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切換單元和液晶顯示單元,所述切換單元和液晶顯示單元貼合,所述切換單元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第一電極、多個階梯電極、聚合物分散液晶以及多個階梯透光條,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一電極以及所述第二基板依次設置,多個所述階梯透光條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多個所述階梯電極均勻分布于間隔設置的多個所述階梯透光條之間,并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多個所述階梯電極之間并聯,所述聚合物分散液晶填充于多個所述階梯透光條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單元包括兩個電極層、兩個取向層以及液晶層,兩個所述取向層設置于兩個所述電極層之間,所述液晶層設置于兩個所述取向層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單元還包括第三基板,所述第三基板設置于兩個所述電極層中的一個所述電極層的一側,并且所述第三基板設置于所述電極層的遠離所述取向膜的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單元還包括第四基板,所述兩個電極層、所述兩個取向層以及所述液晶層均設置于所述第三基板和所述第四基板之間,所述第四基板設置于兩個所述電極層中的另一個所述電極層的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顯示裝置還包括背光單元,所述背光單元設置于所述切換單元或所述液晶顯示單元的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與所述第四基板貼合,所述背光單元設置于所述第三基板的遠離所述電極層的一側。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與所述第三基板貼合,所述背光單元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遠離所述階梯電極的一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階梯透光條的寬度滿足公式a=dP+h×tanα,其中a表示所述階梯透光條的寬度,dP為像素點間距,h表示像素垂直高度,α為光柵傾角。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單元和所述液晶顯示單元還均包括封框膠。
10.一種切換單元,應用于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單元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第一電極、多個階梯電極、聚合物分散液晶以及多個階梯透光條,所述第一基板、所述第一電極以及所述第二基板依次設置,多個所述階梯透光條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多個所述階梯電極均勻分布于間隔設置的多個所述階梯電極之間,并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多個所述階梯電極之間并聯,所述聚合物分散液晶填充于多個所述階梯透光條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