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廚電,尤其涉及一種下碗籃組件及洗碗機。
背景技術:
1、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家用洗碗機,尤其是下拉門式洗碗機,由于洗碗機內膽的洗滌區(qū)域在俯視角度下呈接近正方形的形狀,洗碗機下噴臂繞其中心軸水平旋轉,形成圓形的覆蓋區(qū)域,對于洗滌腔的四個角的位置,噴射水柱難以直接射到,進而形成欠洗滌區(qū)。為解決餐具欠洗滌的問題,一般會在洗滌腔角落的位置增加單獨一個或兩個副噴壁,對洗滌腔的角落位置進行加強噴淋,從而形成高能洗滌區(qū)。
2、此種帶有副噴臂的洗碗機,高能洗滌區(qū)對餐具的洗凈效果更好。但對于洗碗機碗籃而言,碗籃中每個區(qū)域所能擺放的餐具類型一般是固定的,因此餐具種類的使用及擺放位置也相對固定,高能洗滌區(qū)只能夠針對某種處于高度洗滌區(qū)處的餐具進行強力清洗,用戶無法根據實際需要將油污較重的餐具擱置在高能洗滌區(qū)域處,用戶使用體驗較差。
3、因此,亟需一種碗籃組件以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有相關技術中存在的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下碗籃組件,通過設置分體的圍框結構和底網,以使得底網能夠沿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安裝在底網內的空腔中,進而使得底網能夠根據需要沿水平方向轉動90度、180度和270度后設置在空腔內,以使得擱置在底網本體不同區(qū)域上的不同類型的餐具能夠擱置在洗碗機的洗滌內膽的不同位置處,進而使得需要強力清洗的餐具能夠對準設置在洗滌內膽后部的副噴臂設置,從而實現對該餐具的強力清洗,結構簡單,不會增加原有碗籃組件的尺寸,易于操作,容易滿足用戶對特定餐具的強力洗滌需要。
2、上述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3、一種下碗籃組件,包括:
4、圍框結構,其內開設有空腔,所述圍框結構包括框體以及設置在所述框體內側的第一連接部;
5、底網,能夠沿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設置在所述空腔中,所述底網包括底網本體以及設置在所述底網本體周側的第二連接部,所述底網本體用于擱置餐具,當所述底網設置在所述空腔中時,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一連接部可拆卸連接。
6、可選地,所述第一連接部為朝所述空腔中心延伸設置的托架凸臺,所述第二連接部為設置在所述底網本體周側的圍邊桿,所述圍邊桿抵接在所述托架凸臺的上側。
7、可選地,所述圍框結構還包括滾輪結構,所述框體的左側和右側均設置有所述滾輪結構。
8、可選地,所述滾輪結構包括輪架以及設置在所述輪架中的滾輪。
9、可選地,所述底網本體上設置有第一餐具區(qū)域、第二餐具區(qū)域和第三餐具區(qū)域所述第一餐具區(qū)域、所述第二餐具區(qū)域和所述第三餐具區(qū)域沿順時針方向依次設置,且所述第三餐具區(qū)域從所述第一餐具區(qū)域的一側延伸至所述第二餐具區(qū)域的一側。
10、可選地,所述框體和所述底網本體均為正方形。
11、可選地,所述第一連接部位于所述框體的內側的底部。
12、本發(fā)明另一方面提供一種洗碗機,包括洗滌內膽以及設置在所述洗滌內膽的底盤上的主噴臂和副噴臂,所述主噴臂設置在所述底盤的中部,所述副噴臂設置在所述底盤的后部,還包括上述的下碗籃組件,所述下碗籃組件設置在所述洗滌內膽中并位于所述主噴臂、所述副噴臂的上方。
13、可選地,所述副噴臂設置有兩組,所述底盤后部的左側部和右側部均設置有一所述副噴臂。
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5、本發(fā)明提供的下碗籃組件包括圍框結構和底網。圍框結構其內開設有空腔,圍框結構包括框體以及設置在框體內側的第一連接部。底網能夠沿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設置在空腔中,底網包括底網本體以及設置在底網本體周側的第二連接部,底網本體用于擱置餐具,當底網設置在空腔中時,第二連接部與第一連接部可拆卸連接。通過設置分體的圍框結構和底網,以使得底網能夠沿前后方向和左右方向安裝在底網內的空腔中,進而使得底網能夠根據需要沿水平方向轉動90度、180度和270度后設置在空腔內,以使得擱置在底網本體不同區(qū)域上的不同類型的餐具能夠擱置在洗碗機的洗滌內膽的不同位置處,進而使得需要強力清洗的餐具能夠對準設置在洗滌內膽后部的副噴臂設置,從而實現對該餐具的強力清洗,結構簡單,不會增加原有碗籃組件的尺寸,易于操作,容易滿足用戶對特定餐具的強力洗滌需要。
1.一種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為朝所述空腔(110)中心延伸設置的托架凸臺(112),所述第二連接部為設置在所述底網本體(121)周側的圍邊桿(122),所述圍邊桿(122)抵接在所述托架凸臺(112)的上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框結構(11)還包括滾輪結構(13),所述框體(111)的左側和右側均設置有所述滾輪結構(1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結構(13)包括輪架(131)以及設置在所述輪架(131)中的滾輪(13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網本體(121)上設置有第一餐具區(qū)域(1201)、第二餐具區(qū)域(1202)和第三餐具區(qū)域(1203),所述第一餐具區(qū)域(1201)、所述第二餐具區(qū)域(1202)和所述第三餐具區(qū)域(1203)沿順時針方向依次設置,且所述第三餐具區(qū)域(1203)從所述第一餐具區(qū)域(1201)的一側延伸至所述第二餐具區(qū)域(1202)的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111)和所述底網本體(121)均為正方形。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下碗籃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位于所述框體(111)的內側的底部。
8.一種洗碗機,包括洗滌內膽(2)以及設置在所述洗滌內膽(2)的底盤(21)上的主噴臂(31)和副噴臂(32),所述主噴臂(31)設置在所述底盤(21)的中部,所述副噴臂(32)設置在所述底盤(21)的后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下碗籃組件(1),所述下碗籃組件(1)設置在所述洗滌內膽(2)中并位于所述主噴臂(31)、所述副噴臂(32)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洗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噴臂(32)設置有兩組,所述底盤(21)后部的左側部和右側部均設置有一所述副噴臂(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