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鋼材加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船體用鋼材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船用鋼材是指用造船專用結構鋼生產的,用于制造遠洋、沿海和內河航行的船舶的船體結構的薄鋼板和厚鋼板。由于船舶工作環境惡劣,船體殼要受海水的化學腐蝕、電化學腐蝕和海生物、微生物的腐蝕;船體承受較大的風浪沖擊和交變負荷;船舶形狀使其加工方法復雜等因素、所以對船體結構用鋼要求嚴格。首先良好的韌性是最關鍵的要求,此外,要求有較高的強度,良好的耐腐蝕性能、焊接性能,加工成型性能以及表面質量。船體結構用鋼板主要用于制造遠洋、沿海和內河航運船舶的船體、甲板等的鋼板。
我國船舶工業造船產量已連續11年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世界工業中所占份額由2000年的6%提高到2005年的20%,到2015年我國的船舶產量將達2400萬載重噸,從我國船舶工業的發展趨勢來看,未來幾年內,船用鋼板需求量會繼續呈增長態勢。造船形勢的飛速發展顯現出造船鋼材的產量和質量要提升,特別是造船鋼材的質量,不僅要符合一般的國際化標準,更是船企間相互競爭的法寶,中國要從世界第一造船大國向世界第一造船強國邁進,造船鋼材材料質量必須相應提高,如何制造和選擇性價比更高的材質作為船體制造用鋼,是新形勢下船舶設計人員和標準化人員要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船舶制造質量的保證。
而目前船用鋼材所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強度低;2)耐腐蝕性差;3)硬度低;4)沖擊韌性不足;5)低焊接性能;6)抗凍性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船體用鋼材及其制備方法,該種船體用鋼材能夠很好的經受海水的腐蝕,強度高、沖擊韌性好,機械加工性優異,焊接性能高,有效地延長了船用鋼材的使用壽命。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一種船體用鋼材,包括以下按重量百分比計的成分:c:0.38~0.64%、mn:0.21~0.37%、ni:0.20~0.30%、cr:0.23~0.41%、si:0.28~0.40%、al:0.12~0.24%、mo:0.08~0.16%、ti:0.03~0.07%、te:0.01~0.03%、nb:0.004~0.008%,余量為fe及不可避免的雜質。
進一步地,所述鋼材包括以下按重量百分比計的成分:c:0.46%、mn:0.29%、ni:0.25%、cr:0.32%、si:0.34%、al:0.18%、mo:0.12%、ti:0.05%、te:0.02%、nb:0.006%,余量為fe及不可避免的雜質。
進一步地,所述鋼材還包括以下按重量百分比計的成分:s:≤0.015%、p:≤0.020%、n:≤0.016%。
更進一步地,所述鋼材還包括以下按重量百分比計的成分:s:≤0.008%、p:≤0.012%、n:≤0.010%。
進一步地,所述雜質的重量百分比≤0.01%。
上述的一種船體用鋼材的制備方法,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將工業原料置于電爐中冶煉,控制電爐中母液成分在上述百分比含量內,控制鋼水出爐溫度在1520-1680℃;
(2)將出爐的母液轉移至氬氧精煉爐內進行吹氧脫碳、吹氮及成分調整;
(3)在1640-1760℃條件下,將鋼水澆鑄成鑄錠;
(4)將上述鑄錠在1080-1160℃鍛造成鋼材,之后進一步熱軋制成鋼板;
(5)最后將軋制后的鋼板經固溶和淬火處理即可。
優選地,所述工業原料包括錳鐵、鉻鐵、鉬鐵、鎳鐵、石灰石、白云石和碳化硅。
進一步地,所述固溶處理的溫度為1020-1180℃,時間為6-8h。
進一步地,所述淬火處理的溫度為780-860℃,時間為1-2h。
本發明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發明的船用鋼材不僅具有很好的機械強度,并且有優異的抗腐蝕性能,在鋼材原料中添加cr、si、nb、ti,提高了成品鋼板的電化學腐蝕性;在鋼材原料中添加mn、ni、al、mo、te,能夠使各組分間相互融合,同時阻止晶界和位錯遷移,從而顯著提高強度、硬度及抗沖擊韌性。進而使所制備的鋼材更加符合航海作業的鋼材需求,所制備的鋼材能夠延長船舶的使用壽命,提高航海作業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本發明的船體用鋼材所含成分的百分比如下表1所示:
表1
下列為各實施例船體用鋼材的制備方法:
實施例1
上述的一種船體用鋼材的制備方法,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將工業原料錳鐵、鉻鐵、鉬鐵、鎳鐵、石灰石、白云石和碳化硅置于電爐中冶煉,控制電爐中母液成分在上述百分比含量內,控制鋼水出爐溫度在1520℃;
(2)將出爐的母液轉移至氬氧精煉爐內進行吹氧脫碳、吹氮及成分調整(按上表1調控);
(3)在1640℃條件下,將鋼水澆鑄成鑄錠;
(4)將上述鑄錠在1080℃鍛造成鋼材,之后進一步熱軋制成1mm鋼板;
(5)最后將軋制后的鋼板經固溶和淬火處理,且固溶處理的溫度為1020℃,時間為6h;淬火處理的溫度為780℃,時間為1h,即制得本發明的船體用鋼材。
實施例2
上述的一種船體用鋼材的制備方法,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將工業原料錳鐵、鉻鐵、鉬鐵、鎳鐵、石灰石、白云石和碳化硅置于電爐中冶煉,控制電爐中母液成分在上述百分比含量內,控制鋼水出爐溫度在1600℃;
(2)將出爐的母液轉移至氬氧精煉爐內進行吹氧脫碳、吹氮及成分調整(按上表1調控);
(3)在1700℃條件下,將鋼水澆鑄成鑄錠;
(4)將上述鑄錠在1120℃鍛造成鋼材,之后進一步熱軋制成3mm鋼板;
(5)最后將軋制后的鋼板經固溶和淬火處理,且固溶處理的溫度為1100℃,時間為7h;淬火處理的溫度為820℃,時間為1.5h,即制得本發明的船體用鋼材。
實施例3
上述的一種船體用鋼材的制備方法,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將工業原料錳鐵、鉻鐵、鉬鐵、鎳鐵、石灰石、白云石和碳化硅置于電爐中冶煉,控制電爐中母液成分在上述百分比含量內,控制鋼水出爐溫度在1680℃;
(2)將出爐的母液轉移至氬氧精煉爐內進行吹氧脫碳、吹氮及成分調整(按上表1調控);
(3)在1760℃條件下,將鋼水澆鑄成鑄錠;
(4)將上述鑄錠在1080-1160℃鍛造成鋼材,之后進一步熱軋制成5mm鋼板;
(5)最后將軋制后的鋼板經固溶和淬火處理,且固溶處理的溫度為1180℃,時間為8h;淬火處理的溫度為860℃,時間為2h,即制得本發明的船體用鋼材。
性能檢測
對上述實施例1-3制得船體用鋼材進行性能檢測,具體檢測數據見下表2所示。
表2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