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驅動單元、轉動托盤、杯形拋光盤、支撐套筒和用于控制磁場強弱的可控動磁場單元;所述支撐套筒豎直固定在底座中部,所述驅動單元設置在底座上,所述轉動托盤由盤部和頸部組成,轉動托盤的頸部插入支撐套筒內,與驅動單元傳動連接;所述杯形拋光盤固定安裝在轉動托盤的盤部上;
所述可控動磁場單元包括變頻電源裝置、電線旋轉接頭和若干組勵磁線圈;所述勵磁線圈安裝在轉動托盤的盤部內,所述變頻電源裝置固定在底座上,所述電線旋轉接頭安裝在轉動托盤頸部的底端,通過電線分別與勵磁線圈和變頻電源裝置電氣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包括傳動電機、主動輪和從動輪;所述傳動電機固定在底座上,所述主動輪安裝在傳動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從動輪安裝在轉動托盤的頸部,與轉動托盤固定連接;所述從動輪通過傳動帶與主動輪傳動連接,由傳動電機驅動轉動托盤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轉動托盤頸部上的軸承端蓋、一對轉盤軸承、用于固定轉盤軸承的內套筒和外套筒;所述軸承端蓋安裝在轉動托盤的盤部與支撐套筒之間,所述轉盤軸承安裝在支撐套筒內,所述內套筒和外套筒設置于轉盤軸承之間,所述內套筒套入外套筒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頻電源裝置采用低頻高壓交變電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頻電源裝置采用電壓為0.5KV-5KV且頻率為0.1-5Hz的交變電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勵磁線圈包括線圈繞線基體和若干匝數的銅線,所述線圈繞線基體上等間距設有繞線圓柱體,所述銅線纏繞在繞線圓柱體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控動磁場的動態磁流變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圈繞線基體上的相鄰兩個繞線圓柱體的繞線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