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釉料,具體是一種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
背景技術:
陶瓷是陶器和瓷器的總稱。人們早在約8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就發明了陶器。常見的陶瓷材料有粘土、氧化鋁、高嶺土等。陶瓷材料一般硬度較高,但可塑性較差。除了使用于食器和裝飾上外,陶瓷在科學技術的發展中亦扮演著重要角色。陶瓷行業非常注重采用先進的釉料技術,釉料因為具有良好的光滑度已經廣泛應用于生活中,國內已經出現一大批專業性很強的陶瓷釉料、陶瓷熔塊和色料公司,建筑衛生陶瓷產品中所用的釉料越來越豐富多樣。綠白釉就是其中一種釉料,現有的綠白釉都是白釉為底色再用綠釉點綴,需要分2次上釉,得到的綠白釉是乳濁的不透明釉,這就影響了人們的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由以下原料按照重量份組成:柴灰3-6份、瑪瑙余料26-32份、長石29-35份、白云石15-20份、甲基膨潤土4-6份、二氧化鈦10-15份和羧甲基纖維素鈉1-3份。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柴灰采用松樹灰燼除鐵后淘洗陳腐,取沉淀上部的三分之一得到。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瑪瑙余料采用玉溪華寧的瑪瑙尾料并且二氧化硅的重量不低于95%。
所述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的燒制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配制:將原料、球和水按照重量比1:1:0.6-0.8裝入球磨機中球磨8-12小時并且過200目篩,得到釉料;
步驟二,坯料預燒:將云南建水縣團山白泥和云南華寧縣白泥按照重量比4:1進行沖坯,將坯料預燒至850-910攝氏度;
步驟三,上釉:采用浸釉方式給坯料上釉料3-9秒,釉料厚度為0.01-0.02厘米;
步驟四,燒制:將坯料采用小火在10-105攝氏度下烘干1-2小時,再用5-10攝氏度/分鐘的燒制速度升溫至900-1050攝氏度,在900-1050攝氏度保溫30-60分鐘后,轉火以還原方式燒制,以1-3攝氏度/分鐘的燒制速度升溫至1200-1290攝氏度,在1200-1290攝氏度之間的特定溫度保溫20-40分鐘;
步驟五,降溫:燒制后的坯料首先以200攝氏度/小時的速度降至860-900攝氏度,再以100攝氏度/小時的速度降至250-290攝氏度;
步驟六,開窯:冷卻至室溫開窯,即可得到成品。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原料來源廣泛并且原料價格低,只需一次上釉,制備工藝簡單,提高了生產效率,從而提高了經濟效益;本發明的燒制方法,形成一種口沿帶淡綠色、周身有淡綠色斑的白色細花紋釉,一種特定的漸變和突變相結合、連接、過度自然的白色為主基調的色彩效果的釉,裝飾性好,市場前景廣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實施例1
一種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由以下原料按照重量份組成:柴灰3-6份、瑪瑙余料26-32份、長石29-35份、白云石15-20份、甲基膨潤土4-6份、二氧化鈦10-15份和羧甲基纖維素鈉1-3份。柴灰采用松樹灰燼除鐵后淘洗陳腐,取沉淀上部的三分之一得到?,旇в嗔喜捎糜裣A寧的瑪瑙尾料并且二氧化硅的重量不低于95%。
所述以瑪瑙余料為主原料的釉料的燒制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配制:將原料、球和水按照重量比1:1:0.6-0.8裝入球磨機中球磨8-12小時并且過200目篩,得到釉料;
步驟二,坯料預燒:將云南建水縣團山白泥和云南華寧縣白泥按照重量比4:1進行沖坯,將坯料預燒至850-910攝氏度;
步驟三,上釉:采用浸釉方式給坯料上釉料3-9秒,釉料厚度為0.01-0.02厘米;
步驟四,燒制:將坯料采用小火在10-105攝氏度下烘干1-2小時從而烘干水汽,再用5-10攝氏度/分鐘的燒制速度升溫至900-1050攝氏度,這樣可以節約能源同時可以保證100%的燒制成功率,在900-1050攝氏度保溫30-60分鐘后,轉火以還原方式燒制,可以調整窯爐的上下溫差和促進釉色的淡綠色調,以1-3攝氏度/分鐘的燒制速度升溫至1200-1290攝氏度,可以保證整體的色彩和預期一致,在1200-1290攝氏度之間的特定溫度保溫20-40分鐘,可以讓釉面更平滑細膩并出現細碎的花紋;
步驟五,降溫:燒制后的坯料首先以200攝氏度/小時的速度降至860-900攝氏度,這樣可以保障釉面花紋細碎,再以100攝氏度/小時的速度降至250-290攝氏度,可以讓部分出現冰裂效果;
步驟六,開窯:冷卻至室溫開窯,即可得到成品。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本方法采用釉料配方及其相對應的燒制技術,形成一種特定的方式獲得的口沿帶淡綠色、周身有淡綠色斑的白色細花紋釉,一種特定的漸變和突變相結合、連接、過度自然的白色為主基調的色彩效果的釉,只需一次上釉,無需二次上釉,形成乳濁的不透明和局部失透(在不確定位置出現)交替呈現,裝飾性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