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發光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于一種車輛發光模組,尤其是指一種不僅能降低其整體的制作成本,且連帶在其組設結合上亦顯得更為簡易便利,而在其整體施行使用上更增實用功效特性的車輛發光模組。
背景技術:
一般于各式的車輛 上皆會依照不同位置處分別設有各種大燈、小燈、尾燈、方向燈、剎車燈等,以于不同狀況下利用不同位置的燈具所發出不同顏色的亮光,而可用來提醒其他駕駛人或路人注意來車位置或行車方向等,同時亦能提供駕駛車輛的人員于昏暗、視線不明處或夜間開車時,具有照射路況確保行車安全的功效目的。其中,現今于許多車輛上,為能更增加行車上的安全性,而會另行裝設有晝行燈,使得于車輛發動時,即會令該晝行燈發出光線,而在白天視線較為不明、或遇到濃霧、或進入隧道等,皆能具有警示功效。然而,上述晝行燈雖可于車輛啟動時即發光照明,達到在白天時亦具有警示效果的預期功效,但也在其實際施行使用上發現,該晝行燈與方向燈分開組裝設置于車輛上,使得其在整體結構設計上需要兩組不同的燈座,且亦需有足夠的空間供設置兩組燈座,不僅造成其制作成本居高不下,且相對亦在其組設結合上顯得極為不便,致令其在整體結構設計上仍存在有改進的空間。緣是,創作人有鑒于此,秉持多年該相關行業的豐富設計開發及實際制作經驗,針對現有的結構及缺大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種車輛發光模組,以期達到更佳實用價值性的目的。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車輛發光模組,降低其整體的制作成本。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種車輛發光模組,其中,該發光模組于一基板上分別設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且于該基板上對應所述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外封裝包覆有封膜,該發光模組設置于車輛燈具的燈座內。上述車輛發光模組,其中,該車輛燈具為內嵌式車輛燈具,而于該內嵌式車輛燈具的各燈座內皆設置發光模組。上述車輛發光模組,其中,該車輛燈具為外掛式車輛燈具,而于該外掛式車輛燈具的各燈座內皆設置發光模組。由以上說明得知,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較,確實可達到如下的功效本實用新型的車輛發光模組,發光模組主要于一基板上分別設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且于基板上對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外封裝包覆有封膜,再令該發光模組設置于車輛燈具的燈座內;藉此,使得該發光模組能利用晝行燈發光源發出亮光做為晝行燈使用,或利用方向燈發光源發出閃爍亮光作為方向燈使用,不僅能降低其整體的制作成本,且連帶在其組設結合上亦顯得更為簡易便利,而在其整體施行使用上更增實用功效特性。
圖I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 :本實用新型的第一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3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使用狀態示意圖;圖4 :本實用新型的第三使用狀態示意圖。主要元件標號說明I:發光模組11:基板12:晝行燈發光源13 :方向燈發光源14 :封膜2 :內嵌式車輛燈21 :燈座3 :外掛式車輛燈具31 :燈座具體實施方式
為令本實用新型所運用的技術內容、創作目的及其達成的功效有更完整且清楚的揭露,茲于下詳細說明之,并請一并參閱所揭的圖式及圖號首先,請參閱圖I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發光模組I主要于一基板11上分別設有晝行燈發光源12及方向燈發光源13,且于基板11上對應晝行燈發光源12及方向燈發光源13外封裝包覆有封膜14。如此一來,即可將本實用新型的發光模組I設置于各式車輛燈具的燈座內,請一并參閱圖2本實用新型的第一使用狀態示意圖及圖3本實用新型的第二使用狀態示意圖所示,該車輛燈具可為內嵌式車輛燈具2,而于該內嵌式車輛燈具2的各燈座21內皆予以設置發光模組1,或請再一并參閱圖4本實用新型的第三使用狀態示意圖所示,該車輛燈具為外掛式車輛燈具3,而于該外掛式車輛燈具3的各燈座31內皆予以設置發光模組I。使得本實用新型在操作使用上,其于車輛啟動行駛時,該發光模組I的晝行燈發光源12即會開啟發光,令晝行燈發光源12的光線透過封膜14由內嵌式車輛燈具2或外掛式車輛燈具3的各燈座21、31向外照射出,以作為晝行燈使用;而當車輛欲進行轉彎時,則開啟該發光模組I的方向燈發光源13進行發光閃爍,此時該晝行燈發光源12即會熄滅,而讓方向燈發光源13的閃爍光線透過封膜14由內嵌式車輛燈具2或外掛式車輛燈具3的各燈座21、31向外照射出,以作為方向燈使用;而于車輛轉彎將方向燈發光源13熄滅后,該晝行燈發光源12即又會立即亮起發出光線。藉由以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結構的組成與使用實施說明可知,本實用新型與現有結構相較之下,本實用新型主要令該發光模組能利用晝行燈發光源發出亮光作為晝行燈使用,或利用方向燈發光源發出閃爍亮光作為方向燈使用,不僅能降低其整體的制作成本,且連帶在其組設結合上亦顯得更為簡易便利,而在其整體施行使用上更增實用功效特性。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示意性的具體實施方式
,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任何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原則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變化與修改,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br>
權利要求1.一種車輛發光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發光模組于一基板上分別設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且于該基板上對應所述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外封裝包覆有封膜,該發光模組設置于車輛燈具的燈座內。
2.如權利要求I所述車輛發光模組,其特征在于,該車輛燈具為內嵌式車輛燈具,而于該內嵌式車輛燈具的各燈座內皆設置發光模組。
3.如權利要求I所述車輛發光模組,其特征在于,該車輛燈具為外掛式車輛燈具,而于該外掛式車輛燈具的各燈座內皆設置發光模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有關于一種車輛發光模組,發光模組主要于一基板上分別設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且于基板上對應晝行燈發光源及方向燈發光源外封裝包覆有封膜,再令該發光模組設置于車輛燈具的燈座內;藉此,使得該發光模組能利用晝行燈發光源發出亮光做為晝行燈使用,或利用方向燈發光源發出閃爍亮光做為方向燈使用,不僅能降低其整體的制作成本,且連帶在其組設結合上亦顯得更為簡易便利,而在其整體施行使用上更增實用功效特性。
文檔編號F21W101/10GK202581055SQ20122022330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17日
發明者黃燿鴻 申請人:銘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