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警示標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警示標志。
背景技術:
道路交通法規定在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在距離故障車輛后方150米處放置 警示標志以提醒后車注意避讓故障車輛。因此車輛必須隨時攜帶一個警示標志 以備用。為了節省車內的空間,現有的警示標志都盡量做成可折疊的輕薄形狀。但 是這樣也帶來一個問題,就是警示標志在放置在路面上時非常不穩固,有時候 甚至小風都能將警示標志吹倒,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由此造成的事故并不少見。 由此可見警示標志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現有的警示標志完全無法做到既要滿足 不過多占用車內空間又要做到穩固耐用的目的。實用新型內容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種警示標 志,在使用時能夠穩定的放置與路面,在不用時又可以作為桶使用而不會占用 車內空間。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警示標志,包括桶體,所述桶 體內設有標志牌,所述標志牌與所述桶體邊沿轉動連接,當使用時所述標志牌 由桶體內旋出與桶體可拆卸的固定以保持豎立。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桶體內表面設有凹槽,當所述標志牌旋入 桶體內時放置在所述凹槽內。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凹槽表面設有方凹扣和圓凹扣,在標志牌 表面對應位置設有方凸扣,當所述標志牌旋入桶體內時方凸扣嵌入方凹扣內,以固定標志牌。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還包括標志牌支架,所述標志牌支架設置于所 述桶體邊沿,所述軸孔設置于所述標志牌支架兩端。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桶體頂部設有標志牌支架,所述標志牌邊 緣設有一對突出于標志牌本體的軸,所述標志牌支架兩端設有圓形的孔,所述 軸設置于所述孔內以使所述標志牌能夠沿所述的軸轉動。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桶體表面和所述標志牌表面設有警示圖案, 當所述標志牌旋出時,所述桶體表面和所述標志牌表面的警示圖案組合成警示標志o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標志牌為一個或個一以上,且分別設置于 桶體的不同側壁。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優選,所述標志牌為一個或個一以上,且分別設置于 桶體的不同側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警示標志。針對現有技術中的警示標志無法達到既 要不過多占用車內空間又穩固耐用的問題,提出了一種警示標志,使用一桶狀 本體,并在桶狀本體內設置一個能夠轉動的標志牌。這樣在日常使用中這種警 示標志的桶狀本體可以作為普通的桶使用,在發生故障時只需將桶內的標志牌 旋出并固定,就可以作為一個穩固的警示標志。由于其本體為桶裝,相比較現 有的簡易的警示標志僅憑一個可旋轉的支撐架支撐的效果要好很多,且平時可 以作為桶使用,并不占用車內空間。
圖1為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使用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桶體示意圖; 圖3為圖2的左視圖;圖4為桶體設置警示圖案后的示意圖; 圖5為桶體本體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5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如圖1至6所示,包括桶體和蓋,在桶體內設置有 可翻轉的標志牌2和標志牌支架1。標志牌支架1如圖5、 6所示,為長方形框, 在該標志牌支架1的兩端設有相對設置的圓形支撐孔4,標志牌2 —端設有對應 設置的軸5,如圖5的局部剖視圖所示,該軸5容置于支撐孔4內形成轉動副, 以使標志牌2能夠相對于支撐孔翻轉,這樣標志牌在不使用時可以旋入桶體內, 在使用時旋出桶體,與桶體上的標志配合形成警示標志。如圖4所示,桶體的頂部開口處四周設有固定凹槽6,并在設有警示標志的 一面內壁設有用于安置標志牌2的凹槽7。在凹槽7表面設有方凹扣8,在標志 牌2表面對應位置設有方凸扣12,當標志牌2旋入桶體內時方凸扣12嵌入方凹 扣8內,以固定標志牌2。當標志牌2旋出桶體時,標志牌2上的長形凸扣3嵌 入桶體上的長形凹槽10內,以使標志牌2固定豎立。當然,本領域內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桶體的四個側壁的任一都能夠設置 標志牌,或是同時在四壁設置多個標志牌,數量可以依據不同需要改變。例如, 在桶體的相對的兩面分別設置標志牌,或是在三面、四面分別設置標志牌,這 樣可以使各個方向都能夠看到警示標志,增強了安全性。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可有其他實施例,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及其實質 的情況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 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警示標志,包括桶體,所述桶體內設有標志牌,所述標志牌與所述桶體邊沿轉動連接,當使用時所述標志牌由桶體內旋出與桶體可拆卸的固定以保持豎立。
2、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內表面設 有凹槽,當所述標志牌旋入桶體內時放置在所述凹槽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表面設有方 凹扣,在標志牌表面對應位置設有方凸扣,當所述標志牌旋入桶體內時方凸扣 嵌入方凹扣內,以固定標志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標志牌支架, 所述標志牌支架設置于所述桶體邊沿,所述軸孔設置于所述標志牌支架兩端。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頂部設有 標志牌支架,所述標志牌邊緣設有一對突出于標志牌本體的軸,所述標志牌支 架兩端設有圓形的孔,所述軸設置于所述孔內以使所述標志牌能夠沿所述的軸 轉動。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桶體表面和所 述標志牌表面設有警示圖案,當所述標志牌旋出時,所述桶體表面和所述標志 牌表面的警示圖案組合成警示標志。
7、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一種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標志牌為一個 或個一以上,且分別設置于桶體的不同側壁。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警示標志。針對現有技術中的警示標志無法達到既要不過多占用車內空間又穩固耐用的問題,提出了一種警示標志,使用一桶狀本體,并在桶狀本體內設置一個能夠轉動的標志牌。這樣在日常使用中這種警示標志的桶狀本體可以作為普通的桶使用,在發生故障時只需將桶內的標志牌旋出并固定,就可以作為一個穩固的警示標志。由于其本體為桶裝,相比較現有的簡易的警示標志僅憑一個可旋轉的支撐架支撐的效果要好很多,且平時可以作為桶使用,并不占用車內空間。
文檔編號G09F7/18GK201166945SQ20082007664
公開日2008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08年3月28日
發明者孫新生 申請人:孫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