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激光投影機的光源系統,用以產生合光光束,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系統包含:
第一激光模塊,用以產生沿第一光徑行進的第一光束;
第二激光模塊,用以產生沿第二光徑行進的第二光束;
第一光導引模塊,用以反射該第一光束,以產生沿第三光徑行進的第一反射光束,并用以反射該第二光束,以產生沿第四光徑行進的第二反射光束;
第一波長轉換裝置,具有第一波長轉換層,用以接受該第一反射光束的照射,以產生逆該第三光徑行進的第一受激光束,其中該第一光導引模塊還用以將該第一受激光束導引至該第四光徑;以及
光管,用以匯合該第一受激光束及該第二反射光束,以產生該合光光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光徑與該第二光徑垂直,該第一光徑和該第三光徑垂直,且該第一光徑與該第四光徑平行,該第二光徑與該第三光徑平行且與該第四光徑垂直,該第三光徑與該第四光徑垂直,而該第一光導引模塊包含:
第一分光層,用以反射該第一光束,以產生該第一反射光束,用以反射該第二光束,以產生該第二反射光束,以及允許該第一受激光束穿透;以及
第二分光層,用于反射該第一受激光束,以使該第一受激光束沿該第四光徑行進,其中該第二分光層允許該第一反射光束和該第二反射光束穿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分光層與該第二分光層垂直交叉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光徑與該第二光徑平行,且該第一光徑垂直于該第三光徑及該第四光徑,該第二光徑垂直于該第三光徑及該第四光徑,該第三光徑與該第四光徑平行,而該第一光導引模塊包含:
第一分光層,用以反射該第一光束及該第二光束,以產生該第一反射光束及該第二反射光束,其中該第一分光層允許該第一受激光束穿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波長轉換層為熒光粉層。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另包含擴散片,設置于該第二激光模塊及該第一光導引模塊之間,用以擴散該第二光束。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擴散片為擴散輪,而該光源系統還包含驅動模塊,用以驅動該擴散輪轉動。
8.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第三激光模塊,用以產生沿第五光徑行進的第三光束;
第四激光模塊,用以產生沿第六光徑行進的第四光束;
第二光導引模塊,用以反射該第三光束,以產生沿第七光徑行進的第三反射光束,并用以反射該第四光束,以產生沿第八光徑行進的第四反射光束;以及
第二波長轉換裝置,具有第二波長轉換層,用以接受該第三反射光束的照射而產生逆該第七光徑行進的第二受激光束,其中該第二光導引模塊還用以將該第二受激光束導引至該第八光徑;
其中,該光管用以匯合該第一受激光束、該第二受激光束、該第二反射光束及該第四反射光束,以產生該合光光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五光徑垂直于該第六光徑及該第七光徑,且該第五光徑與該第八光徑平行,該第六光徑與該第七光徑平行,該第六光徑與該第八光徑垂直,該第七光徑與該第八光徑垂直,而該第二光導引模塊包含:
第三分光層,用以反射該第三光束,以產生該第三反射光束,用以反射該第四光束,以產生該第四反射光束,其中該第三分光層允許該第二受激光束穿透;以及
第四分光層,用于反射該第二受激光束,以使該第二受激光束沿該第八光徑行進,其中該第四分光層允許該第三反射光束和該第四反射光束穿透。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五光徑與該第六光徑平行,且該第五光徑垂直于該第七光徑及該第八光徑,該第六光徑垂直于該第七光徑及該第八光徑,該第七光徑與該第八光徑平行,而該第二光導引模塊包含:
第三分光層,用以反射該第三光束及該第四光束,以產生該第三反射光束及該第四反射光束,其中該第三分光層允許該第二受激光束穿透。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另包含第一反射鏡及第二反射鏡,其中該第一反射鏡用以將該第二光束反射至該第一光導引模塊,而該第二反射鏡用以將該第四光束反射至該第二光導引模塊。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另包含第一反射鏡及第二反射鏡,其中該第一反射鏡用以將該第一光束反射至該第一光導引模塊,而該第二反射鏡用以將該第三光束反射至該第二光導引模塊。
13.如請求項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激光模塊、該第二激光模塊、該第三激光模塊和該第四激光模塊為藍光激光模塊。
14.如請求項8所述的光源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光管具有第一入光面、中繼面和第二入光面,該第一入光面相對該第一光導引模塊設置,用以接收該第一受激光束和第二反射光束,該第二入光面相對該第二光導引模塊設置,用以接收該第二受激光束和該第四反射光束,該中繼面與該第一入光面夾第一角度且該中繼面向該第二入光面傾斜,用以反射該第二受激光束及該第四反射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