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包括靜鉸鏈體、動鉸鏈體和銷軸,所述銷軸能夠穿過所述靜鉸鏈體和所述動鉸鏈體,還包括第一鉸鏈墊圈;所述第一鉸鏈墊圈設于所述靜鉸鏈體和動鉸鏈體之間,所述第一鉸鏈墊圈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的第一軸向通孔,所述第一鉸鏈墊圈上且在所述第一軸向通孔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一缺口槽;所述動鉸鏈體上近所述第一鉸鏈墊圈側設有與所述第一缺口槽相匹配的第一凸起。本實用新型中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的結構穩定、牢固、不易產生錯位、耐磨性好且使用壽命長,可顯著減少頻繁更換報廢鉸鏈的產品成本和人工成本。
【專利說明】
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鉸鏈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重型鉸鏈中,主要包括第一鉸鏈體、第二鉸鏈體以及銷軸,結構簡單;但在門用鉸鏈領域,傳統的重型鉸鏈結構采用321材質的不銹鋼材料,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其承重面很容易磨損,造成鉸鏈上下錯位嚴重,產生縫隙,致使門關閉不嚴。
[0003]此外,該傳統的重型鉸鏈的使用壽命短,以100公斤的門作為試驗對象,負載試驗結果顯示其正常使用僅2萬次,使用壽命I?2年。
[0004]因此,針對傳統的重型鉸鏈結構承力面易產生錯位,壽命短,容易磨損,需要經常維護更換的不足,提供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
【發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
[0006]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7]—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包括靜鉸鏈體、動鉸鏈體和銷軸,所述銷軸能夠穿過所述靜鉸鏈體和所述動鉸鏈體,還包括第一鉸鏈墊圈;
[0008]所述第一鉸鏈墊圈設于所述靜鉸鏈體和動鉸鏈體之間,所述第一鉸鏈墊圈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的第一軸向通孔,所述第一鉸鏈墊圈上且在所述第一軸向通孔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一缺口槽;所述動鉸鏈體上近所述第一鉸鏈墊圈側設有與所述第一缺口槽相匹配的第一凸起。
[0009]進一步的,還包括第二鉸鏈墊圈;
[0010]所述第二鉸鏈墊圈設于所述靜鉸鏈體和第一鉸鏈墊圈之間,所述第二鉸鏈墊圈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的第二軸向通孔,所述第二鉸鏈墊圈上且在所述第二軸向通孔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二缺口槽;所述靜鉸鏈體上近所述第二鉸鏈墊圈側設有與所述第二缺口槽相匹配的第二凸起。
[0011]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的側邊的縱截面為波形。
[0012]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的側邊向遠離所述銷軸的一側傾斜,且其傾斜角度為0-45°。優選的,其傾斜角度為30.96°。
[0013]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鉸鏈墊圈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的厚度均為3-8mm;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的槽深均為l_4mm。
[0014]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鉸鏈墊圈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的厚度均為3mm;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的槽深均為1mm。
[0015]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鉸鏈墊圈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均為硬度不小于500HB的合金材料。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7]本實用新型中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的結構穩定、牢固、不易產生錯位、耐磨性好且使用壽命長。負載試驗結果顯示其正常使用可達5.6萬次以上,使用壽命延長了 5倍以上,可顯著減少頻繁更換報廢鉸鏈的產品成本和人工成本?!靖綀D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第一鉸鏈墊圈的結構示意圖;[0021 ]圖4為第二鉸鏈墊圈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一實施方式的第一鉸鏈墊圈或第二鉸鏈墊圈的側視圖;
[0023]圖6為另一實施方式的第一鉸鏈墊圈或第二鉸鏈墊圈的側視圖。
[0024]圖中標號說明:1、靜鉸鏈體,2、動鉸鏈體,3、銷軸,4、第一鉸鏈墊圈,41、第一軸向通孔,42、第一缺口槽,5、第二鉸鏈墊圈,51、第二軸向通孔,52、第二缺口槽?!揪唧w實施方式】
[0025]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26] 參照圖1和3所示,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包括靜鉸鏈體1、動鉸鏈體2和銷軸3, 所述銷軸3能夠穿過所述靜鉸鏈體1和所述動鉸鏈體2,其中還包括第一鉸鏈墊圈4;
[0027]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可通過嵌入或側插等方式設于所述靜鉸鏈體1和動鉸鏈體2之間。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3的第一軸向通孔41,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上且在所述第一軸向通孔41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一缺口槽42,所述第一缺口槽42可為L 型槽或U型槽,優選的,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缺口槽42為L型槽;所述動鉸鏈體2上近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側設有與所述第一缺口槽42相匹配的第一凸起(未圖示)。
