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連接帶(1)、第二連接帶(2)以及布袋本體(3),所述布袋本體(3)呈中空且上端敞口的圓柱形,所述布袋本體(3)的正面具有與上端敞口連通的開口(4),所述布袋本體(3)上端的兩側分別連接有所述第一連接帶(1)和第二連接帶(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布袋本體(3)內的底部設有底座(5),所述開口(4)從所述布袋本體(3)正面的中部延伸到所述布袋本體(3)的上端,所述布袋本體(3)的正面相對于所述底座(5)高出的部分為遮擋部(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帶(1)和所述第二連接帶(2)均呈環形狀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布袋本體(3)的兩側靠近所述第一連接帶(1)和所述第二連接帶(2)的位置分別設有把手帶(7)。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坐墊(8),所述坐墊(8)可拆的設于所述底座(5)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為夾層設置,所述坐墊(8)可拆的設于所述底座(5)的夾層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布袋本體(3)的背面靠近底部的位置設有拉鏈(10),所述拉鏈(10)拉開或拉合以打開或閉合所述底座(5)的夾層。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墊(8)為棉墊或者氣墊。
9.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布 袋本體(3)的背面上端設有凸出部(9),所述布袋本體(3)和所述凸出部(9)的材質均為高密度珍珠棉,所述凸出部(9)用于頸部的支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布袋秋千,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9)呈中間高兩邊低的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