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娛樂用水上警示牌,包括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上端通過軸承連接的方式安裝有沿豎向設置的連接軸,所述連接軸的下端固定有從動架,所述從動架上均勻設有若干個從動槽,所述殼體的左部通過軸承連接的方式安裝有沿橫向設置的主動軸,所述主動軸的左端安裝有水輪,主動軸的右端安裝有一號錐齒輪,所述殼體內安裝有沿豎向設置的從動軸,所述從動軸的外壁上安裝有二號錐齒輪,所述一號錐齒輪與二號錐齒輪相嚙合,所述錐齒輪的上端固定有驅動板,所述驅動板的上端通過軸承連接的方式安裝有沿豎向設置的連動軸,所述連動軸的外壁上固定有直齒輪,所述驅動板的上方設有齒環,所述齒環安裝在殼體內,所述直齒輪與齒環相嚙合,所述連動軸的上端固定有從動板,所述從動板上固定有導柱,所述導柱與從動槽相配合,所述連接軸的上端固定有定位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娛樂用水上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塊的外壁上均勻設有定位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