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基礎為預制件,所述柱基礎包括樁基(10)和固定于所述樁基(10)內的第一預埋件(20),所述第一預埋件(20)的頂面外露于所述樁基(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埋件(20)包括第一連接板(21)和與所述第一連接板(21)連接的第一定位件(22),所述第一定位件(22)固定于所述樁基(10)內,至少所述第一連接板(21)的頂面外露于所述樁基(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21)的頂面與所述樁基(10)的頂面齊平。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21)和所述第一定位件(22)固定連接,或者所述第一連接板(21)和所述第一定位件(22)為一體成型件。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21)和所述第一定位件(22)可拆卸地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21)包括多個連接孔(211),所述第一定位件(22)包括多個桿狀件,多個所述桿狀件的端部一一對應地連接于多個所述連接孔(211)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柱基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件(22)伸入所述樁基(10)的長度為所述樁基(10)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
8.一種建筑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基礎結構包括梁和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柱基礎,所述梁的端部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預埋件(20)的頂面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建筑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21)的頂面連接有支撐柱(50),所述梁的端面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撐柱(50)的側面。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建筑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梁的頂面設有用于安裝墻板的安裝槽(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