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床,該機床具有:
把持單元,其把持軸狀的工件;
刀具,其能夠相對于所述工件沿所述工件的徑向和軸向移動;
加工控制單元,其一邊使所述工件和所述刀具相對地繞所述工件的軸線旋轉,一邊重復下述刀具路徑來進行螺紋切削加工,上述刀具路徑是:在使所述刀具相對于所述工件沿徑向切入并在所述軸向上移動后使所述刀具沿徑向退出;
旋轉速度控制單元,其能夠以所述刀具路徑為單位對所述工件和所述刀具的相對旋轉速度進行變更;以及
旋轉速度運算單元,其計算每個所述刀具路徑的所述旋轉速度,
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轉速度控制單元利用變更最大速度和變更最小速度對所述旋轉速度進行變更,或者將所述旋轉速度變更為多個旋轉速度候選值中的任意一個值,其中,該變更最大速度是比基準旋轉速度的設定值即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高出變更幅度的設定值即變更幅度設定值的量的速度,該變更最小速度是比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低所述變更幅度設定值的量的速度,并且,
參照作為抑制顫振的信息而預先存儲的表示所述基準旋轉速度及所述變更幅度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條件的速度條件信息,在所述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和所述變更幅度設定值中的至少一方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不滿足所述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所述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和所述變更幅度設定值中的至少一方的變更、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變更,或者在顯示部中進行催促變更的顯示,以使得滿足所述條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速度條件信息表示使得所述變更最大速度不超過預先決定的旋轉速度的上限值即旋轉上限速度這樣的所述基準旋轉速度和所述變更幅度的所述條件、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所述條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轉速度控制單元進行所述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的變更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變更,或者進行催促變更的顯示,使得所述變更最大速度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與所述旋轉上限速度一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速度條件信息包含作為抑制顫振的信息而預先決定的所述變更幅度的推薦值即推薦變更幅度,
所述旋轉速度控制單元進行所述變更幅度設定值的變更,或者進行催促變更的顯示,使得與所述推薦變更幅度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速度條件信息表示使得所述變更最小速度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成為預先決定的旋轉速度的下限值即旋轉下限速度以上這樣的所述基準旋轉速度和所述變更幅度的所述條件、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所述條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部顯示使得所述變更最大速度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成為所述旋轉上限速度以下這樣的所述變更幅度與所述基準旋轉速度之間的關系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顯示部顯示滿足所述變更最大速度或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與旋轉上限速度相等的所述條件的所述變更幅度及所述基準旋轉速度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機床還具有對顫振進行檢測的振動檢測部,
當所述振動檢測部檢測到的振動為預先存儲的閾值以上時,所述旋轉速度控制單元進行減小所述基準旋轉速度設定值的變更和使所述變更幅度設定值接近推薦變更幅度的變更中的至少一方、或者所述旋轉速度候選值的變更,或者進行催促變更的顯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機床,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轉速度控制單元針對所述變更幅度和所述基準旋轉速度,在所述變更最大速度和旋轉上限速度成為相等的狀態下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