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炒鍋,具體為一種便攜式耐用型不銹鋼炒鍋。
背景技術:
炒鍋是中國一種烹飪工具,為鍋的一種,特征是頂部開口大,圓底,由于中國南方食物多以小炒為主,故炒鍋設計成有手柄以方便拋炒。炒鍋主要用作煎或炒食物,但也可以用作蒸、燉、炸等其他不同的烹飪方法。炒鍋是中國及東南亞的主要煮食工具。不銹鋼不僅具有很強的化學穩定性,同時也有足夠的強度和塑性,并且在一定高溫或低溫下具有穩定的力學性能。這類鋼的某些牌號還可作為耐熱鋼(包括奧氏體型、鐵素體型、馬氏體型和沉淀硬化型)使用;有的可用做優質的低溫用鋼,在使用過程中其耐腐蝕性能仍然優良。由于不銹鋼具有上述獨特的性能,不難想象它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有的地位。特別是高科技發展的今天,不銹鋼被廣泛使用在各個不同的領域之中。它可作為化學工業、煉油工業、人造纖維工業、食品、醫藥及日用品工業的耐酸、耐堿、耐高壓的壓力容器裝置和儲存及運行的槽罐的材料;也可作為電力工業、汽輪機制造行業、船舶工業、航空工業的耐高溫和低溫的構件;在航天工業、核工業中又是制造人造衛星、宇宙飛船、火箭和核動力裝置等方面不可缺少的材料;隨著國民經濟濟的日益發展,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不銹鋼日用制品也已深入到千家萬戶。現有的不銹鋼炒鍋使用壽命短,耐磨性差,鍋底容易變形,實用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耐用型不銹鋼炒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耐用型不銹鋼炒鍋,包括鍋體、手柄和鍋蓋,所述手柄與鍋體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所述鍋蓋采用穹頂式鍋蓋,且所述鍋蓋的外沿設有一圈邊沿,所述鍋蓋的頂部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提手,在所述鍋體的另一側與手柄正對位置設有輔助手柄,且所述輔助手柄通過電焊技術與鍋體連接。
優選的,所述鍋體采用三層復合結構,分別為不銹鋼層、鋁制夾層以及鋁鋼合金層板層,且所述不銹鋼層、鋁制夾層、鋁鋼合金層板層通過復打壓合成一體。
優選的,所述鍋體的高度為90mm-100mm,所述鍋體的口徑為300mm-320mm。
優選的,所述手柄的長度為200mm-210mm。
優選的,所述鍋蓋外側的邊沿中間向內凹,形成凹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新穎,方便攜帶,采用的鍋蓋為穹頂式鍋蓋,能夠使蒸汽凝結后回流到鍋內;另外在鍋蓋的外沿設有一圈邊沿,且邊沿中間向內凹,形成凹槽,能夠增加鍋蓋的密閉性,而且能夠防止滴漏,有效鎖住水分,同時增加了鍋內容量。
(2)本實用新型的手柄與鍋體采用電焊技術連接;鍋蓋的頂部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提手;輔助手柄通過電焊技術與鍋體連接,采用電焊技術連接,能夠使外觀整潔平滑,避免污垢堆積,方便清洗。
(3)本實用新型的鍋體采用三層復合結構,能夠使鍋體受熱均勻,節能環保。
(4)本實用新型的鍋體外表面經過5重精細打磨,提高了鍋體的耐磨性,延長了其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耐用型不銹鋼炒鍋,包括鍋體1、手柄2和鍋蓋3,鍋體1的高度為90mm-100mm,所述鍋體1的口徑為300mm-320mm;手柄2的長度為200mm-210mm,所述手柄2與鍋體1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所述鍋蓋3采用穹頂式鍋蓋,且所述鍋蓋3的外沿設有一圈邊沿,所述鍋蓋3的頂部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提手8,在所述鍋體1的另一側與手柄2正對位置設有輔助手柄4,且所述輔助手柄4通過電焊技術與鍋體1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手柄與鍋體采用電焊技術連接;鍋蓋的頂部采用電焊技術連接提手;輔助手柄通過電焊技術與鍋體連接,采用電焊技術連接,能夠使外觀整潔平滑,避免污垢堆積,方便清洗。
本實施例中,鍋體1采用三層復合結構,分別為不銹鋼層5、鋁制夾層6以及鋁鋼合金層板層7,且所述不銹鋼層5、鋁制夾層6、鋁鋼合金層板層7通過復打壓合成一體,本實用新型的鍋體采用三層復合結構,能夠使鍋體受熱均勻,節能環保。
本實施例中,鍋蓋3外側的邊沿中間向內凹,形成凹槽。
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新穎,方便攜帶,采用的鍋蓋為穹頂式鍋蓋,能夠使蒸汽凝結后回流到鍋內;另外在鍋蓋的外沿設有一圈邊沿,且邊沿中間向內凹,形成凹槽,能夠增加鍋蓋的密閉性,而且能夠防止滴漏,有效鎖住水分,同時增加了鍋內容量;另外,本實用新型的鍋體外表面經過5重精細打磨,提高了鍋體的耐磨性,延長了其使用壽命。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