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主要涉及施工現場預留孔洞的封堵和修補技術,尤其涉及一種拉錨孔封堵裝置。
背景技術:
在橋梁建設中,橋墩模版采用拉錨方式穩固,施工完后預留孔貫穿整個墩身,且每個墩身有幾十個拉錨孔,必須對拉錨孔進行封堵,保證墩身結構混凝土耐久性、外觀質量?,F有技術中,大都是利用錨孔封堵裝置接通電源對拉錨孔進行封堵,但施工現場往往不具備電源,這就需要接長導線,一方面推高了施工成本;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施工范圍。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緊湊、成本低廉、便于攜帶、施工范圍廣的拉錨孔封堵裝置。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拉錨孔封堵裝置,包括砂漿吸筒,所述砂漿吸筒一端設有吸排漿口,砂漿吸筒另一端裝設有導向承載座,所述砂漿吸筒內設有活塞,所述導向承載座上穿設有與砂漿吸筒內活塞連接的推拉部件。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
所述導向承載座包括相互連接的限位部和螺紋部,所述螺紋部與砂漿吸筒內壁螺紋連接,所述限位部與砂漿吸筒的端口相抵,所述推拉部件穿設在限位部和螺紋部的中心位置上。
所述推拉部件包括相互連接的握持桿和推拉桿,所述推拉桿穿過限位部和螺紋部后與活塞連接。
所述活塞通過螺栓與推拉桿緊固連接。
所述砂漿吸筒底部裝設有手柄。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本實用新型的拉錨孔封堵裝置,包括砂漿吸筒,砂漿吸筒一端設有吸排漿口,砂漿吸筒另一端裝設有導向承載座,砂漿吸筒內設有活塞,導向承載座上穿設有與砂漿吸筒內活塞連接的推拉部件。使用時,先將砂漿吸筒的吸排漿口對準備砂漿,再拉動推拉部件使活塞沿砂漿吸筒向導向承載座端移動,此時,活塞內形成真空,在外界氣壓的作用下砂漿會被吸入砂漿吸筒內,然后,將帶有砂漿的砂漿吸筒的吸排漿口對準需要填補的拉錨孔洞,再推動推拉部件使活塞沿砂漿吸筒向吸排漿口端移動將砂漿推入拉錨孔洞內,即可完成拉錨孔的封堵施工。較傳統結構而言,該封堵裝置為手動裝置,整個修補作業僅靠人工就可以快速完成,不需要接通電源,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由于不需要接長導線,故也不受導線長度限制,拓展了施工范圍;整體結構也非常簡單緊湊,便于攜帶。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拉錨孔封堵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各標號表示:
1、砂漿吸筒;11、吸排漿口;2、導向承載座;21、限位部;22、螺紋部;3、活塞;4、推拉部件;41、握持桿;42、推拉桿;5、螺栓;6、手柄。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拉錨孔封堵裝置的一種實施例,該封堵裝置包括砂漿吸筒1,砂漿吸筒1一端設有吸排漿口11,砂漿吸筒1另一端裝設有導向承載座2,砂漿吸筒1內設有活塞3,導向承載座2上穿設有與砂漿吸筒1內活塞3連接的推拉部件4。使用時,先將砂漿吸筒1的吸排漿口11對準備砂漿,再拉動推拉部件4使活塞3沿砂漿吸筒1向導向承載座2端移動,此時,活塞3內形成真空,在外界氣壓的作用下砂漿會被吸入砂漿吸筒1內,然后,將帶有砂漿的砂漿吸筒1的吸排漿口11對準需要填補的拉錨孔洞,再推動推拉部件4使活塞3沿砂漿吸筒1向吸排漿口11端移動將砂漿推入拉錨孔洞內,即可完成拉錨孔的封堵施工。較傳統結構而言,該封堵裝置為手動裝置,整個修補作業僅靠人工就可以快速完成,不需要接通電源,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由于不需要接長導線,故也不受導線長度限制,拓展了施工范圍;整體結構也非常簡單緊湊,便于攜帶。
本實施例中,導向承載座2包括相互連接的限位部21和螺紋部22,螺紋部22與砂漿吸筒1內壁螺紋連接,限位部21與砂漿吸筒1的端口相抵,推拉部件4穿設在限位部21和螺紋部22的中心位置上。該結構中,導向承載座2主要對推拉部件4起到一個承載和導向的作用,防止出現偏軸現象,保證推拉部件4始終沿砂漿吸筒1的軸向方向運動;通過螺紋部22與砂漿吸筒1內壁螺紋連接,限位部21與砂漿吸筒1的端口相抵,可保證導向承載座2與砂漿吸筒1形成可拆卸連接,便于導向承載座2與砂漿吸筒1的清洗。
本實施例中,推拉部件4包括相互連接的握持桿41和推拉桿42,推拉桿42穿過限位部21和螺紋部22后與活塞3連接。使用時,操作人員手持握持桿41施力,握持桿41會通過推拉桿42帶動活塞3移動,從而實現吸排漿,其結構簡單實用。
本實施例中,活塞3通過螺栓5與推拉桿42緊固連接。該結構中,活塞3通過螺栓5與推拉桿42形成可拆卸連接,便于活塞3與推拉桿42的清洗。
本實施例中,砂漿吸筒1底部裝設有手柄6。該手柄6便于操作人員保持砂漿吸筒1的平穩,以提高了施工過程的穩定性和便捷性。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的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因此,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應落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保護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