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一單元框11a、11b、11c、lid底部兩側設有輪子18,頂部設有一把手19,搬運時,將支腳17拆卸下來,使輪子18著地,通過把手19可進行拖拉,如同拖拉行李箱一般方便省力。
[0030]所述各外支撐架2由至少兩可拆卸的支撐板21相互連接構成,支撐板21與支撐板21之間的連接方式可通過鉸接、插接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連接,此為現有結構,在此不予贅述。
[0031]所述床尾架3由至少兩可拆卸的支撐板31相互連接構成,同樣,支撐板31與支撐板31之間的連接方式可通過鉸接、插接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連接,此為現有結構,在此不予贅述。該床尾架3還設于與床頭靠背1的支腳17相對應的可拆卸支腳32。
[0032]所述內支撐架4包括多根用以支撐床板或床墊的支撐桿41,各支撐桿41可拆卸。
[0033]組裝時,將床頭靠背1的第一單元框11a、第二單元框11b、第三單元框11c及第四單元框lid樞轉展開,將兩支腳17裝設于床頭靠背1的底部兩側,床尾架3的底部同樣裝設兩支腳32,將外支撐架2兩端與床頭靠背1及床尾架3連接,形成該床架10的外框,并將內支撐架4的多根支撐桿41分別安裝于外框內,即形成如圖1所述的可收合的床架結構。
[0034]如圖4及圖5所示,收折時,將內支撐架4的多根支撐桿41收折后放入床頭靠背1的任意一單元框的收納格12內,外支撐架2及床尾架3的各支撐板21、31收折后放入任意單元框的收納格12內,床尾架3及床頭靠背1的各支腳17、32分別拆卸下來,連同該床架的其他連接件一同放入收納格12后,將各收納格12的開口蓋合。將第一單元框11a往第二單元框lib的背面樞轉靠合,使第一單元框11a的背面與第二單元框lib的背面相靠,并由第一鎖扣15A將靠合狀態固定;第四單元框lid往第三單元框11c的背面樞轉靠合,使第四單元框11a的背面與第三單元框11c的背面相靠,并由第二鎖扣15B將靠合狀態固定;第二單元框lib與第三單元框11c的正面相互樞轉靠合,使第二單元框lib的正面與第三單元框11c的正面相靠,并由第三鎖扣15C將靠合狀態鎖固,形成一寬度僅為床頭靠背1整體寬度四分之一的箱體,如圖5所示。
[0035]如圖6至圖8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該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床頭靠背1依序樞接的四個單元框11a、11b、11c、lid的樞接部5A分別設于兩相鄰單元框的頂部,由于樞接位置的不同,其收折動作與收折狀態與上一實施例存在區別,本實施例收折時,是將第一單元框11a往第二單元框lib的頂部樞轉,使第一單元框11a與第二單元框lib的頂部相靠,由第一鎖扣15A固定將靠合狀態固定;第四單元框lid的往第三單元框11c的頂部樞轉,使第四單元框lid與第三單元框11c的頂部相靠,再由第二鎖扣15B固定靠合狀態;第二單元框lib與第三單元框11c的正面相互樞轉靠合,使第二單元框lib的正面與第三單元框11c的正面相靠,并由第三鎖扣15C將靠合狀態鎖固,同樣形成一寬度僅為床頭靠背1整體寬度四分之一的箱體,但該箱體相較上一實施例收合后形成的箱體其厚度較小,但長度較長。
[0036]本實用新型可收折的床架10結構主要通過將床頭靠背1設置成四個依序相互樞接配合的單元框11,且床頭靠背1設置具有開口的收納格12。在該床架收折時,將床架的各桿件拆卸下來,將拆卸下的各桿件及相應的連接配件全部由該床頭靠背1的開口裝入收納格12內,各桿件可根據自身長短選擇橫向放置或縱向放置,所有桿件裝入收納格12后,將各單元框樞靠在一起,并通過第一鎖扣15A、第二鎖扣15B及第三鎖扣15C將各單元框的靠合狀態固定,保證單元框內的桿件及連接配件不易丟失。該床架收折后寬度僅為床頭靠背1寬度的四分之一,體積大大縮小,使其便于包裝、運輸及收藏,對于出口運輸來說,由于體積大大縮小,可使用標準尺寸的集裝箱進行封裝,大大減少國際運輸費,減少成本支出,提尚經濟效益。
[0037]另外,配合床頭靠背底部設置的兩輪子及頂部設置的把手可便于將收折后的該床架進行搬運,如同拖拉行李箱一般,方便省力。
[0038]上述實施例和圖式并非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產品形態和式樣,任何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對其所做的適當變化或修飾,皆應視為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疇。
【主權項】
1.一種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包括一床頭靠背、分別與床頭靠背正面下方兩側連接的外支撐架、連接兩外支撐架另一端的床尾架及設于兩外支撐架之間的內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包括四個寬度相等且依序樞接的第一單元框、第二單元框、第三單元框及第四單元框,四個單元框內具有至少一收納格及至少一連通所述收納格且可活動蓋合的開口 ;所述外支撐架及床尾架分別由可拆卸的支撐板相互連接構成,所述內支撐架包括多根可拆卸的支撐桿,所述外支撐架及床尾架及所述內支撐架拆卸后容置于所述收納格內。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單元框、第二單元框、第三單元框及第四單元框的樞接位置分別設于兩相鄰的單元框側邊。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單元框、第二單元框、第三單元框及第四單元框的樞接位置分別設于兩相鄰的單元框頂部。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的四個單元框分別設有所述收納格,且各收納格分別設有所述開口,各開口設于床頭靠背的背面。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的第一單元框的外側至少設有一第一扣合部,第二單元框設有對應第一扣合部的第一鎖合部,第四單元框的外側至少設有一第二扣合部,第三單元框設有對應第二扣合部的第二鎖合部,第二單元框及第三單元框的其中之一設有第三扣合部,另一單元設有對應第三扣合部的第三鎖合部,第一扣合部與第一鎖合部配合形成第一鎖扣,第二扣合部與第二鎖合部形成第二鎖扣,第三扣合部與第三鎖合部配合形成第三鎖扣。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的至少一單元框底部兩側設有輪子,至少一單元框的頂部設有一把手。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的正面設有軟質靠墊,床頭背面由布料包覆,所述開口由拉鏈或魔術黏可活動的開合。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靠背及床尾架的底部兩側分別連接一可拆卸的支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收折的床架結構,包括一床頭靠背、分別與床頭靠背正面下方兩側連接的外支撐架、連接兩外支撐架另一端的床尾架及設于兩外支撐架之間的內支撐架;所述床頭靠背包括四個寬度相等且依序樞接的第一單元框、第二單元框、第三單元框及第四單元框,四個單元框內具有至少一收納格及至少一連通所述收納格且可活動蓋合的開口;所述外支撐架及床尾架分別由可拆卸的支撐板相互連接構成,所述內支撐架包括多根可拆卸的支撐桿,所述外支撐架及床尾架及所述內支撐架拆卸后容置于所述收納格內。收折后的本實用新型體積可大大減小,便于運輸及收藏,并且可大大降低運輸費用。
【IPC分類】A47C19/12, A47C19/02
【公開號】CN205018626
【申請號】CN201520702694
【發明人】吳石艮
【申請人】格聯特(廈門)休閑用品有限公司, 格聯特(漳州)輕工制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