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呼吸面罩。
背景技術:
呼吸面罩是人們在有毒、粉塵、濃煙等惡劣環境中工作或生活常使用的呼吸防護設備。呼吸面罩主要由過濾元件、罩體、眼窗、呼氣裝置以及頭帶等部件組成。呼吸面罩作為個人防護器材,用于對人員的呼吸器官,眼睛及面部皮膚提供有效防護。然而傳統的呼吸面罩一般依靠增氧機進行供氧,使用范圍受限制。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同時具有過濾和供氧功能的呼吸面罩。
一種呼吸面罩,包括主罩體、旋轉罩體、旋轉組件、單向閥和增氧機;
所述旋轉罩體和所述主罩體通過旋轉組件連接;
所述旋轉罩體的中部開設有通孔,所述旋轉罩體包括由內向外依次設置的安裝殼體、無紡過濾膜、活性炭片、濾網和外罩體,所述安裝殼體和所述外罩體的邊緣固定連接;
單向閥安裝在所述通孔內,所述單向閥包括固定支架、膜片和外殼,所述固定支架包括安裝架、設于所述安裝架中心的中心柱以及連接所述安裝架和所述中心柱的連接臂,所述安裝架和所述安裝殼體固定連接,所述外殼包括網格狀框架和設于所述框架的中心的支柱,所述膜片設于所述固定支架和所述外殼之間,所述支柱和所述中心柱將所述膜片夾持,所述膜片的邊緣和所述安裝架貼合;
所述增氧機和所述主罩體通過管道連通,所述增氧機用于提供氧氣。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膜片為軟質硅橡膠膜片。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旋轉罩體的上下兩端均設有密封條。
上述呼吸面罩,通過增氧機可以直接提供氧氣,同時,通過在旋轉罩體上設置無紡過濾膜、活性炭片和濾網,使用者吸氣時,旋轉罩體可以有效過濾空氣,在增氧機不工作時,也能夠為使用者提供清潔的空氣。同時,使用者呼氣時,呼出的空氣通過單向閥呼出,避免呼出的空氣停留在呼吸面罩內影響空氣質量及使用者的舒適度。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方式的一視角的呼吸面罩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實施方式的旋轉罩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一實施方式的單向閥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4為另一視角的呼吸面罩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晰,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一實施方式的呼吸面罩100,包括主罩體10、旋轉罩體20、旋轉組件30、單向閥40和增氧機50。
旋轉罩體20和主罩體10通過旋轉組件30連接。旋轉組件30包括轉軸。轉軸增氧機連接主罩體10和旋轉罩體20。轉軸相對于主罩體10可旋轉。旋轉罩體20和轉軸固定連接。在本實施例中,主罩體10的左右兩側均設有旋轉組件30。上述呼吸面罩100,主罩體10和旋轉罩體20通過旋轉組件30連接,旋轉罩體20相對于主罩體10可以翻動,根據實際需要,旋轉罩體20可以向上旋轉翻起,又可以旋轉下來和主罩體10形成一個整體,繼續起呼吸面罩100的作用。
在本實施例中,主罩體10設有綁帶,用于將呼吸面罩100固定于頭部。
請參考圖2,旋轉罩體20的中部開設有通孔22。旋轉罩體20包括由內向外依次設置的安裝殼體、無紡過濾膜、活性炭片、濾網和外罩體。安裝殼體和外罩體的邊緣固定連接。具體的,安裝殼體和外罩體的邊緣通過卡扣固定連接。進一步的,外罩體上設有彈性卡齒,外罩體上設有卡孔,彈性卡齒設于卡孔內。將外罩體從安裝殼體取下,可以更換活性炭片。
在本實施例中,旋轉罩體20的上下兩端均設有密封條(圖未示)。旋轉罩體20旋轉下來和主罩體10接合后密封。
請參考圖3和圖4,單向閥40安裝在通孔22內。單向閥40包括固定支架42、膜片44和外殼46。固定支架42包括安裝架422、設于安裝架422中心的中心柱424以及連接安裝架422和中心柱424的連接臂426。安裝架422和旋轉罩體20的安裝殼體固定連接。外殼46包括網格狀框架462和設于框架462的中心的支柱464。膜片44設于固定支架42和外殼46之間,支柱464和中心柱424將膜片44夾持,膜片44的邊緣和安裝架422貼合。呼氣時,氣體將膜片44的邊緣頂起,使膜片44和安裝架422的邊緣分離,氣體從通孔22呼出。吸氣時,呼吸面罩100的內部氣壓低于外部氣壓,膜片44和安裝架422的邊緣緊密貼合,防止外部空氣進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膜片44為軟質硅橡膠膜片。
增氧機50和主罩體10通過管道60連通,增氧機50用于提供氧氣。
上述呼吸面罩100,根據人體工程學模仿面部曲線,在貼面部分采用軟質硅膠,使得貼面更舒適,密封效果也更好。
上述呼吸面罩100,通過增氧機50可以直接提供氧氣,同時,通過在旋轉罩體20上設置無紡過濾膜、活性炭片和濾網,使用者吸氣時,旋轉罩體20可以有效過濾空氣,在增氧機50不工作時,也能夠為使用者提供清潔的空氣。同時,使用者呼氣時,呼出的空氣通過單向閥40呼出,避免呼出的空氣停留在呼吸面罩100內影響空氣質量及使用者的舒適度。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