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熱等靜壓機裝爐時爐內襯的輔助定位裝置,屬于金屬冶煉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熱等靜壓機是利用熱等靜壓技術在高溫高壓密封容器中,以高壓為介質對其中的粉末或待壓實的燒結柸料(零件)施加各項均等靜壓力,形成高致密柸料(零件)的方法的儀器設備。再裝爐時需要將爐內襯從頂部吊入,在吊裝時會伴隨晃動,造成裝爐時間較長,甚至造成磕碰導致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熱等靜壓機裝爐時爐內襯的輔助定位裝置,所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熱等靜壓機裝爐時爐內襯的輔助定位裝置,該輔助定位裝置包括與工作臺連接的框架和通過限位滑軌4與框架連接的多個移動架6;其中,移動架6的底架8與限位滑軌4配合連接,在底架8的下部安裝有可調整移動架6位置的螺紋桿I 16,在移動架6的底架8的上部與上蓋9形成的空腔內設有套裝有彈簧10的推桿11,推桿11的一端固定在底架8和/或上蓋9上,另一端穿出底架8的上部與上蓋9形成的空腔,且在端點處設有彈性圓柱13,在底架8上部邊緣處設有與連接在彈簧10活動端的限位檔桿15配合的限位槽14,以實現推桿11沿軸向的彈性移動,所有移動架6設有彈性圓柱13的一端均朝向框架的內部,以使爐內襯與推桿11接觸時緩沖。
優選地,所述框架整體或組合后呈圓形或正多邊形結構。
更優選地,框架的組合部件之間通過沿銷7旋轉的卡扣3彼此連接。
優選地,移動架6以框架的幾何中心為中心呈中心對稱分布。
優選地,所述彈性圓柱13的軸向與推桿11的軸向處于同一平面且相互垂直。
更優選地,在彈性圓柱13連接推桿11的一側安裝有紅外線發射器12。
優選地,所述底架8與框架所在平面垂直,所述推桿11的軸向平行于框架平面。
本實用新型獲得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裝置安放在爐口上方,用于輔助爐內襯進行定位,避免不必要的磕碰,減少裝爐時間提高工作效率。本實用新型可根據爐口內經進行有限范圍內調節,適應范圍較大。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應用于熱等靜壓機裝爐時的內膽輔助定位機構。本實用新型可根據爐口內經進行有限范圍內調節,適應范圍較大。內襯與機構接觸處為軟質橡膠,增加緩沖,降低磕碰損壞機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定位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正視圖。
圖3為圖1的左視圖。
圖4為圖1的俯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定位裝置卡扣處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定位裝置移動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7為圖6的正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框架I;2,框架II;3,卡扣;4,限位滑軌;5,固定卡口;6,移動架;7,銷;8,底架;9,上蓋;10,彈簧;11,推桿;12,紅外線發射器;13,彈性圓柱;14,限位槽;15,限位檔桿;16,螺紋桿I;17,螺紋桿II。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但以下詳細說明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方案中輔助定位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4分別為圖1的主視、左視和俯視結構示意圖。從圖1-4可知,該輔助定位裝置由兩個通過卡扣3拼接成的正六邊形框架以及在每個邊上通過限位滑軌4連接的移動架6,以及兩個在兩個對稱定點處通過螺紋桿II 17連接的固定卡口5。其中,6個移動架6的設置位置是以六邊形的中心對稱的。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定位裝置卡扣處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從圖5可知,框架I 1和框架II 2是通過卡扣3連接的。在卡扣3的一端設有一個銷7,卡扣3可以繞銷7進行轉動,以便于框架的組裝和拆卸。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定位裝置移動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7為圖6的正視結構示意圖。從圖6和圖7中可知,移動架6的最底部設有螺紋桿I 16,螺紋桿I 16及其上的底架8的下部與限位滑軌4配合活動連接。底架8垂直于框架所在平面,在框架8的頂部設有一個半圓柱形空腔結構,通過與上蓋9配合形成一個完整的圓柱形空腔。在圓柱形空腔內設有套裝有彈簧10的推桿11。推桿11的一端通過螺栓與底架8頂部和上蓋9固定,另一端穿出所述圓柱形空腔。在穿出一端的端點處,設有一個軸向與推桿11垂直的彈性圓柱13,以保 證在接觸爐內襯時有所緩沖。在彈性圓柱13連接推桿11的一端設有一個紅外線發射器12。在上蓋9與底架8上部形成的圓柱形空腔內,彈簧10的一端固定,另一穿出圓柱形空腔的一端設有一個與糖化10連接的限位檔桿15,以及用來限制限位檔桿15的最大行程的限位槽14。限位槽14位于底架8的頂端,同時也可位于上蓋9的底端。
在使用時,可先通過螺紋桿II 17將該裝置固定在工作臺上,同時可視情況條件螺紋桿II17的長度。另外,在推桿11的自由端頂部設有彈性圓柱13,以為爐內襯提供緩沖。移動架6可以沿螺紋桿I 16的軸向進行活動。同時,也可通過壓迫彈簧10使推桿11在其軸向上具有一定彈性活動范圍。
以上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了說明,但這些說明不能被理解為限制了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由隨附的權利要求書限定,任何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基礎上的改動,都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