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自動控制門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防噪音語音自動控制門。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自動門的使用率大大增加,甚至使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今室內自動感應門具有較大市場,如公司、私人會所、高級住宅中利用感應自動門代替普通的大門,不僅提高了所在地的檔次也給使用者帶來巨大便利,然而當今的自動門設備仍不夠成熟,設計還不夠合理,門的隔音效果差,容易損壞,觀察效果差,難以滿足人們日益提高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噪音語音自動控制門,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防噪音語音自動控制門,包括門體、門框、攝像頭、控制器、電動機、轉動軸、按鈕、語音接收裝置、門鈴、橫桿、顯示屏、反音層、凸起、金屬板、真空層、減震層和彈簧,所述門框內設置有電動機和控制器,所述門體上設置有轉動軸,門體通過轉動軸與門框相連,電動機的輸出端與轉動軸相連,所述門體外側設置有攝像頭和按鈕,所述門體內側設置有語音接收裝置、門鈴和顯示屏,所述門體內側還設置有橫桿,所述門體內設置有反音層、金屬層、真空層和減震層。
優選的,所述語音接收裝置通過控制器與電動機相連。
優選的,所述按鈕與門鈴相連,攝像頭與顯示器相連。
優選的,所述反音層外側為微凹形,內側設置有若干凸起。
優選的,所述金屬層上設置有網孔狀空洞。
優選的,所述減震層上下兩端設置有彈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防噪音語音自動控制門,設計合理,能有效防止門外的噪音且對室內隔音,自動化程度高,非常實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局部結構后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局部結構側示圖;
圖中:1門體、2門框、3攝像頭、4控制器、5電動機、6轉動軸、7按鈕、8語音接收裝置、9門鈴、10橫桿、11顯示屏、12反音層、13凸起、14金屬板、15真空層、16減震層和17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防噪音語音自動控制門,包括門體1、門框2、橫桿10、彈簧17,所述門框2內設置有電動機5和控制器4,電動機5為動力裝置,控制器4為控制裝置,所述門體1上設置有轉動軸6,轉動軸6為轉動裝置,門體1通過轉動軸6與門框2相連,轉動軸6使門體1可在門框2上轉動,非常安全且靈活,電動機5的輸出端與轉動軸6相連,電動機5的運行帶動轉動軸6轉動,轉動軸6帶動門體1運動,實現電動化,設計合理,所述門體1外側設置有攝像頭3和按鈕7,攝像頭3可拍攝門外 情況,所述門體1內側設置有語音接收裝置8、門鈴9和顯示屏11,語音接收裝置8用來接收語音,緊能識別“關門”與“開門”兩個詞,門鈴9用來提醒為門外的客人開門,顯示屏11可看到門外情況,所述門體1內側還設置有橫桿10,橫桿10可用來掛置雨傘等物品,所述門體1內設置有反音層12、金屬層14、真空層15和減震層16,反音層12使聲音減少傳入門內,金屬層14使門更加堅固耐用,真空層15使門內外的聲音無法傳播,減震層16減少開關門時的震動,減小們的損壞,增加使用壽命,所述語音接收裝置8通過控制器4與電動機5相連,語音接收裝置8接收到的語音分析后傳遞到控制器4,控制器控4制轉電動機5的開啟與關閉,實現門體轉動的自動化,所述按鈕7與門鈴9相連,攝像頭3與顯示器11相連,按動按鈕7時門鈴會響起,攝像頭3拍攝的畫面可通過顯示器11看到,更清晰了解門外的情況,所述反音層12外側為微凹形,內側設置有若干凸起13,能有效改變聲音的傳遞方向,所述金屬層14上設置有網孔狀空洞,有效減輕了門體1的質量,使門體在門框2上轉動更輕松,所述減震層16上下兩端設置有彈簧17,彈簧能有效使門再關閉時起到緩沖作用,保護門體,使用時,在屋內說“關門”或“開門”,通過語音接收裝置8傳遞給控制器4,控制器4控制電動機5,電動機5帶動轉動軸6工作使門體1轉動,在門外時按動按鈕7使門鈴9響起,屋內的人可看到來自攝像頭3拍攝的在顯示器11上顯示的人像,反音層12和真空層15起到隔音的效果,金屬層14使門堅固耐用,減震層16提高們的使用壽命,實現自動化。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 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