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公路上的防護設施,特別地,涉及一種防拋網。
背景技術:
公路上出現交通事故時,為了避免車輛被甩出公路,造成不必要的傷亡,需要在公路的兩側安裝防拋網。防拋網包括多個橫向延伸且依次固定連接的防護網,目前,相鄰的兩個防護網之間有兩種固定方式,一種是焊接,此連接方式操作簡單,連接牢固,但不便于拆卸,不利于防拋網的位置變動改造;另一種方式可參照圖1所示,將防護網1′的邊框11′疊置后通過螺栓3′緊固連接,此方式中,螺栓3′與之配合的螺母分別處于防護網1′的兩側,施工人員在安裝螺栓3′的過程中難以在防護網1′的兩側進行操作,導致螺栓3′安裝不牢固,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現提供一種安裝方便且牢固的防拋網。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要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防拋網,其包括防護網和立柱,所述立柱連接于相鄰的兩個防護網之間,所述防護網包括網片和連接板,所述網片垂直固定于連接板上,所述立柱的截面為凹型結構,立柱包括底板和垂直設于底板兩側的側板,兩個所述側板相對設置,所述立柱上的側板可拆卸固定連接在與該立柱連接的防護網的連接板上。
進一步地,所述側板上沿側板的長度方向開設有多個安裝孔,所述連接板上對應安裝孔開設有連接孔,所述側板與連接板通過安裝在安裝孔和連接孔內的第一螺栓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立柱還包括多個加強板,所述加強板設于兩個側板之間,加強板的一端與其中一個側板固定連接,加強板的另一端與另一個側板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側板的邊緣處設有向內折彎的折彎部,所述折彎部呈板狀,折彎部與側板垂直設置。
進一步地,所述底板、側板和折彎部一體成型。
進一步地,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固定設于立柱的下端。
進一步地,所述立柱的下端水平固定有平板,所述平板分別和底板與側板固定連接,平板與底座之間通過第二螺栓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連接孔和安裝孔為螺紋孔,所述第一螺栓配合連接有螺母。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防拋網,包括防護網和立柱,防護網上具有一連接板,立柱的截面為凹型結構,立柱包括底板和垂直設于底板兩側的側板,立柱上的兩個側板可拆卸固定連接在與該立柱連接的防護網的連接板上,從而使得施工人員在防護網的一側便能夠方便安裝,且提高了安裝效率。本實用新型的防拋網,結構簡單,操作方便,節省了人力且安裝牢固,適于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傳統的防拋網中防護網的固定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防拋網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中A-A的剖視圖。
圖中:1、防護網,11、網片,12、連接板,121、連接孔,2、立柱,21、底板,22、側板,221、安裝孔,23、第一螺栓,24、加強板,25、折彎部,26、平板,27、第二螺栓,28、螺母,3、底座,1′、防護網,11′、邊框,3′、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的說明。此圖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請參照圖2和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防拋網,包括防護網1、立柱2和底座3,立柱2連接于相鄰的兩個防護網1之間,底座3固定設于立柱2的下端。
其中,所述防護網1包括網片11和連接板12,網片11垂直固定于連接板12上,立柱2的截面為凹型結構;立柱2包括底板21和垂直設于底板21兩側的側板22,兩個側板22相對設置,立柱2上的側板22可拆卸固定連接在與該立柱2連接的防護網1的連接板12上。
具體的,側板22上沿側板22的長度方向開設有多個安裝孔221,連接板12上對應安裝孔221開設有連接孔121,所述側板22與連接板12通過安裝在安裝孔221和連接孔121內的第一螺栓23連接。進一步地,所述連接孔121和安裝孔221為螺紋孔,第一螺栓23配合連接有螺母28。
為了加強立柱2的強度,延伸立柱2的使用壽命,立柱2還包括多個加強板24,加強板24設于兩個側板22之間,加強板24的一端與其中一個側板22固定連接,加強板24的另一端與另一個側板22固定連接。
底板21、側板22和折彎部25一體成型,能夠提高安裝效率。
側板22的邊緣處設有向內折彎的折彎部25,折彎部25呈板狀,折彎部25與側板22垂直設置。本實施例中,折彎部25能夠將第一螺栓23的螺紋端完全遮擋,可有效保護第一螺栓23,同時不便于偷盜者拆卸,起到防盜作用。
為了實現底座3固定連接在立柱2的下端,立柱2的下端水平固定有平板26,平板26分別和底板21與側板22固定連接,平板26與底板3之間通過第二螺栓27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防拋網將立柱2設計成截面為凹型結構,安裝時,只需將防護網1上的連接板12與立柱2上的側板22連接,因此,處于防護網1的一側便可實現將防護網1安裝在立柱2上,與傳統結構相比,操作方便,節省人力且安裝牢固。
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的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