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切割機,具體為一種石膏板切割機,屬于建材機械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住所也逐漸變得漂亮起來,各種各樣的裝修使得人們得到精神上的滿足,而裝修最常用的就是石膏板,而石膏板是需要有專門的切割機進行切割割,而傳統的切割機在切割過程中存在著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會產生很大的粉塵,嚴重破壞周圍的環境并影響人的身體健康,而且在切割過程中往往需要用刻度尺測量要切割的尺寸,而且切割定位不方便,傳統的切割機需要人為的施加推力,有時候圓盤鋸會傷到手,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出一種石膏板切割機,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粉塵較大,測量不方便,定位麻煩,需要人工推板,使切割機更安全高效,方便干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一種石膏板切割機,包括通風管、支撐桿、操作臺、支腿、滑動卡扣、刻度板、電機、圓盤鋸、防護殼、通孔、電動導軌、卡槽、滑槽、抽風機和除塵袋;所述操作臺的一側設有所述刻度板,所述操作臺上設有所述滑槽,所述滑槽均通過滑塊分別與所述電動導軌和所述卡槽活動連接,所述電動導軌內活動連接有所述滑動卡扣,所述操作臺通過所述支撐桿與所述通風管固定連接,所述通風管的底端固定設有所述電機,所述電機的一側活動連接有所述圓盤鋸,所述圓盤鋸的外部設有所述防護殼,所述防護殼的內壁通過所述通孔與所述通風管固定連接,所述通風管的內部設有所述抽風機,所述通風管的一端設有所述除塵袋,所述操作臺的底端設有多個所述支腿。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通風管上設有開關。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防護殼的一側設有防塵網。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圓盤鋸的底部設有開口。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支腿的底端均設有萬向輪。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電動導軌上設有控制按鈕。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種石膏板切割機,通過設有除塵袋以及通孔方便了將粉塵吸收收集氣起來,通過設有卡槽,方便了石膏板的定位,通過設有刻度板方便了對石膏板的測量,通過設有電動導軌以及滑動卡扣來推動石膏板的自動切割,通過設有滑槽方便了電動導軌和卡槽的位置調整。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通風管;2、支撐桿;3、操作臺;4、支腿;5、滑動卡扣;6、刻度板;7、開關;8、電機;9、圓盤鋸;10、防護殼;11、通孔;12、電動導軌;13、卡槽;14、開口;15、滑槽;16、抽風機;17、除塵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石膏板切割機,包括通風管1、支撐桿2、操作臺3、支腿4、滑動卡扣5、刻度板6、電機8、圓盤鋸9、防護殼10、通孔11、電動導軌12、卡槽13、滑槽15、抽風機16和除塵袋17;操作臺3的一側設有刻度板6,方便了石膏板的測量以及定位,操作臺3上設有滑槽15,滑槽15用于電動導軌12和卡槽13的定位調整,滑槽15均通過滑塊分別與電動導軌12和卡槽13活動連接,電動導軌12內活動連接有滑動卡扣5,滑動卡扣5用于推動石膏板進行自動切割,操作臺3通過支撐桿2與通風管1固定連接,通風管1的底端固定設有電機8,電機8的一側活動連接有圓盤鋸9,電機8通過帶動圓盤鋸9快速轉動對石膏板進行切割,圓盤鋸9的外部設有防護殼10,來防止粉塵彌散到空氣中,防護殼10的內壁通過通孔11與通風管1固定連接,通風管1的內部設有抽風機16,通風管1的一端設有除塵袋17,抽風機16通過通孔11將粉塵吸收到通風管1內再送入到除塵袋17內,操作臺3的底端設有多個支腿4起到支撐機體的作用。
進一步的,通風管1上設有開關7,用于控制電機8的開與關。
進一步的,防護殼10的一側設有防塵網,防止粉塵的外揚。
進一步的,圓盤鋸9的底部設有開口14,方便了切割。
進一步的,支腿4的底端均設有萬向輪,方便了切割機的移動。
進一步的,電動導軌12上設有控制按鈕,用于控制滑動卡扣5在電動導軌12內的滑動。
該種石膏板切割機,通過在通風管1的一端設有除塵袋17以及在防護殼10的內壁上設有通孔11方便了將粉塵吸收收集氣起來,通過在滑槽15的頂端設有卡槽13,方便了石膏板的定位,通過在操作臺2上設有刻度板6方便了對石膏板的測量,通過在滑槽15的頂端設有電動導軌12以及在電動導軌12內設有滑動卡扣5來推動石膏板的自動切割,通過在操作臺3上設有滑槽15方便了電動導軌12和卡槽13的位置調整。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