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段式折刀,包括刀柄和刀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刀柄為雙段結構,包括軸接的主刀柄與輔助刀柄;所述刀體為三段結構,包括主刀體、輔助刀體I及輔助刀體II,輔助刀體I及輔助刀體II分別與主刀體軸接,且輔助刀體I還與輔助刀柄軸接,輔助刀體II還與主刀柄軸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刀柄包括與輔助刀體II結構相匹配的容置槽II,輔助刀體II與主刀柄的軸接處位于容置槽II內部;所述輔助刀體II上設置有與主刀體結構匹配的主刀體容置槽。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刀柄包括與輔助刀體I結構相匹配的容置槽I,輔助刀體I與輔助刀柄的軸接處位于容置槽I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刀柄與輔助刀柄相對的一側設置有互相匹配的限位卡合結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卡合結構為形狀和位置相匹配的限位凸起和限位槽,所述限位凸起位于主刀柄或輔助刀柄上,相應的,限位槽位于輔助刀柄或主刀柄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刀體上設置有定位栓,位于輔助刀體I和輔助刀體II之間,靠近刀柄的一側;輔助刀體I及輔助刀體II均設置有定位槽,輔助刀體I及輔助刀體II繞各自與主刀體的連接軸相對轉動到位置極限時,定位槽與定位栓卡合。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主刀體的一側或雙側開有刀刃,輔助刀體II上,與輔助刀體I相背離的一側開有刀刃。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刀柄上設置有指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三段式折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孔外側設置有攻擊凸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