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炊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內膽(10);
設置在所述內膽(10)內的蒸籠(20),所述蒸籠(20)的下部具有朝向所述內膽(10)的底壁和/或側壁延伸的開口結構(21),所述蒸籠(20)具有透水區域(22)和位于所述透水區域(22)上方的承載腔(23),所述開口結構(21)圍成的開口空間(211)通過所述透水區域(22)與所述承載腔(23)連通,所述蒸籠(20)的外表面與所述內膽(10)的內側壁之間形成有隔腔(30),所述隔腔(30)通過所述開口空間(211)與所述承載腔(23)連通;
用于檢測所述承載腔(23)內水位的防溢檢測部(40),所述防溢檢測部(40)的檢測端與所述承載腔(23)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籠(20)的上部與所述內膽(10)的口部密封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炊具還包括:
外殼(50),所述內膽(10)設置在所述外殼(50)內;
上蓋(60),所述上蓋(60)蓋設在所述外殼(50)上,所述防溢檢測部(40)的第一端與所述上蓋(60)連接,所述防溢檢測部(40)的第二端朝向所述內膽(10)的底壁伸出。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溢檢測部(40)為防溢探頭、溫度探頭、水位測試儀、紅外探頭或超聲波探頭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溢檢測部(40)包括:
絕緣外殼(41);
第一防溢電極(42),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上;
第二防溢電極(43),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上,且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在所述承載腔(23)的高度方向上存在高度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一端與所述上蓋(60)連接,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朝向所述內膽(10)的底壁伸出,所述絕緣外殼(41)具有沿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一端向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延伸中空腔體;
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呈桿狀設置在所述中空腔體處,且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由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向外伸出;
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的側壁上,且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在所述承載腔(23)的高度方向上有高度差H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1大于等于1毫米且小于等于50毫米。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1大于等于3毫米且小于等于30毫米。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一端與所述上蓋(60)連接,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朝向所述內膽(10)的底壁伸出,所述絕緣外殼(41)具有沿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一端向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延伸中空腔體;
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呈桿狀設置在所述中空腔體處,且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由所述絕緣外殼(41)的第二端向外伸出;
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的側壁上,且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在所述承載腔(23)的高度方向上有高度差H2;所述防溢檢測部(40)還包括:
第三防溢電極(44),所述第三防溢電極(44)的檢測端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的側壁上,且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位于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三防溢電極(44)的檢測端之間,所述第三防溢電極(44)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在所述承載腔(23)的高度方向上有高度差H3。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2大于等于1毫米且小于等于30毫米;所述高度差H3大于等于1毫米且小于等于40毫米。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2大于等于3毫米且小于等于15毫米;所述高度差H3大于等于3毫米且小于等于25毫米。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溢檢測部(40)還包括至少一個第四防溢電極(45),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的檢測端設置在所述絕緣外殼(41)的側壁上,且所述第三防溢電極(44)的檢測端位于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二防溢電極(43)的檢測端之間,且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的檢測端與所述第三防溢電極(44)的檢測端在所述承載腔(23)的高度方向上有高度差H4。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4大于等于1毫米且小于等于40毫米。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H4大于等于3毫米且小于等于25毫米。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為多個,多個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的檢測端沿遠離所述第一防溢電極(42)的檢測端的方向等間隔地設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炊具,其特征在于,相鄰兩個所述第四防溢電極(45)的檢測端之間的高度差H5等于所述高度差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