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兩條出鐵澆注生產線和一條排渣線,
所述鐵澆注生產線包括溜槽Ⅰ,固定式鐵水包和溜槽Ⅱ,所述溜槽Ⅰ的前端位于電爐出鐵口的下方,所述溜槽Ⅰ的末端位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的上方,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包括位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側壁上部的固定式鐵水包出渣口和位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側壁下部的固定式鐵水包出鐵口,所述溜槽Ⅱ的前端位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出鐵口的下方,所述溜槽Ⅱ的末端位于組合錠模的上方,
所述排渣線包括溜槽Ⅲ、緩沖渣盤Ⅰ、緩沖渣盤Ⅱ和溜槽Ⅳ,所述溜槽Ⅲ的前端位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出渣口的下方,所述溜槽Ⅲ的末端位于所述緩沖渣盤Ⅰ的上方,所述緩沖渣盤Ⅰ的側壁上部設有溢流口Ⅰ,所述溢流口Ⅰ位于所述緩沖渣盤Ⅱ的上方,所述緩沖渣盤Ⅱ的側壁上部設有溢流口Ⅱ,所述溢流口Ⅱ位于所述溜槽Ⅳ的前端上方,所述溜槽Ⅳ的末端位于渣池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溜槽Ⅰ的槽底與水平面的夾角為3-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溜槽Ⅱ的槽底與水平面的夾角為0-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溜槽Ⅲ的槽底與水平面的夾角為5-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溜槽Ⅳ的槽底與水平面的夾角為5-15°。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溜槽Ⅰ,所述溜槽Ⅱ,所述溜槽Ⅲ和所述溜槽Ⅳ均包括外層的耐火磚層Ⅰ,澆注在所述耐火磚層Ⅰ內壁上的耐高溫搗固料層和澆注在所述耐高溫搗固料層上的鐵溝料層,所述鐵溝料層的上表面構成一半圓形槽,所述半圓形槽的槽深為250-300m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鐵溝料層的平均厚度為80mm。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鐵水包還包括外層的耐火磚層Ⅱ和位于所述耐火磚層Ⅱ內壁上的型砂層Ⅰ,所述耐火磚層Ⅱ的底部磚厚為200-300mm,所述耐火磚層Ⅱ的側壁磚厚為110-200mm,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出渣口具有等厚的型砂層,所述固定式鐵水包出鐵口具有向下傾斜的型砂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型砂層Ⅰ的平均厚度為150mm-300mm,位于所述耐火磚層Ⅱ的底部的所述型砂層Ⅰ的厚度大于位于所述耐火磚層Ⅱ的側壁的所述型砂層Ⅰ的厚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固定鐵水包的鐵合金用多功能溜槽裝置,其特征在于:兩條所述溜槽Ⅱ互相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