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陶瓷制作工藝領域,具體的涉及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及其制作工藝。
背景技術:
陶瓷的概念是指以高嶺土為代表性的黏土原料與其他天然礦物原料經過一系列到的生產工藝并通過高溫燒制,經過一系列的物理、化學反應后形成的堅硬物質。在制作陶瓷制品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陶瓷廢料,這些廢料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廢棄;ti基金屬陶瓷不但具有較高的硬度、耐磨性、紅硬性,而且還具有優良的化學穩定性,與金屬間的摩擦系數也很低,是硬質合金的理想升級替代材料。隨著該材料使用范圍的日益增加,失效廢棄的ti基金屬陶瓷材料也會越來越多,如不加以回收再利用,其不但會污染環境,而且還會造成資源的浪費。
所謂“窯變”,主要是指瓷器在燒制過程中,由于窯內溫度發生變化導致其表面釉色發生的不確定性自然變化。流動釉,在釉的燒成過程中,由于釉熔點降低,釉汁沿器物斜面自然流動,形成美麗自然的花紋,謂之“流動釉”。制作流動釉產品,可用澆釉、浸釉、涂釉法等,將釉直接施于坯體;也可于坯體上先施一層底釉,然后再施其它色釉。
一般的,陶瓷的制作材料中包括高嶺土、石英、長石。石英的作用:在釉中是形成玻璃的主要成分,它的含量及粒度的變化會影響釉的性能,賦予釉面高的機械強度、硬度、耐磨性與抗化學侵蝕性能。石英、黏土、長石中含有sio2和al2o3,sio2的作用為:一部分形成莫成石,與殘余石英組成坯體骨架;al2o3的作用為:與sio2形成莫來石晶體,加大機械強度;進入長石熔體中加大黏度。還可以加入一定的方解石,可提高釉面光澤度、增加產品的透明度。
上述基本成分的陶瓷在制作時,所需的燒制溫度較高,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意外威脅較大,且縮短了所用器具的使用壽命;其對應的一般制作方法的生產效率較低,制作成功率較低;所制產品的強度性能較弱,能源消耗較多。
技術實現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及其制作工藝,其采用的原料有利于降低陶瓷燒制溫度,同時采用廢舊ti基陶瓷提高產品的硬度并節省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并使陶瓷強度等性能得以改善,可提高產品成品制作的成功率;制作方法有利于保證金屬單體的純度,分類明確,易于操作,有利于減少能源消耗,也有利于延長燒結器具的使用壽命。
2.技術方案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采取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所述陶瓷制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霞石70~85份;
白云石8~12份;
高嶺土6~10份;
石英9~13份;
云母5~10份;
膨潤土1~5份;
二氧化鈦13~16份;
氧化鋅3~7份;
氧化鈣12~18份;
氧化銅2~6份;
廢舊陶瓷材料2~5份。
進一步地,所述陶瓷制品按照重量份數計算,比值分配如下:
霞石80份;
白云石10份;
高嶺土8份;
石英11份;
云母8份;
膨潤土5份;
二氧化鈦15份;
氧化鋅5份;
氧化鈣15份;
氧化銅4份;
廢舊陶瓷材料3份。
作為本發明對上述的陶瓷制品制備原料的優選,所述廢舊陶瓷材料為粒徑小于5mm的廢舊ti基陶瓷顆粒。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上述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材料處理:按重量份數精選材料,將霞石、白云石、高嶺土、石英、云母、膨潤土以及廢舊陶瓷材料分別球磨細碎;
(2)材料分配:將上述磨碎后的材料進行分配:
a.坯體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54.0~65.0份、白云石1.2~1.8份、高嶺土4.2~7.0份、石英5.6~8.0份,及全部廢舊陶瓷材料、云母和膨潤土,作為坯體的制備原料;
b.底釉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6.0~8.0份、白云石2.8~4.2份、高嶺土0.6~1.0份、石英1.4~2.0份,作為底釉的制備原料;