[0028]為了提高鉸鏈結構的穩定性,如圖2和4所示,該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還包括第二鉸鏈墊圈5;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可通過嵌入或側插等方式設于所述靜鉸鏈體1和第一鉸鏈墊圈4之間。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3的第二軸向通孔51,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上且在所述第二軸向通孔51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二缺口槽52,所述第二缺口槽 52可為L型槽或U型槽,優選的,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缺口槽52為L型槽;所述靜鉸鏈體 1上近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側設有與所述第二缺口槽52相匹配的第二凸起(未圖示)。[〇〇29]為了減少鉸鏈結構的錯位,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側邊的縱截面為波形。如圖5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波紋形可為一個周期的正弦波或余弦波; 在其他實施方式,所述波紋形可為其他N/2個周期的正弦波或余弦波組合或者其他任意方式的組合。此時,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3通過側插的方式分別與所述動鉸鏈體2或靜鉸鏈體1活動連接。
[0030]為了減少鉸鏈結構的錯位,在又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側邊向遠離所述銷軸3的一側傾斜,且其傾斜角度為0-45°。如圖6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其傾斜角度為30.96°。
[0031]為了提高鉸連結構的耐磨性以及減少更換次數,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均為硬度不小于500HB的合金材料。優選的,可為合金鋼材料。
[0032]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厚度均為3-8mm;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槽深均為l-4mm。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厚度均為3mm;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槽深均為1mm。
[0033]性能測試:以100公斤重型門作為測試對象,對鉸鏈結構和傳統的鉸鏈結構進行性能測試。[〇〇34]負載試驗結果顯示:采用本實用新型的鉸鏈結構,門正常開關可達5.6萬次以上, 使用壽命大于12年;而使用傳統的鉸鏈結構的測試結果顯示正常開關僅為1萬次,使用壽命僅為2年。
[0035]本實用新型中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的結構穩定、牢固、不易產生錯位、耐磨性好且使用壽命長。負載試驗結果顯示其正常使用可達5.6萬次以上,使用壽命延長了 5倍以上,可顯著減少頻繁更換報廢鉸鏈的產品成本和人工成本。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包括靜鉸鏈體(I)、動鉸鏈體(2)和銷軸(3),所述銷軸(3)能夠穿過所述靜鉸鏈體(I)和所述動鉸鏈體(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鉸鏈墊圈(4); 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設于所述靜鉸鏈體(I)和動鉸鏈體(2)之間,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3)的第一軸向通孔(41),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上且在所述第一軸向通孔(41)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一缺口槽(42);所述動鉸鏈體(2)上近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側設有與所述第一缺口槽(42)相匹配的第一凸起。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鉸鏈墊圈(5); 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設于所述靜鉸鏈體(I)和第一鉸鏈墊圈(4)之間,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中部設有用于安裝所述銷軸(3)的第二軸向通孔(51),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上且在所述第二軸向通孔(51)兩側對稱開設有第二缺口槽(52);所述靜鉸鏈體(I)上近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側設有與所述第二缺口槽(52)相匹配的第二凸起。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側邊的縱截面為波形。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側邊向遠離所述銷軸的一側傾斜,且其傾斜角度為0-45°。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厚度均為3-8mm;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的槽深均為l-4mm。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的厚度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的厚度均為3mm;所述第一缺口槽(42)和/或所述第二缺口槽(52 )的槽深均為Imm。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接式重型鉸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鏈墊圈(4)和所述第二鉸鏈墊圈(5)均為硬度不小于500HB的合金材料。
【文檔編號】E05D3/02GK205713591SQ201620405043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7日
【發明人】田紀委
【申請人】泰州市亞泰電力機車配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