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顯示基板,其具有顯示區域和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周邊區域;
包裝蓋,其面向所述顯示基板;和
模框,其具有框形狀并且配置為接納所述顯示基板和所述包裝蓋,
其中,所述模框包括主體和從所述模框的內表面突出的突起,所述突起位于所述顯示基板和所述包裝蓋之間;
所述包裝蓋具有凹槽,所述凹槽位于與所述突起相對應的區域內,用于接納所述突起;所述凹槽和所述突起互補相配;并且
所述突起具有與所述顯示基板的周邊區域鄰接的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與所述凹槽的表面鄰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將所述內表面分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顯示模組還包括:
位于所述內表面的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顯示基板之間的密封劑、以及位于所述內表面的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包裝蓋之間的密封劑,用于將所述顯示基板與所述包裝蓋密封在一起并且封裝其間的顯示元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蓋的內蓋表面與所述顯示基板的面向所述內蓋表面的內基板表面鄰接;所述內蓋表面和所述凹槽的表面通過所述凹槽的側表面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的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包裝蓋的所述內蓋表面實質上水平。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基板表面通過粘著劑粘著至所述突起的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內蓋表面,并且所述突起的所述第二表面通過粘著劑粘著至所述包裝蓋。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具有連接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第三表面,所述第三表面面向所述凹槽的所述側表面并且配置為其間形成間隙。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中的印刷電路板組件,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對應于所述周邊區域內的區域;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包括與所述內基板表面鄰接的印刷電路板、柔性連接器和接口;
所述顯示模組在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中的最大厚度不超過所述顯示模組在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之外的區域中的最大厚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裝蓋具有對應于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的切口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的遠離所述顯示基板的一側的后蓋。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模框的沿著與所述突起的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實質上垂直的方向的最大厚度來限定所述顯示模組在所述印刷電路板組件區域之外的區域中的最大厚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顯示基板的遠離所述包裝蓋的一側的圓偏光片。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模組在與所述顯示區域對應的區域中的最大厚度與所述顯示基板、所述包裝蓋和所述圓偏光片的厚度的和實質上相同。
13.一種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