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路燈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多功能路燈。
背景技術:
現在市面上路燈一般采用太陽能供電,但太陽能光伏板在長期陰雨天氣時很難滿足路燈的供電。也有一些路燈采用風能板供電,但風扇的位置一般固定的,葉片轉動的軸向位置也是固定,因此風扇的轉動方向也不能一直迎著風吹的方向,不能使風能的利用達到最大化。 另外,現有的路燈功能較為單一,而且在夜晚沒有警示功能,給路人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同時也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路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路燈,包括燈桿,所述燈桿下部內設置有蓄電池,所述燈桿上部左側設置有安裝桿,所述燈桿上部右側設置有控制器;所述燈桿頂端設置有水平布置的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上端中部設置有電機,所述電機通過轉軸與風力發電裝置相連;所述安裝板上端設置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設置于電機外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及風力發電裝置均通過轉換電路與蓄電池電連接;所述安裝板下端左側設置有雷達測速儀,所述安裝板下端右側設置有風向傳感器,所述風向傳感器通過控制器與電機電連接,所述安裝桿自由端設置有路燈,所述安裝桿還設置有光敏傳感器、燈光亮度調節器及警示燈;所述雷達測速儀通過控制器與警示燈電連接,所述光敏傳感器通過控制器與燈光亮度調節器電連接,所述燈光亮度調節器與路燈電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器為可編程PLC控制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裝桿上設置有時間繼電器,所述時間繼電器與警示燈電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太陽能電池板及風力發電裝置的設置,將太陽能及風能轉化為電能存儲于蓄電池中,為路燈提供電源,避免陰天或無風時供電不足,保證路燈的正常使用;設置風向傳感器,風向傳感器將檢測的風向信號傳遞給控制器,控制器控制電機動作帶動風力發電裝置轉動,使風力發電裝置正面迎風轉動,使風能利用最大化;設置光敏傳感器,光敏傳感器檢測外界光照強度并發訊給控制器,控制器通過燈光亮度調節器相應調節路燈的亮度,在滿足使用需求的情況下達到自動節能的目的;設置雷達測速儀,檢測經過該路燈的車輛的車速并發訊給控制器,當車速超值時,控制器控制警示燈亮起提醒司機慢行。
綜上所述,本新型結構設計合理,供電方式多樣,避免陰天或無風時供電不足,保證路燈的正常使用;使風力發電裝置始終正面迎風轉動,使風能利用最大化;能自動調節路燈的亮度,節能環保;當經過該路燈的車輛超速時能提醒司機慢行。
附圖說明
圖1為多功能路燈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蓄電池,2-燈桿,3-控制器,4-風向傳感器,5-安裝板,6-太陽能電池板,7-轉軸,8-風力發電裝置,9-電機,10-雷達測速儀,11-光敏傳感器,12-燈光亮度調節器,13-路燈,14-安裝桿,15-警示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一種多功能路燈,包括燈桿2,所述燈桿2下部內設置有蓄電池1,所述燈桿2上部左側設置有安裝桿14,所述燈桿2上部右側設置有控制器3;所述燈桿2頂端設置有水平布置的安裝板5,所述安裝板5上端中部設置有電機9,所述電機9通過轉軸7與風力發電裝置8相連;所述安裝板5上端設置有太陽能電池板6,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設置于電機9外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及風力發電裝置8均通過轉換電路與蓄電池1電連接;所述安裝板5下端左側設置有雷達測速儀10,所述安裝板5下端右側設置有風向傳感器4,所述風向傳感器4通過控制器3與電機9電連接,所述安裝桿14自由端設置有路燈13,所述安裝桿14還設置有光敏傳感器11、燈光亮度調節器12及警示燈15;所述雷達測速儀10通過控制器3與警示燈15電連接,所述光敏傳感器11通過控制器3與燈光亮度調節器12電連接,所述燈光亮度調節器12與路燈13電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過太陽能電池板6及風力發電裝置8的設置,將太陽能及風能轉化為電能存儲于蓄電池1中,為路燈13提供電源,避免陰天或無風時供電不足,保證路燈13的正常使用;設置風向傳感器4,風向傳感器4將檢測的風向信號傳遞給控制器3,控制器3控制電機9動作帶動風力發電裝置8轉動,使風力發電裝置8正面迎風轉動,使風能利用最大化;設置光敏傳感器11,光敏傳感器11檢測外界光照強度并發訊給控制器3,控制器3通過燈光亮度調節器12相應調節路燈13的亮度,在滿足使用需求的情況下達到自動節能的目的;設置雷達測速儀10,檢測經過該路燈的車輛的車速并發訊給控制器3,當車速超值時,控制器3控制警示燈15亮起提醒司機慢行。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