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車前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配件,尤其是涉及一種車前燈。
背景技術:
目前車輛所用的車前照明燈一般為普通的直射式照明燈。由于直射式照明燈范圍固定,當車輛轉彎時,直射式照明燈仍然照亮的是車輛未轉彎前的方向。因此形成一個視覺盲區,將會導致司機看不見盲區內物體,導致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提出一種能隨車輛轉動而轉動的車前燈。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出一種車前燈,包括燈泡,在燈泡的外圍設有用于將所述燈泡發出的光反射到道路上的反射面,所述的燈泡上固定有用于將燈泡發出的一部分光遮住的遮光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泡與能夠驅動燈泡轉動的驅動裝置相連接。進一步地,所述驅動裝置包括設置于車輛內部的電動機,所述的電動機通過傳動機構與燈泡相連。本實用新型使得燈泡發出的光隨著車輛的轉動而覆蓋不同的范圍,使得盲區減小,便于司機操作,且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廉、體積小巧。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車前燈的側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車前燈中鹵素燈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車前燈包括燈泡11,在燈泡11的外圍設有用于將所述燈泡11發出的光反射到道路上的反射面12,所述的燈泡11上固定有用于將燈泡11發出的一部分光遮住的遮光屏 17,燈泡11與能夠驅動燈泡11轉動的驅動裝置相連接。驅動裝置包括設置于車輛內部的電動機18,所述的電動機18通過傳動機構與燈泡11相連。更具體地說,如圖1所示,圖1為本實用新型車前燈結構示意圖。圖1中,車前燈包括有外殼10、燈泡11、拋物線形反射面12和置于外殼10的前部透孔中的防護玻璃罩或透鏡13。反射面12的對稱軸和車燈的光軸X-X重合。采用具有2個燈絲的燈泡11來獲得遠光和近光,如圖2所示。該燈泡11可直接插入基座,無需旋轉即可用棘爪簧固定的(圖中未顯示基座和棘爪簧)。凸起21,22,23用來確保燈泡11的正確定位。燈泡11中的第一燈絲14用來產生近光,第二燈絲15用來產生遠光。如圖1所示,第一燈絲14設置在反射面焦點F的前部,使得燈絲向上發出的光線被反射面12向下反射到道路上,如箭頭所示。 為了切斷向上發射的光束,在燈泡11的下半部分設置遮光屏17。遮光屏17在下方屏蔽第一燈絲14,這樣既可得到本實用新型所需要的燈泡照射范圍。同時,配置齒輪20,該齒輪具有一個接納燈泡11的基座(圖中未顯示)。燈泡11 進一步由滾珠軸承16支承。齒輪20同電動機18傳動的傳動齒輪19相嚙合。傳動齒輪19 轉動帶動齒輪20轉動,也就導致燈泡11和燈泡照射范圍的轉動。燈泡11的轉軸相當于光車由X-Xo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車前燈,包括燈泡,在燈泡的外圍設有用于將所述燈泡發出的光反射到道路上的反射面,所述的燈泡上固定有用于將燈泡發出的一部分光遮住的遮光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泡與能夠驅動燈泡轉動的驅動裝置相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前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設置于車輛內部的電動機,所述的電動機通過傳動機構與燈泡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配件,尤其是涉及一種車前燈。它解決了現有技術設計不夠合理等技術問題。包括燈泡,在燈泡的外圍設有用于將所述燈泡發出的光反射到道路上的反射面,所述的燈泡上固定有用于將燈泡發出的一部分光遮住的遮光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泡與能夠驅動燈泡轉動的驅動裝置相連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車前燈,司機能方便得知轉彎處地道路情況,具有結構簡單、占用體積小、方便實用的有益效果。
文檔編號F21S8/10GK202082778SQ20112017914
公開日2011年12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20日
發明者孫培泉 申請人:孫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