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紡織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打孔裝置。
背景技術:
布料是裝飾材料中常用的材料。包括有化纖地毯、無紡壁布、亞麻布、尼龍布、彩色膠布、法蘭絨等各式布料。布料在裝飾陳列中起到了相當的作用,常常是整個銷售空間中不可忽視的主要力量。大量運用布料進行墻面面飾、隔斷、以及背景處理,同樣可以形成良好的商業空間展示風格。
在紡織業中,打孔機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紡織機械,有不少紡織產品都有打孔要求,紡織行業的打孔機發展也非常迅速。
技術實現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打孔裝置。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打孔裝置,包括基板,所述基板右側設有滑槽,所述基板上方設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下端設有滑塊,所述滑塊滑動設置在所述滑槽中,所述基板一側設有豎直板,所述豎直板上端轉動設有一凸輪,所述凸輪下端部轉動設置有一連桿,所述連桿的另一端與所述活動板的右端轉動相連,所述活動板上設有彈性片,所述彈性片傾斜設置,彈性片的左端為傾斜較高端,所述彈性片的左端連接有打孔桿,所述打孔桿下端連接有打孔頭,所述凸輪的下端與所述彈性片的上端相接觸。
優選的,所述豎直板上端設有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輸出端與所述凸輪的轉軸相連。
優選的,所述活動板上設有開孔,所述開孔位于所述打孔桿的下方。
優選的,所述彈性片的右端固定設置在所述活動板上。
優選的,所述活動板的右端設有安裝架,所述連桿的一端轉動設置在所述安裝架上。
優選的,所述彈性片的右端位于所述安裝架的左側。
(三)有益效果
本發明中,布料放置在基板上,通過驅動電機驅動凸輪轉動,凸輪在轉動過程中通過帶動連桿運動,使活動板下端的滑塊沿滑槽左右往復滑動,活動板隨之左右移動,同時凸輪轉動過程中對彈性片下壓,使彈性片上下往復運動,彈性片左端連接的打孔桿隨之上下移動,打孔桿向下運動時,打孔頭穿過開孔對基板上的布料進行打孔。本發明結構設計新穎,通過凸輪的轉動帶動彈性片一端的打孔頭上下運動,可完成對布料的打孔工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基板;2、滑槽;3、活動板;4、豎直板;5、凸輪;6、連桿;7、彈性片;8、打孔桿;9、打孔頭;10、驅動電機;11、開孔;12、安裝架;13、滑塊。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參見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打孔裝置,包括基板1,基板1右側設有滑槽2,基板1上方設有活動板3,活動板3下端設有滑塊13,滑塊13滑動設置在滑槽2中,基板1一側設有豎直板4,豎直板4上端轉動設有一凸輪5,凸輪5下端部轉動設置有一連桿6,連桿6的另一端與活動板3的右端轉動相連,活動板3上設有彈性片7,彈性片7傾斜設置,彈性片7的左端為傾斜較高端,彈性片7的左端連接有打孔桿8,打孔桿8下端連接有打孔頭9,凸輪5的下端與彈性片7的上端相接觸。
豎直板4上端設有驅動電機10,驅動電機10輸出端與凸輪5的轉軸相連。
活動板3上設有開孔11,開孔11位于打孔桿8的下方。
彈性片7的右端固定設置在活動板3上。
活動板3的右端設有安裝架12,連桿6的一端轉動設置在安裝架12上。
彈性片7的右端位于安裝架12的左側。
本發明中,布料放置在基板上,通過驅動電機驅動凸輪轉動,凸輪在轉動過程中通過帶動連桿運動,使活動板下端的滑塊沿滑槽左右往復滑動,活動板隨之左右移動,同時凸輪轉動過程中對彈性片下壓,使彈性片上下往復運動,彈性片左端連接的打孔桿隨之上下移動,打孔桿向下運動時,打孔頭穿過開孔對基板上的布料進行打孔。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