c.面釉重量配料:取余量的霞石、白云石、高嶺土和石英作為面釉的制備原料;
(3)坯體燒制:將步驟(2)a中所得坯體配料進行練泥后,拉坯成型,再干燥,修坯,即可進行素燒,素燒結束后精修,制得坯體;
(4)底釉制備:將步驟(2)b中所得底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分別取二氧化鈦10.2~11.9份、氧化鋅1.8~4.2份、氧化鈣3.2~4.8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底釉釉漿;
(5)面釉制備:將步驟(2)c中所得面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取余量的二氧化鈦、氧化鋅、氧化鈣及全部氧化銅,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面釉釉漿;
(6)底色釉燒:將步驟(3)中燒制的坯體浸入步驟(4)所制的底釉釉漿中,取出后進行一次釉燒,制得底釉陶瓷;
(7)將步驟(5)制得的面釉釉漿涂布在步驟(6)所得底釉陶瓷外表面,在氧化氣氛中進行二次釉燒,釉燒初始先慢燒至700℃~800℃,后轉為快燒燒至1150℃~1250℃,使其自降至1000℃左右,再慢燒至1200~1230℃,然后再恒溫半小時,即制得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其中所述慢燒的升溫速率為30℃/h,快燒的升溫速率為100℃/h。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2)a中分別取霞石62份、白云石1.5份、高嶺土5.6份、石英6.8份、云母8份、膨潤土5份及廢舊陶瓷材料3份,作為坯體的制備原料;
進一步地,所述步驟(2)b中取用霞石7份、白云石3.5份、高嶺土0.8份、石英1.7份,作為底釉的制備原料;所述步驟(4)中取用二氧化鈦11.4份、氧化鋅3份、氧化鈣4份;
更進一步地,所述步驟(2)c中取用霞石11份、白云石5份、高嶺土1.6份、石英2.5份,作為面釉的制備原料;所述步驟(5)中取用二氧化鈦3.6份、氧化鋅2份、氧化鈣11份、氧化銅4份。3.有益效果
(1)本發明所提供的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原材料中采用霞石,代替長石的作用,不僅能降低瓷坯的燒成溫度,還能有效改善瓷坯的強度。
(2)本發明所提供的原材料中采用白云石來引入氧化鈣和氧化鎂成分,替代滑石和方解石,除降低坯體燒制溫度,促進石英的溶解和莫來石的形成,增加石英用量,減少長石用量,從而增加胚體的透明度,提高釉面光澤度、增加產品的透明度的功能外,還能減少原材料組成,減少材料處理步驟,加快產品生產效率。
(3)本發明所提供的原材料中采用了云母,云母熔融溫度較低,可以降低陶瓷坯體的素燒溫度,云母硬度也低于石英和長石,原料在破碎和磨礦時能耗也較低,有利于加快產品生產效率,且可節約能源;另外,云母還與釉料相容,增強坯與釉之間聯接,提高產品質量。
(4)本發明所提供的制作方法中,先將霞石、白云石、高嶺土、石英、云母及膨潤土處理并分配好,在釉漿制備時再將釉料所需的金屬氧化物處理并加入配料中。有利于保證金屬元素的純度,且分類明確,易于操作。
(5)本發明所提供的制作方法中坯體和釉料的燒結溫度明顯低于一般制作方法,有利于減少能源消耗,也有利于延長燒結器具的使用壽命。
(6)本發明回收利用陶瓷制作過程中的ti基金屬陶瓷廢料以提升坯體的硬度和強度,同時能減少廢舊陶瓷材料的工業粉塵污染,并降低陶瓷的制作成本。
總之,本發明有利于降低陶瓷燒制溫度,提高生產效率,并使陶瓷強度等性能得以改善,可提高產品成品制作的成功率,且有利于減少能源消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其制備原料中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材料:
霞石70份;
白云石8份;
高嶺土6份;
石英9份;
云母5份;
膨潤土1份;
二氧化鈦13份;
氧化鋅3份;
氧化鈣12份;
氧化銅2份;
廢舊ti陶瓷顆粒2份。
上述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材料處理:按重量份數精選材料,將霞石、白云石、高嶺土、石英、云母、膨潤土以及廢舊陶瓷材料分別球磨細碎;
(2)材料分配:將上述磨碎后的材料進行分配:
