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消防柜。
背景技術:
火災伴隨人類發展已經有百年甚至千年的歷史,人類真正使用專業設備滅火卻只有一百多年的歷史,滅火設備也沒有過革命性的改變,近幾年通信技術及特種消防設備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新的時代也需要我們更好的將其它領域先進技術應用到消防事業當中。
傳統的消防柜功能較為簡單,不能通過消防柜進行前期的火災預警,以及后期的火災現場偵查,使消防人員危險系數上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消防柜,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消防柜,包括柜體、側板、頂蓋和底座;所述柜體內部后壁上設置有掛桿;所述掛桿下方設置有隔板;所述底座上分別固定安裝有救援燈座和第一固定支架,且救援燈座和第一固定支架上分別固定有救援燈和氧氣面罩;所述第一固定支架一側安放有防火手套;所述側板內側設置有第二固定支架,且第二固定支架上固定有水槍;所述側板外側通過緊固螺栓安裝第三固定支架,且第三固定支架上固定有手提式滅火器;所述頂蓋底部固定安裝有中央控制器;所述頂蓋上分別安裝有警報裝置、煙霧感應裝置和高清攝像裝置;所述柜體側板外側安裝有太陽能充電板;所述柜體前表面通過轉動連接件安裝有防爆門;所述防爆門的一側安裝有保險鎖。
優選的,所述掛桿上均勻懸掛有消防水帶,且消防水帶端部與水槍連接。
優選的,所述警報裝置、煙霧感應裝置、高清攝像裝置和太陽能充電板 均與中央控制器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救援燈座底部設置有充電裝置,且充電裝置與太陽能充電板電性連接。
優選的,柜體、高清攝像裝置和太陽能充電板均采用防火材料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警報裝置、煙霧感應裝置和高清攝像裝置,更有利于預防火災,把控火災,第一時間了解到火災詳情,并且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安裝有手提式滅火器,可以面對小面積火災,擴大了本新型適用范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內部結構圖示意;
圖2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中:1-柜體;2-側板;3-頂蓋;4-底座;5-掛桿;6-隔板;7-救援燈座;8-第一固定支架;9-救援燈;10-氧氣面罩;11-防火手套;12-第二固定支架;13-水槍;14-緊固螺栓;15-第三固定支架;16-手提式滅火器;17-中央控制器;18-警報裝置;19-煙霧感應裝置;20-高清攝像裝置;21-太陽能充電板;22-轉動連接件;23-防爆門;24-保險鎖;25-消防水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多功能消防柜,包括柜體1、側板2、頂蓋3和底座4;柜體1內部后壁上設置有掛桿5;掛桿5下方設置有隔板6;底座4上分別固定安裝有救援燈座7和第一固定支架8, 且救援燈座7和第一固定支架8上分別固定有救援燈9和氧氣面罩10;第一固定支架8一側安放有防火手套11;側板2內側設置有第二固定支架12,且第二固定支架12上固定有水槍13;側板2外側通過緊固螺栓14安裝第三固定支架15,且第三固定支架15上固定有手提式滅火器16;頂蓋3底部固定安裝有中央控制器17;頂蓋3上分別安裝有警報裝置18、煙霧感應裝置19和高清攝像裝置20;側板2外側安裝有太陽能充電板21;柜體1前表面通過轉動連接件22安裝有防爆門23;防爆門23的一側安裝有保險鎖24。
掛桿5上均勻懸掛有消防水帶25,且消防水帶25端部與水槍13連接,當大面積火災使,將消防水帶25另一端連接消防栓,通過水槍13滅火。
警報裝置18、煙霧感應裝置19、高清攝像裝置20和太陽能充電板21均與中央控制器17電性連接,太陽能充電板21給各個用電裝置提供電量,通過中央控制器17來處理和搜集數據。
救援燈座7底部設置有充電裝置,且充電裝置與太陽能充電板21電性連接,可時時為救援燈9充電。
柜體1、高清攝像裝置20和太陽能充電板21均采用防火材料制成,可在火災時為救援人員提供更好的幫助。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通過太陽能充電板21為整套裝置提供電源,煙霧感應裝置19可檢測空氣中煙霧含量,當超標時,中央控制器17控制警報裝置18工作,當火災情況較為嚴重時,可通過高清攝像裝置20來時時查看火災情況,本新型適用于小面積火災和大面積火災,并且結構緊湊。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 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