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烹飪器具,包括機體,所述機體上設有控制單元和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包括:
旋轉按壓組合開關,具有彈出狀態和收縮狀態;
控制模塊,分別與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和所述顯示單元電聯,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由彈出狀態切換為收縮狀態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由收縮狀態切換為彈出狀態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二控制信號,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處于彈出狀態且被旋轉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三控制信號;
所述顯示單元,包括全熄顯示狀態、全亮顯示狀態和正常顯示狀態,所述顯示單元用于:
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控制信號時進入所述全熄顯示狀態;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控制信號時進入所述全亮顯示狀態;在接收到所述第三控制信號時進入所述正常顯示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包括:
第一計時模塊,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處于收縮狀態下,所述烹飪器具開始通電后記錄通電時間t1;
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處于收縮狀態下,所述烹飪器具開始通電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二控制信號;用于在所述通電時間t1達到預設時間T1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還包括:
發光環,與所述控制模塊電聯;
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二控制信號和第三控制信號時控制所述發光環點亮;用于在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時控制所述發光環閃爍或熄滅。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處于彈出狀態下,所述烹飪器具開始通電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并控制所述發光環閃爍。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包括第二計時模塊,所述第二計時模塊用于記錄所述顯示單元進入所述全亮顯示狀態后的點亮時間t2,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點亮時間t2達到預設點亮時間T2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并控制所述發光環閃爍或熄滅。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在烹飪功能結束時或定時結束時或一段時間內無人操作時,向所述顯示單元發送第一控制信號,并控制所述發光環閃爍。
7.根據權利要求3至6之一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包括第三計時模塊,所述第三計時模塊用于記錄所述發光環的閃爍時間t3,所述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閃爍時間t3在達到預設閃爍時間T3時控制所述發光環熄滅。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還包括與所述顯示單元對應的顯示面板和功能圖案,所述功能圖案位于所述顯示面板與所述顯示單元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還包括與所述控制模塊電聯的切換開關,所述切換開關處于第一狀態下時,轉動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以向所述控制模塊發送烹飪功能調節信號,所述切換開關處于第二狀態時,轉動所述旋轉按壓組合開關以向所述控制模塊發送工作參數調節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為電磁爐或電飯煲或電壓力鍋或豆漿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