槽21,濾網3。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文中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0021]實施例1:
[0022]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小型便攜式吸塵器,參見圖1,是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便攜式吸塵器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0023]該吸塵器包括罩體1、風機2和濾網3,為了能夠更好的將細小垃圾進行清理,優選采用伯努利原理,即在所述罩體I上設有罩口 Al I和罩口 B12,所述罩口 Al I的直徑小于所述罩口 B12的直徑,在本實施例中,優選所述罩口 Al I和罩口 B12可以為圓形結構,當然,為了增加吸塵力度,也可以為偏平型的鴨嘴狀結構;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口 B12側,且所述風機2的吸風側朝向所述罩口 AU,在本實施例中,優選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具體地,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濾網3與所述罩口B12之間;所述濾網3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本實施例優選所述濾網3設置在罩口 B12側。
[0024]進一步地,為了避免細小垃圾污染風機2,優選所述濾網3為雙層濾網。
[0025]進一步地,在本實施例中,為了能夠對狹小空間內的細小垃圾進行更好清理,優選設有罩蓋14,所述罩蓋14上設有內螺紋,所述罩口 All上設有外螺紋,所述罩蓋14通過螺紋142螺接在所述罩口 All上,且所述罩蓋14上設有吸塵軟管141,該吸塵軟管141可拆卸式設置,利用該吸塵軟管141可以伸入至狹小空間清理更細小的垃圾。
[0026]進一步地,為了方便細小垃圾進入罩體I內,優選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
[0027]進一步地,為了減小罩體I的體積,優選所述風機2為小型風扇。
[0028]進一步地,為了方便攜帶,優選罩體I上設有把手16。
[0029]在使用時,僅需要將該吸塵器拿到需要清理的位置,將罩口All對準細小垃圾的位置,打開風機2,由于罩體I上設有罩口 All和罩口 B12,且罩口 Al I的直徑小于罩口 B12的直徑,根據伯努利原理,風機2在啟動后將使罩體I內的氣壓減少,因此,細小垃圾可通過罩口All快速進行罩體I內,根據需要,也可將罩蓋14套接在罩口AU上;采用本實施例中的吸塵器,避免使用現有吸塵器清理細小垃圾或狹窄角落存在的能耗損失大及細小垃圾清理不干凈或清理不便的問題。
[0030]實施例2:
[0031]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區別在于,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外,具體地,所述罩體I的罩口 B12側設有延長架13,所述風機2設置在該延長架13上,參見圖2。
[0032]在本實施例中,該延長架13可以為單獨的部件,也可以為罩口B12側的延長件,SP與所述罩口 B12—體形成,本實施例中優選該延長架13與罩口 B12—體結構。
[0033]實施例3:
[0034]與實施例2相比,本實施例的區別在于,為了能夠根據需要調節風機2在罩體I上的位置,調節吸塵力度,優選所述延長架13上設有滑軌131,至少所述風機2底部設有與所述滑軌131對應的滑槽21,參見圖3,即所述風機2通過滑軌131可在罩體I上往復移動。
[0035]當然,根據需要,可以將濾網3也設置為往復移動的結構。
[0036]實施例4:
[0037]與實施例1、2或3相比,本實施例的區別在于,為了避免吸入的細小垃圾對罩體I內壁造成污染,同時,也為了更好的將罩體I內的細小垃圾進行清理,優選罩體I內設有積塵箱15,所述積塵箱15設置在所述罩口 Al I與所述濾網3之間。
[0038]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積塵箱15設置在罩體I的底部位置,且呈凹槽狀結構,其可以從罩口 All或罩口 B12取出。
[0039]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吸塵器,包括罩體(I)、風機(2)和濾網(3),其特征在于: 至少所述濾網(3)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 所述罩體(I)上設有罩口 A(Il)和罩口 B( 12),所述罩口 A(Il)的直徑小于所述罩口 B(12)的直徑; 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口B(12)側,且所述風機(2)的吸風側朝向所述罩口A(Il),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口 B (12)側的結構包含: 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內部,具體地,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濾網(3)與所述罩口 B(12)之間; 或所述風機(2)設置在所述罩體(I)外部,具體地,所述罩體(I)的罩口 B(12)側設有延長架(13),所述風機(2)設置在該延長架(13)上。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設有罩蓋(14),所述罩蓋(14)設置在所述罩口 A(Il)上,且所述罩蓋(14)上設有吸塵軟管(141)。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罩體(I)的罩口B(12)側設有延長架(13)時,所述延長架(13)上設有滑軌(131),至少所述風機(2)底部設有與所述滑軌(131)對應的滑槽(21)。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內設有積塵箱(15),所述積塵箱(15)設置在所述罩口 A(Il)與所述濾網(3)之間。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內設有積塵箱(15),所述積塵箱(15)設置在所述罩口 A(11)與所述濾網(3)之間。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所述風機(2)為風扇。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所述風機(2)為風扇。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所述風機(2)為風扇。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I)呈筒狀或瓶狀結構;所述風機(2)為風扇。
【文檔編號】A47L5/00GK205697524SQ201620453579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8日
【發明人】王佳偉, 王興濤, 白艷, 葉軍, 孔龍, 馬康, 董迎朝, 趙斌
【申請人】國網新疆電力公司奎屯供電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