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學習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
背景技術:
臺燈,是燈的一種,此電器主要放置在寫字臺或餐桌上,以供照明之用。臺燈的光亮照射范圍相對比較小和集中,因而不會影響到整個房間的光線,作用局限在臺燈周圍,便于閱讀、學習,節省能源。臺燈已經遠遠超越了臺燈本身的價值,臺燈已經變成了一個不可多得的藝術品。在輕裝修重裝飾的理念下,臺燈的裝飾功能也就更加明顯。
現有的臺燈功能單一,在孩子學習使用中的臺燈,直接使用的交流電臺燈存在100次/秒的閃動,雖然不會被輕易感知,但是卻容易導致視覺疲勞,甚至是傷害,且燈光不能進行變換,不能滿足不同場景對光線的要求,對眼睛起不到保護的作用,且現有的臺燈美觀性較差,自身無時間顯示與鬧鐘提醒的功能,無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功能單一,對眼睛造成損害,無法變換燈光,無時間顯示與鬧鐘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包括護眼臺燈、第一伸縮臂、臺燈底座、兒童模式按鈕、第二伸縮臂、電源接入孔,所述護眼臺燈的內部固定安裝有燈座,且燈座的外部設置有LED燈,所述護眼臺燈的底部固定安置有燈罩,所述第一伸縮臂的底部活動連接有第一旋轉固定鈕,所述第二伸縮臂的底部活動安裝有第二旋轉固定鈕,所述電源接入孔固定安置于臺燈底座的右端,且臺燈底座的底部固定設置有橡膠底座,所述臺燈底座的上方對稱安置有閱讀模式按鈕與專注模式按鈕,所述兒童模式按鈕與顯示屏之間通過內部線路相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伸縮臂為可調節裝置,且調節角度為20-90°。
優選的,所述護眼臺燈為可拆卸裝置。
優選的,所述LED燈設有21個。
優選的,所述臺燈底座的內部設置有燈光控制裝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設有三個燈光模式,閱讀模式,專注模式與兒童模式,全方位保護孩子眼部健康,自動調節燈光色溫光線,同時內部設有顯示屏與提醒鬧鐘,在孩子學習過程中,適當進行提醒,防止學習過度而引起的勞累,臺燈伸縮臂可滿足不同身高的使用者,方便使用,結構簡單,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護眼臺燈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結構臺燈底座俯視圖。
圖中:1、護眼臺燈,101、LED燈,102、燈座,2、燈罩,3、第一伸縮臂,4、第一旋轉固定鈕,5、臺燈底座,501、閱讀模式按鈕,502、專注模式按鈕,503、兒童模式按鈕,504、顯示屏,6、第二伸縮臂,7、第二旋轉固定鈕,8、電源接入孔,9、橡膠底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包括護眼臺燈1、LED燈101、燈座102、燈罩2、第一伸縮臂3、第一旋轉固定鈕4、臺燈底座5、閱讀模式按鈕501、專注模式按鈕502、兒童模式按鈕503、顯示屏504、第二伸縮臂6、第二旋轉固定鈕7、電源接入孔8和橡膠底座9,護眼臺燈1的內部固定安裝有燈座102,且燈座102的外部設置有LED燈101,LED燈101設有21個,護眼臺燈1的底部固定安置有燈罩2,護眼臺燈1為可拆卸裝置,第一伸縮臂3的底部活動連接有第一旋轉固定鈕4,第一伸縮臂3為可調節裝置,且調節角度為20-90°,第二伸縮臂6的底部活動安裝有第二旋轉固定鈕7,電源接入孔8固定安置于臺燈底座5的右端,且臺燈底座5的底部固定設置有橡膠底座9,臺燈底座5的上方對稱安置有閱讀模式按鈕501與專注模式按鈕502,臺燈底座5的內部設置有燈光控制裝置,兒童模式按鈕503與顯示屏504之間通過內部線路相連接。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時,首先需對整個可變換燈光的智能學習臺燈有一個結構上的了解,在使用時,能夠更加便捷的進行使用,插入外部電源,開啟開關,選擇自己需要的模式,使用閱讀模式按鈕501、專注模式按鈕502與兒童模式按鈕503,根據個人需要進行選擇,閱讀模式按鈕501為較中性暖色溫,可以讓孩子在長時間閱讀后不會覺的眼部勞累,專注模式按鈕502為可調節專注時段和休息時段,可以提醒孩子注意休息,通過顯示屏504內的鬧鐘進行自動提醒,保護孩子的眼部健康,兒童模式按鈕503專為兒童設計,不會產生過高的色溫光線,默默保護孩子的視力免受傷害,第一伸縮臂3與第二伸縮臂6可以進行調節高度,滿足孩子的使用需求,同時顯示屏504可以顯示時間與鬧鐘提醒,防止孩子學習時間過度而勞累。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