a.坯體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54份、白云石1.2份、高嶺土4.2份、石英5.6份、云母5份、膨潤土1份、廢舊ti陶瓷顆粒2份(粒徑3mm),作為坯體的制備原料;廢舊陶瓷材料為廢舊ti基陶瓷顆粒,粒徑3mm。
b.底釉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6份、白云石2.8份、高嶺土0.6份、石英1.4份,作為底釉的制備原料;
c.面釉重量配料:剩下的霞石10份、白云石4份、高嶺土1.2份、石英2份作為面釉的制備原料;
(3)坯體燒制:將步驟(2)a中所得坯體配料進行練泥后,拉坯成型,再干燥,修坯,即可進行素燒,素燒溫度為790℃,素燒結束后精修,制得坯體;
(4)底釉制備:將步驟(2)b中所得底釉配料混合均勻后,按11.2:1.8:3.2的比例分別取二氧化鈦10.2份、氧化鋅1.8份、氧化鈣3.2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底釉釉漿;
(5)面釉制備:將步驟(2)c中所得面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取剩下的二氧化鈦2.8份、氧化鋅1.2份、氧化鈣8.8份及氧化銅2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面釉釉漿;
(6)底色釉燒:將步驟(3)中燒制的坯體浸入步驟(4)所制的底釉釉漿中,取出后進行一次釉燒,制得底釉陶瓷;
(7)綠色釉燒:將步驟(5)制得的面釉釉漿涂布在步驟(6)所得底釉陶瓷外表面,在氧化氣氛中進行二次釉燒,釉燒初始先慢燒至700℃℃,后轉為快燒燒至1200℃,使其自降至1000℃左右,再慢燒至1200℃,然后再恒溫半小時,即制得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其中所述慢燒的升溫速率為30℃/h,快燒的升溫速率為100℃/h。
實施例2
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其制備原料中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材料:
霞石85份;
白云石12份;
高嶺土10份;
石英13份;
云母10份;
膨潤土5份;
二氧化鈦16份;
氧化鋅7份;
氧化鈣18份;
氧化銅6份;
廢舊ti陶瓷顆粒5份。
上述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材料處理:按重量份數精選材料,將霞石、白云石、高嶺土、石英、云母、膨潤土以及廢舊陶瓷材料分別球磨細碎;
(2)材料分配:將上述磨碎后的材料進行分配:
a.坯體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65份、白云石1.8份、高嶺土7份、石英8份、云母10份、膨潤土5份、廢舊ti陶瓷顆粒5份(粒徑5mm),作為坯體的制備原料;廢舊陶瓷材料為廢舊ti基陶瓷顆粒,粒徑5mm。
b.底釉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8份、白云石4.2份、高嶺土1份、石英2份,作為底釉的制備原料;
c.面釉重量配料:取剩下的霞石12份、白云石6份、高嶺土2份、石英3份作為面釉的制備原料;
(3)坯體燒制:將步驟(2)a中所得坯體配料進行練泥后,拉坯成型,再干燥,修坯,即可進行素燒,素燒溫度為815℃,素燒結束后精修,制得坯體;
(4)底釉制備:將步驟(2)b中所得底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分別取二氧化鈦11.9份、氧化鋅4.2份、氧化鈣4.8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底釉釉漿;
(5)面釉制備:將步驟(2)c中所得面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取剩下的二氧化鈦4.1份、氧化鋅2.8份、氧化鈣13.2份及氧化銅6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面釉釉漿;
(6)底色釉燒:將步驟(3)中燒制的坯體浸入步驟(4)所制的底釉釉漿中,取出后進行一次釉燒,制得底釉陶瓷;
(7)綠色釉燒:將步驟(5)制得的面釉釉漿涂布在步驟(6)所得底釉陶瓷外表面,在氧化氣氛中進行二次釉燒,釉燒初始先慢燒溫度至800℃,后轉為快燒燒至1150℃,使其自降至1000℃左右,再慢燒至1230℃,然后再恒溫半小時,即制得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其中所述慢燒的升溫速率為30℃/h,快燒的升溫速率為100℃/h。
