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吹控燈,包括燈罩、光源、外殼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和所述光源均設在所述外殼的頂部,所述底座設在所述外殼的底部,所述底座與所述外殼之間設有電源,所述光源設在所述燈罩內部,所述光源兩側設有咪頭,調光解碼器設在所述外殼的外部,所述外殼內部設有控制電路,所述調光解碼器與所述控制電路連接,所述外殼上還設有USB充電接口、開關和指示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上還設有LED指示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與所述外殼之間設有一個電池倉,所述底座上設有一個電池蓋,所述電池蓋的位置與所述電池倉的位置相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蓋一端通過卡扣方式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通過螺絲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倉內設有鋰電池,所述鋰電池的安裝方向與所述底座所在的平面垂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電路包括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的輸入端分別連接所述調光解碼器和第一晶體管,所述第一晶體管與所述咪頭連接,所述第一晶體管的基極和集電極分別連接第二電阻和第一電阻,所述第一電阻和所述第二電阻均連接所述電源;所述控制芯片的輸出端連接第二晶體管,所述第二晶體管的集電極連接所述光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晶體管的集電極和發射極之間設有第二電容,所述第一晶體管的發射極接地。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芯片與所述第二晶體管之間設有第三電阻。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吹控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晶體管的發射極連接并聯的第四電阻和第五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