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市政道路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市政道路。
背景技術: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現有的市政道路,往往存在一些安全隱患的問題,道路的設計不夠合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市政道路,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道路隱患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市政道路,包括斑馬線、市政道路、人行橫道、十字路口、行人護欄、水泥路面、植物綠化帶和排水蓋,所述市政道路的上方安裝有行人護欄,所述行人護欄的下方安裝有人行橫道,所述人行橫道的表面安裝有方形地磚,且方形地磚與滲水層連接,所述市政道路的中部安裝有植物綠化帶,所述植物綠化帶的上方安裝有反光涂層,所述市政道路的表面安裝有水泥路面,所述水泥路面的左側安裝有十字路口,所述十字路口的左下方安裝有斑馬線,所述斑馬線的右側安裝有紅綠燈裝置,所述水泥路面的右側安裝有排水蓋,所述排水蓋的中部安裝有進水孔。
優選的,所述植物綠化帶的上方安裝有消音裝置。
優選的,所述斑馬線的右側安裝有自動升降護欄,且自動升降護欄的輸入端與紅綠燈裝置的輸出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排水蓋的上表面安裝有防滑塊,所述排水蓋的外側安裝有緩沖塊。
優選的,所述植物綠化帶的左側安裝有污水處理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植物綠化帶的上方安裝有消音裝置,可以減少噪聲,有效的緩解了噪音對居民的傷害,通過自動升降護欄的輸入端與紅綠燈裝置的輸出端電性連接,可以合理的控制護欄的升降,在紅燈時護欄落下,避免了行人誤闖紅燈的出現,減小了車輛傷人事件,通過排水蓋的上表面安裝有防滑塊,避免了車輛在行進過程中出現打滑現象,減少了事故的發生,通過安裝有緩沖塊,避免了車輛行徑排水蓋出現巔車的問題,通過污水處理器可以處理道路污水,減少環境的污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市政道路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市政道路的排水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滲水層、2-斑馬線、3-反光涂層、4-污水處理器、5-市政道路、6-人行橫道、7-紅綠燈裝置、8-自動升降護欄、9-十字路口、10-行人護欄、11-方形地磚、12-消音裝置、13-水泥路面、14-植物綠化帶、15-排水蓋、16-進水孔、17-防滑塊、18緩沖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市政道路,包括斑馬線2、市政道路5、人行橫道6、十字路口9、行人護欄10、水泥路面13、植物綠化帶14和排水蓋15,市政道路5的上方安裝有行人護欄10,行人護欄10的下方安裝有人行橫道6,人行橫道6的表面安裝有方形地磚11,且方形地磚11與滲水層1連接,市政道路5的中部安裝有植物綠化帶14,植物綠化帶14的上方安裝有反光涂層3,市政道路5的表面安裝有水泥路面13,水泥路面13的左側安裝有十字路口9,十字路口9的左下方安裝有斑馬線2,斑馬線2的右側安裝有紅綠燈裝置7,水泥路面13的右側安裝有排水蓋15,排水蓋15的中部安裝有進水孔16,植物綠化帶14的上方安裝有消音裝置12,斑馬線2的右側安裝有自動升降護欄8,且自動升降護欄8的輸入端與紅綠燈裝置7輸出端電性連接,排水蓋15的上表面安裝有防滑塊17,排水蓋15的外側安裝有緩沖塊18,植物綠化帶14的左側安裝有污水處理器4。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工作中,市政道路5的表面安裝有水泥路面13,方便車輛行駛,十字路口9安裝有斑馬線2,斑馬線2的前方安裝有紅綠燈裝置7和自動升降護欄8,避免了行人誤闖紅燈的出現,也方便了車輛的行駛,反光涂層3方便夜間行車,通過排水蓋15將水排除,防滑塊17避免了車輛打滑,緩沖塊18避免了巔車,安裝消音裝置12緩解了噪音對居民的傷害,污水處理器4減少環境的污染,植物綠化帶14美化了環境,人行橫道6方便行人行走。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