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書籍檔案藝術管理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多工位書籍裝訂打孔機。
背景技術:
目前,裝訂機由于其操作簡單、速度快、耗材成本低等優點被廣泛應用于中小型辦公場所的文件、檔案的裝訂,但是現有的裝訂機大多為按壓式裝訂,當遇到較厚的書籍或文件檔案時難以裝訂,如果分開裝訂,則裝訂效率低,如果采用鉆孔式裝訂,則裝訂不整齊,易松散,而且現有的打孔機工作效率低,可調節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多工位書籍裝訂打孔機。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多工位書籍裝訂打孔機,包括基座、調節螺栓、側板、打孔針、導軌和電機,所述基座的上表面的一端固定有固定板,固定板上貫穿有調節螺栓,所述調節螺栓的一端固定有活動板,且活動板與固定板之間的調節螺栓上安裝有彈簧,所述活動板通過固定連桿與第二夾緊板連接,第二夾緊板的一側的基座上設有側板,所述側板的一側設有凸緣,凸緣上設有安裝孔,所述側板通過安裝孔固定在基座上,所述側板靠近第二夾緊板的一側固定有第一夾緊板,第一夾緊板上設有多個直徑相等的定位孔,所述基座的上方的另 一端固定有導軌,導軌上設有滑塊,所述滑塊的上方安裝有電機,電機的上方固定有橫梁,所述橫梁的兩側設有定位塊,定位塊靠近第一夾緊板的一側安裝有打孔針,所述打孔針的前端固定有定位針。
進一步,所述第一夾緊板上任意相鄰兩個定位孔之間的距離皆不相等,且第二夾緊板上設有與第一夾緊板上的定位孔相對應的通孔。
進一步,所述活動板與第二夾緊板的一側皆與側板的內側面位于同一平面內。
進一步,所述定位針的長度小于第二夾緊板與活動板之間的距離。
進一步,所述定位孔的直徑大于打孔針的直徑。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和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是: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多工位書籍裝訂打孔機,在活動板的一側通過固定連桿固定有第二夾緊板,且第二夾緊板與活動板之間的距離大于定位針的長度,第二夾緊板上設有與第一夾緊板上的定位孔相對應的通孔,定位針可過定位孔與通孔,并將打孔產生的紙屑穿起穿,便于收集處理,避免影響環境衛生,在第二夾緊板的一側固定有側板,且活動板與第二夾緊板的一側皆與側板的內側面位于同一平面內,便于保證書籍和文件檔案的整齊度,橫梁上通過定位塊安裝有兩根打孔針,也可安裝多根打孔針,可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定位塊的位置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與定位孔進行配合,可根據需要進行打孔,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夾緊板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夾緊板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中:1-基座;2-調節螺栓;3-固定板;4-彈簧;5-凸緣;6-側板;7-第一夾緊板;8-定位針;9-打孔針;10-橫梁;11-定位塊;12-活動板;13-固定連桿;14-第二夾緊板;15-導軌;16-滑塊;17電機;18-定位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實施例,見圖1、圖2、圖3好圖4所示,一種多工位書籍裝訂打孔機,包括基座1、調節螺栓2、側板6、打孔針9、導軌15和電機17,基座1的上表面的一端固定有固定板3,固定板3上貫穿有調節螺栓2,所述調節螺栓2的一端固定有活動板12,且活動板12與固定板3之間的調節螺栓2上安裝有彈簧4,活動板3通過固定連桿13與第二夾緊板14連接,第二夾緊板14的一側的基座1上設有側板6,活動板12與第二夾緊板14的一側皆與側板6的內側面位于同一平面內,側板6的一側設有凸緣5,凸緣5上設有安裝孔,側板6通過安裝孔固定在基座1上,側板6靠近第二夾緊板14的一側固定有第一夾緊板7,第一夾緊板7上設有多個直徑相等的定位孔18,第一夾緊板7上任意相鄰兩個定位孔18之間的距離皆不相等,且第二夾緊板14上設有與第一夾緊板7上的定位孔18相對應的通孔,定位孔18的直徑大于打孔針9的直徑,基座1的上方的另一端固定有導軌15,導軌15上設有滑塊16,滑塊16的上方安裝有電機17,電機17的上方固定有橫梁10,所橫梁10的兩側設有定位塊11,定位塊11靠近第一夾緊板7的一側安裝有打孔針9,打孔針9的前端固定有定位針8,定位針8的長度小于第二夾緊板14與活動板12 之間的距離。
工作原理:將書籍或文件檔案置于第一夾緊板7與第二夾緊板14之間,通過側板6進行對齊,再通過調節調節螺栓2,使第一夾緊板7與第二夾緊板14將書籍夾緊,通過定位針8確定打孔位置,啟動電機17,使滑塊16沿導軌15移動,使定位針8和打孔針9穿過定位孔18和通孔,完成書籍的打孔,同時定位針8將打孔產生的紙屑穿起,并停留在活動板12與第二夾緊板14之間。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