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示警設施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交通示警裝置及交通示警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當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需要等待交警或施工清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按照法規要求布設交通錐隔離作業區域,以對車道進行封閉,而當事故處理完成后,將交通錐一一收起也需要花費一定時間,才能夠恢復正常交通。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交通示警裝置,以解決在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后,恢復正常交通所需時間長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交通示警系統,以解決在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后,恢復正常交通所需時間長的技術問題。
基于上述第一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交通示警裝置,包括橫桿和底座;所述橫桿的一端與所述底座鉸接,所述橫桿的另一端設置有示警標志;所述底座上設置有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用于使所述橫桿繞該橫桿的一端與所述底座之間的鉸接軸轉動;
還包括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的一端與所述橫桿固定連接,所述彈性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示警標志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彈性件為扭簧,所述扭簧的一個彈性臂與所述橫桿固定連接,所述扭簧的另一個彈性臂與所述示警標志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示警標志為示警錐和/或示警燈。
進一步的,所述伸縮機構為電動缸、氣缸或液壓缸中的一種,所述電動缸的缸體、所述氣缸的缸體或所述液壓缸的缸體與所述底座鉸接,所述電動缸的活塞桿、所述氣缸的活塞桿或所述液壓缸的活塞桿與所述橫桿鉸接。
進一步的,所述伸縮機構包括電機、主動齒輪和從動齒輪,所述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與所述主動齒輪傳動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從動齒輪相嚙合,所述橫桿的一端與所述從動齒輪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還包括供電電源,用于為所述電機提供電能。
進一步的,所述橫桿的長度為1~8m。
進一步的,所述橫桿為可伸縮桿。
進一步的,所述橫桿的材質為不銹鋼。
基于上述第二目的,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交通示警系統,包括多個所述的交通示警裝置,多個所述交通示警裝置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包括橫桿和底座;所述橫桿的一端與所述底座鉸接,所述橫桿的另一端設置有示警標志;所述底座上設置有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用于使所述橫桿繞該橫桿的一端與所述底座之間的鉸接軸轉動。將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底座安裝在高速公路兩側路邊,并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多個交通示警裝置,在交通正常的情況下,橫桿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當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開啟伸縮機構,以使橫桿繞該橫桿的一端與底座之間的鉸接軸轉動,當示警標志到達故障車輛后方,使伸縮機構停止工作,即可實現對后方來車的示警作用。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再次開啟伸縮機構,帶動橫桿繞鉸接軸反向轉動,以使橫桿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交通示警系統,包括多個所述的交通示警裝置,多個所述交通示警裝置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交通示警系統,由于使用了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能夠在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警示,且在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能夠迅速恢復道路暢通。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在交通正常情況下的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在示警狀態下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主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后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提供的交通示警系統的應用示意圖。