實施例3
一種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其制備原料中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材料:
霞石80份;
白云石10份;
高嶺土8份;
石英11份;
云母8份;
膨潤土5份;
二氧化鈦15份;
氧化鋅5份;
氧化鈣15份;
氧化銅4份;
廢舊ti陶瓷顆粒3份。
上述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1)材料處理:按重量份數精選材料,將霞石、白云石、高嶺土、石英、云母、膨潤土以及廢舊陶瓷材料分別球磨細碎;
(2)材料分配:將上述磨碎后的材料進行分配:
a.坯體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62份、白云石1.5份、高嶺土5.6份、石英6.8份、云母8份、膨潤土5份、廢舊ti陶瓷顆粒3份(粒徑2mm),作為坯體的制備原料;廢舊陶瓷材料為廢舊ti基陶瓷顆粒,粒徑2mm。
b.底釉重量配料:分別取霞石7份、白云石3.5份、高嶺土0.8份、石英1.7份,作為底釉的制備原料;
c.面釉重量配料:取剩下的霞石11份、白云石5份、高嶺土1.6份、石英2.5份作為面釉的制備原料;
(3)坯體燒制:將步驟(2)a中所得坯體配料進行練泥后,拉坯成型,再干燥,修坯,即可進行素燒,素燒溫度為800℃,素燒結束后精修,制得坯體;
(4)底釉制備:將步驟(2)b中所得底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分別取二氧化鈦11.4份、氧化鋅3份、氧化鈣4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底釉釉漿;
(5)面釉制備:將步驟(2)c中所得面釉配料混合均勻后,取剩下的二氧化鈦3.6份、氧化鋅2份、氧化鈣11份及氧化銅4份,并加入上述混合料中,混合均勻后,再制成面釉釉漿;
(6)底色釉燒:將步驟(3)中燒制的坯體浸入步驟(4)所制的底釉釉漿中,取出后進行一次釉燒,制得底釉陶瓷;
(7)綠色釉燒:將步驟(5)制得的面釉釉漿涂布在步驟(6)所得底釉陶瓷外表面,在氧化氣氛中進行二次釉燒,釉燒初始先慢燒溫度至750℃,后轉為快燒燒至1250℃,使其自降至1000℃左右,再慢燒至1220℃,然后再恒溫半小時,即制得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其中所述慢燒的升溫速率為30℃/h,快燒的升溫速率為100℃/h。
對比例
以現有的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為例,其制備原料中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材料:
長石88份;
滑石6.2份;
方解石3.8份;
高嶺土8份;
石英8份;
膨潤土5份;
氧化二氧化鈦15份;
二氧化氧化鋅5份;
動物骨頭15份;
氧化銅4份。
現有的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制品的制作工藝,包括如下內容:
(1)材料處理:按重量份數精選材料,將長石、滑石、方解石、高嶺土、石英、膨潤土及動物骨頭分別球磨細碎;
(2)坯體燒制:素燒溫度為1080℃,素燒結束后制得坯體;
(3)釉燒:釉燒初始先慢燒溫度至750℃,后轉為快燒燒至1250℃,使其自降至1000℃左右,再慢燒至1220℃,然后再恒溫半小時,即制得綠色窯變流釉陶瓷,其中所述慢燒的升溫速率為30℃/h,快燒的升溫速率為100℃/h。
將各實施例與對比例所制產品進行對比,對比結果如表1所示:
表1各實施例與對比例產品性能參數對比表
由表1可知,實施例1至3中產品燒制溫度較低,生產效率較高,所制備出的陶瓷產品的抗折強度也較高,達到了45mpa,遠遠高于國家標準瓷磚最低抗壓強度的27mpa。另外觀察到實施例中產品色澤較純、釉面質量較好。
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以上的實施例僅是用來說明本發明,而并非用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只要在本發明的實質精神范圍內,對以上所述實施例的變化、變型都將落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內。