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金屬制品磨具。
背景技術:
金屬制品的研磨要用到磨料磨具,如鋁制品、不銹鋼制品等有一點粘性的金屬材料在研磨時普通的磨具很難滿足表面拋光的加工需要,產品的表面拋光效果和光亮度很難達到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金屬制品磨具,該磨具在研磨拋光鋁制品、不銹鋼制品等有一點粘性的金屬材料時,拋光效果好,產品表面光亮度高。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金屬制品磨具,其包括以下材料成分:碳化硅、氧化硅、氧化鋯和硅酸鹽填料,所述碳化硅、氧化硅、氧化鋯和硅酸鹽填料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分別為碳化硅占20%-30%、氧化硅占10%-20%、氧化鋯占5%-10%、硅酸鹽填料占18%-28%。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還包括粘合劑,所述粘合劑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2%-5%。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粘合劑為合成樹脂。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碳化硅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25%。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氧化硅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15%。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氧化鋯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6%。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磨具含有耐高溫材料成分,在研磨拋光鋁制品、不銹鋼制品等有一點粘性的金屬材料時,拋光效果好,產品表面光亮度高。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金屬制品磨具,包括以下材料成分:碳化硅、氧化硅、氧化鋯和硅酸鹽填料,所述碳化硅、氧化硅、氧化鋯和硅酸鹽填料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分別為碳化硅占20%-30%、氧化硅占10%-20%、氧化鋯占5%-10%、硅酸鹽填料占18%-28%。
優選地,還包括粘合劑,所述粘合劑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2%-5%。
優選地,所述粘合劑為合成樹脂。
優選地,所述碳化硅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25%。
優選地,所述氧化硅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15%。
優選地,所述氧化鋯在原料中所占的重量份為6%。氧化鋯耐高溫,使磨具在高轉速研磨時能正常工作,高轉速有利于克服金屬材料的粘性。
本發明金屬制品磨具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的磨具含有耐高溫材料成分,在研磨拋光鋁制品、不銹鋼制品等有一點粘性的金屬材料時,通過高轉速研磨使拋光效果好,產品表面光亮度高。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