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包括依次放置的錫槽部、過渡輥臺和退火窯,所述過渡輥臺和所述退火窯內均設有若干根轉動連接在機架上的傳送輥,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輥中空,傳送輥底部設有用于提供SO2氣體的氣體供應箱,傳送輥轉動連接在氣體供應箱上,氣體供應箱頂端開有與傳送輥相配合的供應口;傳送輥一端設有第一蓋板,傳送輥另一端設有第二蓋板;傳送輥內滑動連接有活塞板,所述活塞板、第一蓋板與傳送輥形成氣腔,所述氣腔一端沿切線方向開有若干個氣孔;所述活塞板遠離氣腔的一端靜連接有推板,所述推板通過花鍵連接在傳送輥內壁上,推板與第二蓋板之間固定有彈性件,推板遠離活塞板的一端固定有貫穿在第二蓋板上的連桿,所述連桿遠離推板的一端靜連接有凸輪,所述凸輪包括有凸點和凹點,凸輪一側配合有頂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板的邊緣采用橡膠包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呈筒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拉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孔的直徑為0.5-1.0c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浮法玻璃生產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孔在氣腔的一端分散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