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種方法,其包括
使粉末至少部分熔融和固化,所述粉末包含約5至15重量%的Co、10至20重量%的Cr、3至6重量%的Mo、3至6重量%的W、2至4重量%的Al、4.2至4.7重量%的Ti、0.01至0.05重量%的Zr、0.015至0.060重量%的C、0.001至0.030重量%的B,且余量基本為Ni,以形成包含枝晶結構的中間合金,所述枝晶結構包含柱狀區域和柱間區域,其中所述枝晶結構的初級枝晶臂間隔小于約3微米;和
在約1050℃至約1250℃的溫度范圍中熱處理所述中間合金,以形成無紋理的Ni基超合金。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存在于所述中間合金的組合物中的金屬碳化物的量小于所述組合物的約0.5摩爾%。
3.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存在于所述中間合金的組合物中的金屬碳化物的量小于所述組合物的約0.3摩爾%。
4.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碳化物主要布置在枝晶結構的柱間區域中。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Ni基超合金包含γ相基體。
6.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Ni基超合金包含γ'相沉淀。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Ni基超合金中的γ'相的量大于40體積%。
8.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Ni基超合金包含從γ相基體沉淀的金屬碳化物。
9.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存在于所述Ni基超合金中的金屬碳化物的量小于所述Ni基超合金的組合物的約0.3摩爾%。
1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Ni基超合金基本不含在固化期間從熔體沉淀的金屬碳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