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開口槍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高爐出鐵口開口機用的開口槍及部件﹙透槍﹚是用單一的金屬管、或金屬棒做的,在開鐵口和出鐵過程中透鐵口時,常常會出現開口槍及部件﹙透槍﹚在鐵水、渣液的高溫、高壓作用下,很快就會被蝕損、軟化變彎,透不到位,鐵流不暢的問題,影響生產和作業時間。有時開一次鐵口要消耗很多根開口槍及部件。至使煉鐵消耗增大。提高了煉鐵成本。也曾有研究人員和專家將開口槍及部件表面澆注或涂抹上耐火材料,也沒能解決以上問題。
本發明采用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技術和澆注耐火材料技術,所述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處于同軸心位置;所述澆注耐火材料技術是在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之間的環狀管腔內澆注耐火材料,制造出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開口槍及其部件既有金屬的韌性,又有非金屬耐火材料的耐高溫性能,使用壽命長,不蝕損、不易軟化、不變彎,由一次性消耗實現為多次使用。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合理地解決了現有技術的高爐出鐵口開口機用的開口槍及部件易蝕損、軟化變彎,透不到位,鐵流不暢的問題。
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包括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技術和澆注耐火材料技術,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技術是在開口槍的無縫通氣管外表面徑向焊接設置等長的防偏心金屬釘,再在其外部套裝設置架管,所述架管的內徑等于所述無縫通氣管的外徑與所述防偏心金屬釘長度之和,所述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處于同軸心位置;所述澆注耐火材料技術是在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之間的環狀管腔內澆注耐火材料,保障開口槍及其部件既有金屬的韌性,又有非金屬耐火材料的耐高溫性能;
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備料,截取直徑48×壁厚3×長4300㎜的架管、直徑25×壁厚3×長4300㎜無縫通氣管、等長的防偏心金屬釘,
步驟二、設置防偏心金屬釘,將所述防偏心金屬釘徑向焊接設置在無縫通氣管表面,
步驟三、設置大螺紋栓接頭,將設有防偏心金屬釘的所述無縫通氣管套裝入所述架管內,組成透槍部件,在所述透槍部件的尾部焊接設置大螺紋栓接頭,
步驟四、澆注耐火材料,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之間的環狀管腔內澆注耐火材料,
步驟五、設置鉆頭,在開口槍的槍頭部焊焊接設置鉆頭,制成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
構成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
進一步地,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的主要技術參數為:所述架管直徑48×壁厚3×長4300㎜、所述無縫通氣管直徑25×壁厚3×長4300㎜、所述防偏心金屬釘長及耐火材料澆注層厚度20mm、大螺紋栓接頭長80mm、所述鉆頭后端直徑45mm、后端長40mm、前端直徑為55mm、前端長60mm、所述鉆頭的中心通氣管直徑25mm、長100mm。
進一步地,所述鉆頭可為金屬、合金金屬、非金屬,規格可根據需要選用。
本發明的有益技術效果是: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合理地解決了現有技術的高爐出鐵口開口機用的開口槍及部件易蝕損、軟化變彎,透不到位,鐵流不暢的問題。本發明采用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技術和澆注耐火材料技術,制造出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開口槍及其部件既有金屬的韌性,又有非金屬耐火材料的耐高溫性能,使用壽命長,不蝕損、不易軟化、不變彎,由一次性消耗實現為多次使用。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具體實施方式
通過下面對實施例的描述,將更加有助于公眾理解本發明,但不能也不應當將申請人所給出的具體的實施例視為對本發明技術方案的限制,任何對部件或技術特征的定義進行改變和/或對整體結構作形式的而非實質的變換都應視為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所限定的保護范圍。
實施例
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包括防偏心金屬釘固定技術和澆注耐火材料技術,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備料,截取直徑48×壁厚3×長4300㎜的架管、直徑25×壁厚3×長4300㎜無縫通氣管、等長的防偏心金屬釘。
步驟二、設置防偏心金屬釘,將所述防偏心金屬釘徑向焊接設置在無縫通氣管表面。
步驟三、設置大螺紋栓接頭,將設有防偏心金屬釘的所述無縫通氣管套裝入所述架管內,組成透槍部件,在所述透槍部件的尾部焊接設置大螺紋栓接頭。
步驟四、澆注耐火材料,所述架管和所述無縫通氣管之間的環狀管腔內澆注耐火材料。
步驟五、設置鉆頭,在開口槍的槍頭部焊焊接設置鉆頭,制成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
完成所述一種高爐出鐵口開口機新型開口槍及部件的制備。
當然,本發明還可以有其他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發明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本發明做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