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包括透光的面板本體和發光元件,所述發光元件位于所述面板本體內側,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體上設有遮光層,所述遮光層被部分鏤空形成鏤空部,所述鏤空部形成圖案或/和文字,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線透過鏤空部顯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層為噴漆形成的油漆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鏤空部為對所述油漆層進行鐳雕工藝處理形成的鏤空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層位于所述面板本體外表面。
5.如權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元件為LED燈。
6.如權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體厚度為0.8-3.5毫米。
7.如權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體呈弧面。
8.如權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電熱鍋的顯示面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體外表面形成有拉絲線紋。
9.一種電熱鍋,包括鍋體和鍋蓋,鍋蓋位于鍋體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側面或者鍋蓋包括有顯示面板組件,顯示面板組件為如權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顯示面板組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熱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包括有顯示面板組件,所述鍋體內設有內膽,所述鍋蓋包括第一蓋體部和第二蓋體部,所述第一蓋體部鉸接在鍋體上,用于打開和關閉內膽,所述第二蓋體部固定設置在鍋體上,所述顯示面板組件位于第二蓋體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