圖標:101-橫桿;102-底座;103-彈性件;104-示警錐;105-伸縮機構;106-供電電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一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在交通正常情況下的俯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在示警狀態下的俯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主視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后視圖。參見圖1至圖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交通示警裝置,包括橫桿101和底座102;橫桿101的一端與底座102鉸接,橫桿101的另一端設置有示警標志;底座102上設置有伸縮機構105,伸縮機構105用于使橫桿101繞該橫桿101的一端與底座102之間的鉸接軸轉動;還包括彈性件103,彈性件103的一端與橫桿101固定連接,彈性件103的另一端與示警標志固定連接。將本實施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的底座102安裝在高速公路兩側路邊,并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多個交通示警裝置,在交通正常的情況下,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當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開啟伸縮機構105,以使橫桿101繞該橫桿101的一端與底座102之間的鉸接軸轉動沿圖1中箭頭方向A轉動,當示警標志到達故障車輛后方,使伸縮機構105停止工作,即可實現對后方來車的示警作用。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再次開啟伸縮機構105,帶動橫桿101繞鉸接軸沿圖2中箭頭方向B轉動,以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
此外,如果后方來車沒有及時采取制動措施,與示警標志發生碰撞,由于示警標志與橫桿101之間設置有彈性件103,車輛與示警標志碰撞后,示警標志會順勢沿車輛前進方向傾倒,從而能夠降低對車輛的損壞程度。此外,在彈性件103的彈力作用下,傾倒的示警標志能夠迅速恢復原位,繼續向后方車輛進行示警。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彈性件103為扭簧,扭簧的一個彈性臂與橫桿101固定連接,扭簧的另一個彈性臂與示警標志固定連接。
該可選方案中,參見圖4所示,扭簧的一個彈性臂與橫桿101固定連接,扭簧的另一個彈性臂與示警錐104的側面固定連接,在本實施例中,該側面是指示警錐104的遠離來車方向的一側,也就是沒有設置反光膜的一側面。
扭簧具有較強的緩和沖擊和震動的性能,能夠使因被車輛碰撞而傾倒的示警標志迅速恢復原位,繼續向后方車輛進行示警。作為優選,本實施例提供的扭簧采用現有的扭簧,優選為雙扭簧。
作為優選,本實施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還包括啟動開關,啟動開關可以設置在伸縮機構105上,且啟動開關與伸縮機構105電連接。其中,啟動開關可以為手動按鍵,由當事人直接按下手動按鍵來開啟伸縮機構105或使伸縮機構105停止工作;啟動開關也可以為遙控開關,由當事人通過遙控器開啟或關閉遙控開關,無需穿行于車道,便可開啟伸縮機構105或使伸縮機構105停止工作,從而能夠進一步保證當事人的人身安全。本實施例提供的手動按鍵或遙控開關分別采用現有的手動按鍵或遙控開關。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示警標志為示警錐104和/或示警燈。
可選的,示警標志為示警錐104,示警錐104可以采用現有的示警錐。
作為優選,參見圖1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示警錐104呈半圓錐體狀,具有半圓形的底面和兩個側面,一個側面為平面,另一個側面為圓弧面,圓弧面上設置有反光膜,反光膜沿示警錐104的高度方向間隔設置,反光膜采用現有的反光膜。當交通正常的情況下,示警錐104的平面朝向高速公路邊的欄桿,且該平面基本和欄桿相貼合,這樣的方式能夠節省空間,避免占用車道,保證行車暢通與安全。當橫桿101沿箭頭方向A轉動到圖2所示的位置時,示警錐104的圓弧面朝向來車方向C,由于圓弧面上設置有反光膜,立體感較強,對視覺沖擊作用較強,從而能夠增強對后方來車的警示作用。
作為優選,本實施例提供的示警錐104的材質為橡膠。
需要說明的是,示警錐104的材質也可以為塑料。
可選的,示警標志為示警燈。作為優選,可以將示警燈安裝在橫桿101的另一端,也可以采用多個示警燈串聯的方式,將多個示警燈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從而增強警示效果。本實施例提供的示警燈采用現有的示警燈。
可選的,示警標志為示警錐104和示警燈。作為優選,將示警燈安裝在示警錐104的頂部,通過示警燈的閃爍和示警錐104上的反光膜同時向后方車輛進行示警,能夠進一步增強示警效果。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伸縮機構105為電動缸、氣缸或液壓缸中的一種,電動缸的缸體、氣缸的缸體或液壓缸的缸體與底座102鉸接,電動缸的活塞桿、氣缸的活塞桿或液壓缸的活塞桿與橫桿101鉸接。
以電動缸為例,當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通過啟動開關開啟電動缸,電動缸的活塞桿伸出,使橫桿101繞該橫桿101的一端與底座102的鉸接軸沿圖1中箭頭方向A轉動,當示警標志到達故障車輛后方,通過啟動開關使電動缸停止工作,即可實現對后方來車的示警作用。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通過啟動開關使電動缸工作,電動缸的活塞桿收縮,帶動橫桿101繞鉸接軸沿圖2中箭頭方向B轉動,以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
作為優選,本實施例提供的伸縮機構105還可以為電動推桿,電動推桿的外管與底座102鉸接,電動推桿的伸縮桿與橫桿101兩端之間的部分鉸接。
該可選方案中,還包括供電電源106,用于為電動缸或電動推桿供電。本實施例的供電電源106采用現有的供電電源,例如:交流電源、太陽能電池等。
