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工件夾緊機械技術領域,具體地指一種同步夾緊器。
背景技術:
在對工件進行加工、檢測、維修等操作過程中,都需要將工件固定。一般固定的方式有夾緊、壓緊等,其中夾緊方式簡單快捷,比較常用。
夾具是機械加工中的一種常見的夾緊工件的部件,一般是通過動夾塊和定夾塊配合對工件進行夾緊。在特殊的使用條件下,需要夾具的兩個夾塊均能運動,而且要保持兩個夾塊同步運動,實現同步夾緊。當工件已定位好放置于臺面上,從兩端夾緊時,一般夾緊裝置不可能同時夾住工件兩端。當不同步時,容易將工件移動,脫離原來定位好的位置,需要重新定位。加工過程中工件的每次位置處于恒定的、固定不變,這對于工件的下一步操作是非常重要,而要達到準確同步夾緊需要比較復雜的儀器,成本較高。
現有的同步夾緊器具雖然結構小巧,但同步動作結構復雜,簡單應用時成本太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同步夾緊器,降低其復雜程度、增加其適用范圍。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同步夾緊器包括夾具本體、設置在所述夾具本體左側的左夾板、設置在所述夾具本體右側的右夾板,所述左夾板與所述右夾板在所述夾具本體的兩側平行且相對設置;所述同步夾緊器還包括左滑柱齒條、右滑柱齒條及齒輪;所述左滑柱齒條包括滑柱端和齒條端,所述左滑柱齒條的滑柱端固定在所述左夾板上;所述右滑柱齒條包括滑柱端和齒條端,所述右滑柱齒條的滑柱端固定在所述右夾板上;所述齒輪安裝在所述夾具本體上,所述左滑柱齒條的齒條端和所述右滑柱齒條的齒條端的齒條齒距相等且均與所述齒輪嚙合;所述左夾板與所述右夾板以所述齒輪的中心為中心對稱分布,所述左滑柱齒條與所述右滑柱齒條以所述齒輪的中心為中心對稱分布。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滑柱齒條的滑柱端收容于固定在夾具本體內的左滑柱滑動軸承內,所述右滑柱齒條的滑柱端可滑動地收容于固定在夾具本體內的右滑柱滑動軸承內。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滑柱齒條的滑柱端的外圍與夾具本體的左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所述密封環封閉所述左滑柱齒條的滑柱端與所述夾具本體的左側端面之間的間隙;所述右滑柱齒條的滑柱端的外圍與所述夾具本體的右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所述密封環封閉所述右滑柱齒條的滑柱端與所述夾具本體的右側端面之間的間隙。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夾板上還固定設置有左夾板導柱,所述右夾板上還固定設置有右夾板導柱,所述左夾板導柱、所述右夾板導柱的軸向與所述左滑柱齒條、所述右滑柱齒條的軸向平行。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夾板導柱的外圍與所述夾具本體的左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所述右夾板導柱的外圍與所述夾具本體的右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同步夾緊器包括氣缸,所述氣缸的活塞桿一側采用氣缸活塞桿連接銷軸與所述左夾板連接安裝,所述氣缸的缸體一側采用氣缸體連接銷軸與所述右夾板連接安裝。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夾板或所述右夾板上固定連接有行程限位桿,所述行程限位桿穿過固定在所述夾具本體上的限位塊,所述行程限位桿上在所述限位塊的兩側分別設有回縮限位螺母與拉開限位螺母。
作為優選方案,所述左夾板或所述右夾板上固定連接有緩沖彈簧桿,所述緩沖彈簧桿穿過固定在所述夾具本體上的緩沖塊,緩沖彈簧套設在所述緩沖彈簧桿上,所述緩沖彈簧桿限定在所述緩沖彈簧桿上的螺母與所述緩沖塊的側端面之間。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同步夾緊器采用采用齒輪齒條來實現左夾板與右夾板的同步動作,簡化同步夾緊器結構,降低了成本,因此增加了適用的范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選實施例的同步夾緊器夾緊工件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同步夾緊器沿A-A方向的剖面圖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中的同步夾緊器沿B-B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2中的同步夾緊器沿C-C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2中的同步夾緊器的右側視圖。
圖6為圖2中的同步夾緊器的左側視圖。
圖中各部件標號如下:左夾板1、左滑柱齒條2、左滑柱滑動軸承3、夾具本體4、右夾板5、右滑柱齒條6、右滑柱滑動軸承7、齒輪8、密封環9、左夾板導柱10、右夾板導柱11、氣缸活塞桿連接銷軸12、氣缸13、氣缸連接銷軸14、回縮限位螺母15、拉開限位螺母16、限位塊17、行程限位桿18、緩沖塊19、緩沖彈簧桿20、緩沖彈簧21、工件2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同步夾緊器用于從左右兩側同步夾緊工件22,將上料工位或下料工位的工件22抓起,通過桁架機械手進行物流輸送。上述同步夾緊器包括設置在夾具本體4左側的左夾板1和設置在夾具本體4右側的右夾板5,左夾板1與右夾板5在夾具本體4的兩側平行且相對設置。夾具本體4設置在左夾板1與右夾板5的上部,左夾板1與右夾板5的下部用于夾取工件22。
