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加料靴、用于傳輸生坯的滑軌和推坯部件,所述推坯部件包括水平平板和豎直平板,所述豎直平板與所述加料靴的前端固定連接,所述豎直平板與所述水平平板的一端相連,所述水平平板遠離所述豎直平板的一端形成用于進行推坯的多個翻折組,多個所述翻折組位于所述水平平板的同側,且每個所述翻折組均包括第一翻折部和第二翻折部,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部均具有第一推坯面,每個所述第二翻折部均具有第二推坯面,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部的所述第一推坯面和對應所述第二翻折部的所述第二推坯面共同形成對生坯進行角度調整的夾角推坯面,所述夾角推坯面的推坯方向正對所述滑軌的入口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平板上遠離所述豎直平板的側邊為翻折側邊,每個所述翻折組均包括第一剪切口、第一翻折邊和第二翻折邊,所述第一剪切口由所述翻折側邊向靠近所述豎直平板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翻折邊和對應的所述第二翻折邊均由所述第一剪切口靠近所述豎直平板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翻折側邊,且所述第一翻折邊和所述第二翻折邊位于所述第一剪切口的兩側,所述翻折側邊位于所述第一剪切口的兩側的部分分別沿所述第一翻折邊和所述第二翻折邊翻折后,分別形成所述第一翻折部和所述第二翻折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部和所述水平平板之間夾角均為85-95度,每個所述第二翻折部和所述水平平板之間的夾角均為85-95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部和每個所述第二翻折部上均設置有第二剪切口,以使得每個所述第一推坯面和每個所述第二推坯面均為梯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部、每個所述第二翻折部與所述豎直平板位于所述水平平板的同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剪切口均延伸至所述豎直平板與所述水平平板的連接處。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翻折邊和所述翻折側邊的交點為第一交點,對應所述第二翻折邊和所述翻折側邊的交點為第二交點,所述第一交點與對應所述第二交點之間的距離大于坯件在垂直于推坯方向上的長度的一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坯部件為塑料、金屬、陶瓷或復合材料制成的部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料靴前端設置有多個螺紋孔,所述豎直平板上設置有與多個所述螺紋孔相對應的多個連接孔。
10.一種異形生坯生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異形生坯推坯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