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安裝在底座上的立柱外管,穿插在所述立柱外管內的中管,穿插在所述中管內的內管,中管內部設置有方向相反的第一氣彈簧及第二氣彈簧,所述第一氣彈簧的活動桿端部與內管頂部固定,所述第二氣彈簧的活動桿端部與立柱外管底部固定,所述中管與立柱外管之間設有第一滑動套筒,使得中管沿立柱外管內部上下滑動,所述內管與中管之間設有第二滑動套筒,使得內管沿著中管內壁上下滑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動套筒外部設有第一鎖緊機構,所述第一鎖緊機構包括鎖套,手柄,手柄連接件及手柄螺栓,所述鎖套套在所述滑動套管外部,其兩端具有穿插孔,所述手柄固定在手柄連接件端部,所述手柄螺栓設置在手柄中,將手柄連接件穿過所述穿插孔與手柄螺栓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動套筒外部設有第二鎖緊機構,所述第二鎖緊機構包括鎖套,手柄,手柄連接件及手柄螺栓,所述鎖套套在所述滑動套管外部,其兩端具有穿插孔,所述手柄固定在手柄連接件端部,所述手柄螺栓設置在手柄中,將手柄連接件穿過所述穿插孔與手柄螺栓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彈簧及第二氣彈簧外部套有套管并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下端具有向外翻邊的限位部,在所述內管向上滑動時,所述限位部卡在第二滑動套筒下方實現限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管下端安裝有限位螺釘進行限位,在調節中管向上滑動式,所述限位螺釘卡在第一滑動套筒的下方實現限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方具有中空筒狀固定部,所述立柱外管穿插固定在所述筒狀固定部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調式桌架的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中管內壁設置有凹槽,第一滑動套管內壁設置有楔塊,楔塊與凹槽配合實現限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