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錐套、錐環、堵蓋和手柄;所述組合夾具中,錐環裝入錐套的中心孔內,并使該錐環的外錐面與所述錐套的內錐面貼合;堵蓋放置在所述錐環的端面;手柄分別裝在位于所述堵蓋表面的手柄孔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套的內孔由等徑段和變徑段組成;所述等徑段位于該錐套一端;所述變徑段的最大直徑處與所述等徑段銜接,變徑段的最小直徑處位于錐套的另一個端面上;所述等徑段的內表面為螺紋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錐環錐環的內孔為等徑孔;該錐環的外表面為錐面,并且該錐面的母線與中心線的夾角與錐套中變徑段的母線與中心線的夾角相同;在所述錐環最大外徑端的外圓周表面有徑向凸出的壓板;在錐環上有軸向開口,該開口自錐環的一端延伸至另一端,并貫通錐環的殼體,使錐環呈開口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堵蓋為圓環狀,其外圓周表面為與錐套中的內螺紋配合的螺紋面;該堵蓋的內徑為122mm;在該堵蓋的端面上對稱的分布有兩個用于安裝手柄的螺紋通孔。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套變徑段的母線與中心線的夾角為8°;變徑段的最小直徑為124mm。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用于壁厚小于2mm殼體的組合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錐環的最小外徑為125mm;錐環的內徑為122mm;所述開口的寬度為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