本實施例提供的電動缸、氣缸和液壓缸分別采用現有的電動缸、氣缸和液壓缸。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橫桿101的長度為1~8m。
當事人或交警能夠控制橫桿101轉動的角度,從而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斜面示警和多車道示警,并按照法規要求布設示警樁隔離作業區域,及時有效地疏導交通。
橫桿101的長度過小,即使橫桿101轉動至其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寬度方向相平行的位置,示警標志也不能位于車道中間,達不到明顯的警示效果。
橫桿101的長度過大,即橫桿101的長度超過高速公路的寬度時,當橫桿101轉動一定角度后,示警標志就可能會撞到路邊欄桿或隔離帶,導致橫桿101卡住或示警標志被損壞。
本實施例提供的橫桿101的材質可以為多種,例如不銹鋼、扁形鋼鐵或其他防腐、防生銹且機械強度高的材質。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橫桿101為可伸縮桿。將橫桿101采用可伸縮桿,在實際使用時,可以先將橫桿101沿箭頭方向A轉動90°,然后在根據實際情況調節可伸縮桿的長度,以進行斜面示警和多車道示警,并按照法規要求布設示警樁隔離作業區域,及時有效地疏導交通。
作為優選,本實施例提供的可伸縮桿采用現有的可伸縮桿。
本實施例的另一可選方案中,伸縮機構105包括電機、主動齒輪和從動齒輪,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與主動齒輪傳動連接,主動齒輪與從動齒輪相嚙合,橫桿101的一端與從動齒輪固定連接。其中,從動齒輪的轉軸與橫桿101和底座102之間的鉸接軸的軸線重合。
該另一可選方案中,電機與啟動開關電連接,當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通過啟動開關開啟電機,電機驅動主動齒輪轉動,主動齒輪帶動從動齒輪轉動,橫桿101隨從動齒輪一起轉動,當示警標志到達故障車輛后方,通過啟動開關使電機停止工作,即可實現對后方來車的示警作用。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通過啟動開關開啟電機,使電機反向旋轉,電機驅動主動齒輪轉動,主動齒輪帶動從動齒輪轉動,橫桿101隨從動齒輪一起轉動,以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其中,主動齒輪與從動齒輪的傳動比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取,以使橫桿101具有合適的轉速。
該另一可選方案中,還包括供電電源106,用于為電機提供電能。本實施例的供電電源106采用現有的供電電源,例如:交流電源、太陽能電池等。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提供的伸縮機構105的形式不僅局限于以上五種,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取其他形式的伸縮機構105,用以實現使橫桿101轉動的功能;對于其他形式的伸縮機構105,本實施例不再一一具體贅述。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也提供了一種交通示警裝置,本實施例描述了啟動伸縮機構105的另一種實現方案,除此之外的實施例一的技術方案也屬于該實施例,在此不再重復描述。相同的零部件使用與實施例一相同的附圖標記,在此參照對實施例一的描述。
本實施例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還包括電腦,用于開啟伸縮機構105或使伸縮機構105停止工作。
本實施例中,電腦設置在監控室中,交警等工作人員在電腦上通過高速公路上設置的監控攝像頭對路況進行監控,當車輛出現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時,由工作人員通過電腦來開啟伸縮機構105,從而使伸縮機構105帶動橫桿101轉動,當示警標志到達規定位置,工作人員再通過電腦使伸縮機構105停止工作,從而使橫桿101停止轉動,實現示警作用。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再次開啟伸縮機構105,帶動橫桿101繞鉸接軸沿圖2中箭頭方向B轉動,以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
實施例三
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提供的交通示警系統的應用示意圖。參見圖5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交通示警系統,包括多個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的交通示警裝置,多個交通示警裝置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
該可選方案中,相鄰兩個交通示警裝置之間的間距為15~20m。
參見圖4所示,Ⅰ表示第一車道,Ⅱ表示第二車道,Ⅲ表示第三車道,Ⅳ表示應急車道。故障或事故車輛出現在第三車道和應急車道內,需要封閉第三車道和應急車道,保持第一車道和第二車道通行。啟動位于事故車輛后方至少200m的交通示警裝置,先對應急車道進行斜面示警,即在應急車道內斜拉切角布設示警錐104,多個示警錐104的頂端的連線與應急車道的長度方向的夾角為15~30°。通過控制橫桿101轉動的角度即可確定示警錐104的位置。然后再進行直線方向上的示警,將直線方向上的交通示警裝置的橫桿101轉動90°,并調節橫桿101的長度,使其與應急車道的寬度相同。最后再對第三車道進行斜面示警,示警錐104的布設方式參照應急車道。
作為優選,沿高速公路的長度方向可以間隔設置多個示警密集區,每個示警密集區的長度為20~30m,且每個示警密集區內部間隔設置有4~5個交通示警裝置,以便在車道內斜拉切角布設示警錐104,將被封閉的多車道上的車輛逐漸緩慢導向可通行的車道上;在斜線方向上,相鄰兩個示警錐104之間的間距d為3~4m,在直線方向上,相鄰兩個示警錐104之間的間距D為15~20m。
當故障或事故處理完成后,通過啟動開關開啟伸縮裝置,就能夠迅速使橫桿101的長度方向與應急車道的長度方向一致,從而迅速恢復正常交通。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