左夾板1上固定連接有左滑柱齒條2,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軸向與夾緊方向平行。左滑柱齒條2包括滑柱端和齒條端,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用螺桿固定在左夾板1上,左滑柱齒條2的齒條端與齒輪8嚙合。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可滑動地收容在左滑柱滑動軸承3內,保證左滑柱齒條2移動順暢。左滑柱滑動軸承3固定在夾具本體4內。
右夾板5上固定連接有右滑柱齒條6,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軸向與夾緊方向平行。右滑柱齒條6包括滑柱端和齒條端,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用螺桿固定在右夾板5上,右滑柱齒條6的齒條端與齒輪8嚙合。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可滑動地收容在右滑柱滑動軸承7內,保證右滑柱齒條6移動順暢。右滑柱滑動軸承7固定在夾具本體4內。
為實現左夾板1與右夾板5的同步動作,主要靠中間的動作傳遞機構件齒輪8。齒輪8設置在夾具主體4的中間位置上,且同時與左滑柱齒條2的齒條端和右滑柱齒條6的齒條端相嚙合,左滑柱齒條2的齒條端和右滑柱齒條6的齒條端的齒條齒距相等。以齒輪8的中心為對稱中心,左夾板1與右夾板5中心對稱分布,左滑柱齒條2與右滑柱齒條6中心對稱分布。
為進一步保證左滑柱齒條2與右滑柱齒條6只能沿軸向(夾緊方向)運動,沒有旋轉動作,左夾板1上還固定設置有左夾板導柱10,右夾板5上還固定設置有右夾板導柱11。左夾板導柱10、右夾板導柱11的軸向與左滑柱齒條2、右滑柱齒條6的軸向平行,即左夾板導柱10、右夾板導柱11的軸向平行于夾緊方向。
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的外圍與夾具本體4的左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9,密封環9封閉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與夾具本體4上的收容左滑柱齒條2的孔洞之間的間隙,達到防塵的效果。同樣地,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的外圍與夾具本體4的右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9,密封環9封閉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與夾具本體4上的收容右滑柱齒條6的孔洞之間的間隙,達到防塵的效果。
與之類似,左夾板導柱10的外圍、右夾板導柱11的外圍與夾具本體4的左右側端面之間設置有密封環9,封閉左夾板導柱10、右夾板導柱11與夾具本體4的端面之間的間隙,達到防塵的效果。
氣缸13為同步夾緊器的動力源,為防止氣缸13過定位,氣缸13的左右分別采用氣缸活塞桿連接銷軸12和氣缸體連接銷軸14共同來實現浮動裝配。具體地,氣缸13的活塞桿一側采用氣缸活塞桿連接銷軸12與左夾板1連接安裝,氣缸13的缸體一側采用氣缸體連接銷軸14與右夾板5連接安裝。
為了保證左夾板1與右夾板5的移動位置,左夾板1(或者右夾板5)上固定連接有行程限位桿18,行程限位桿18穿過固定在夾具本體4上的限位塊17,行程限位桿18上在限位塊17的兩側分別設有回縮限位螺母15與拉開限位螺母16。回縮限位螺母15與拉開限位螺母16之間的距離,為左夾板1、右夾板5的運動行程范圍。當回縮限位螺母15與限位塊17側端面相抵接時,達到同步夾緊器的回縮極限行程;當拉開限位螺母16與限位塊17另一側端面相抵接時,達到同步夾緊器的拉開極限行程。
為保證動作柔和,右夾板5(或者左夾板1)上固定連接有緩沖彈簧桿20,緩沖彈簧桿20穿過固定在夾具本體4上的緩沖塊19,緩沖彈簧21套設在緩沖彈簧桿20上并用螺母將緩沖彈簧桿20定位在螺母與緩沖塊19的側端面之間。
上述同步夾緊器的工作過程如下:
當需要夾緊工件22時,將同步夾緊器移動至工件22上方,使左夾板1、右夾板5的夾持部分分別位于工件22的兩側。這時,啟動氣缸13,使氣缸活塞桿回縮。氣缸13的氣缸活塞桿回縮,帶動左夾板1、右夾板5相向運動,直至夾緊工件22。在左夾板1、右夾板5相向運動的過程中,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分別在左滑柱滑動軸承3、右滑柱滑動軸承7內順滑地移動,左滑柱齒條2的齒條端、右滑柱齒條6的齒條端分別與齒輪8配合運動,保證左滑柱齒條2、右滑柱齒條6的同步運動,即保證了左夾板1、右夾板5同步運動。
當需要松開工件22或者打開同步夾緊器時,啟動氣缸13,使氣缸活塞桿外伸。氣缸13的氣缸活塞桿外伸,帶動左夾板1、右夾板5相背運動,直至完全松開工件22或者打開至適當位置。在左夾板1、右夾板5相背運動的過程中,左滑柱齒條2的滑柱端、右滑柱齒條6的滑柱端分別在左滑柱滑動軸承3、右滑柱滑動軸承7內順滑地移動,左滑柱齒條2的齒條端、右滑柱齒條6的齒條端分別與齒輪8配合運動,保證左滑柱齒條2、右滑柱齒條6的同步運動,即保證了左夾板1、右夾板5同步運動。
綜上所述,與現有的同步夾緊器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同步夾緊器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1)簡化同步夾緊器結構,在氣缸的伸縮作用下采用齒輪齒條來實現左夾板與右夾板的同步動作;
(2)左滑柱齒條、右滑柱齒條的滑柱部分采用長滑動軸承來實現導向準確,并延長使用壽命;
(3)除了左滑柱齒條、右滑柱齒條的滑柱導向外,還采用左夾板導柱、右夾板導柱進行導向,雙圓柱導向保證左夾板與右夾板只能沿軸向動作;
(4)浮動裝配可換零件氣缸,可實現不同的伸縮力及行程;
(5)回縮限位螺母與張開限位螺母位置可調,可實現不同的行程安全保護等。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