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鎖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帶有滑蓋的門鎖。
背景技術:
目前,機械鎖具的鎖芯部分一般都是外露部件,鎖孔(鑰匙孔)設置在鎖芯中部,由于外部沒有保護裝置,鎖芯和鎖孔均易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或人為因素的破壞,給使用者造成不便。因此,創設一種帶有滑蓋結構的門鎖,可以很好地對鎖體進行保護,同時又不影響門鎖的正常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滑蓋的門鎖,使其能夠實現對鎖體的保護,避免外界環境及人為因素對鎖芯及鎖眼造成的破壞,同時又不影響門鎖的正常使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帶有滑蓋的門鎖,包括殼體,所述殼體上安裝有鎖芯座,鎖芯座上安裝鎖芯,所述鎖芯中部為鎖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對應所述鎖芯座的前方還設有滑蓋,所述滑蓋滑動可露出或蓋住所述鎖芯座;所述鎖芯座內對應所述鎖孔的前方還設有一個活動擋板,所述活動擋板可打開或關閉以露出或蓋住所述鎖孔。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所述殼體上設有內凹的 滑槽,所述滑蓋在所述滑槽內滑動。
所述殼體包括位于兩側的翼板和位于中部的面板,所述面板下部內凹并與兩側翼板配合形成所述滑槽。
所述滑蓋與滑槽之間連接有限位彈性部件。
所述限位彈性部件為可活動卡接在所述滑蓋與內凹的下部面板之間的鋼絲卡子。
所述活動擋板采用可磁吸附材料,所述殼體內部固定有一個用于向上吸附所述活動擋板的電磁吸附件。
所述門鎖為基于密碼輸入、指紋識別、人臉識別或虹膜識別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認證的智能鎖,當來訪人員認證通過時,所述電磁吸附件失電,所述活動擋板打開。
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1)由于設置了滑蓋和活動擋板,能夠實現對鎖體的保護,避免外界環境及人為因素對鎖芯及鎖眼造成的破壞,同時又不影響門鎖的正常使用。
(2)由于在滑蓋和殼體滑槽之間設置了限位彈性件,使得滑蓋的滑動更加省力順暢,使用者具有更好的滑動手感。
(3)由于設置了可磁吸附的活動擋板,當電磁吸附件得電時,所述活動擋板被向上吸附,鎖眼被擋住,進一步保證了安全;當電磁吸附件失電時,所述活動擋板自動落下,可用于發展出基于密碼輸入、指紋識別、人臉識別或虹膜識別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認證的智能鎖,當來訪人員認證通過時,設置所述電磁吸附件失電,所述活動擋板打開。同時,這種設置還用于防止鎖體失電時鎖孔被擋住而無法開啟。
附圖說明
上述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帶有滑蓋的門鎖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滑蓋打開、活動擋板閉合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滑蓋打開、活動擋板打開狀態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2、3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有滑蓋的門鎖,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上安裝有鎖芯座4,鎖芯座4上安裝鎖芯6,所述鎖芯6中部為鎖孔,所述殼體1上對應所述鎖芯座4的前方還設有滑蓋3,所述滑蓋3滑動可露出或蓋住所述鎖芯座4;所述鎖芯座4內對應所述鎖孔的前方還設有一個活動擋板5,所述活動擋板5可打開或關閉以露出或蓋住所述鎖孔。
具體地,如圖1所示,所述殼體1包括位于兩側的翼板12和位于中部的面板11,所述面板11中部安裝有執手2,所述執手2下方安裝滑蓋3。請配合圖2所示,所述面板11下部內凹并與兩側翼板12配合形成一個內凹的滑槽,所述滑蓋3在所述滑槽內滑動。
較佳地,為使得滑蓋3在滑槽內的滑動穩定牢靠,所述滑蓋3與滑槽之間連接有限位彈性部件。所述限位彈性部件可以是鋼絲卡子,用于可活動卡接在所述滑蓋3與面板11下部的內凹面之間,可使得滑蓋3的滑動更加省力順暢,使用者具有更好的滑動手感,同時限制滑蓋3的滑動位置。
請配合參閱圖2、3所示,所述活動擋板5采用可磁吸附材料制成,所述殼體1內部固定有一個用于向上吸附所述活動擋板5的電磁吸附件。當該吸附件得電時產生磁吸力,所述活動擋板5被向上吸附,鎖眼被擋住, 進一步保證了安全;當該吸附件失電時失去磁吸力,所述活動擋板5靠自重自動落下。
示例性地,本實用新型的帶有滑蓋的門鎖可以是一種基于身份識別的智能鎖,該智能鎖可基于密碼輸入、指紋識別、人臉識別或虹膜識別對來訪人員進行身份認證。該智能鎖中設有控制電路,所述電磁吸附件被接入控制電路,當來訪人員基于上述識別的認證通過時,所述控制電路使得所述吸附件失電,所述活動擋板5打開,來訪人員可通過鑰匙進行開鎖操作。當來訪人員基于上述識別的認證失敗時,吸附件繼續吸附所述活動擋板5,以蓋住所述鎖芯,增加鎖體安全性。此外,這種設置還用于防止鎖體失電時鎖孔被擋住而無法開啟。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帶有滑蓋的門鎖,在鎖芯座及鎖眼部分分別設有滑蓋和活動擋板,能夠避免外界環境及人為因素對鎖芯及鎖眼造成的破壞,實現對鎖體的保護,同時又不影響門鎖的正常使用。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簡單修改、等同變化或修飾,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